3.1.3 PPP项目风险分配
本节不针对具体的项目给出风险分配的建议,而是根据学者观点、文献资料和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出风险分配过程中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以及风险分配的原则,主要是为实际的风险分配提供前期的准备工作,给第4章中风险分配原型提供分配路径。
3.1.3.1 PPP项目风险分担利益相关者
PPP项目的主要参与方及其职能如图3-1所示,其中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有政府、社会资本、原料供应商、融资方等[79]。
图3-1 PPP项目的主要参与方及其职能
3.1.3.2 PPP项目分配原则
风险管理是PPP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而PPP模式强调参与各方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因此合理的风险分配方案成为PPP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合理的分配方案需遵循一定的原则。综合理论研究与案例调研,其所遵循的风险分配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最优分配原则。
最优分配原则指每一项具体的风险都应该分配给能以最小成本承担的、对对应风险最具控制力的一方,且给予风险承担方选择如何处理和最小化该风险的权利。这就保证了较低的风险成本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参与各方为管控风险付出努力。
(2)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即确定责任归属,是法律上用于解决责任承担争议问题常用的方法,对PPP项目风险分担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PPP项目利益相关者众多,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并不单一,各方合同关系较为复杂,这使得PPP项目风险中责任归属相对较为复杂。因此,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具体风险因素建立归责框架,构建多元化归责原则体系。对于可以界定过错方和归责对象的风险因素,可以使用归责原则加以分析;无法准确分清利益相关者过错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其他的风险分担原则进行分担策略的调整。
(3)风险收益对等原则。
风险收益对等原则是指如果某一项目参与主体在管理某项风险时获得了最大经济利益,则该风险应由这一主体承担。这一原则既强调参与方对风险管理成本和风险损失的承担,又尊重其获得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的权利。如果风险管理成本大于与之对应的收益,风险转移则不可能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而只有各参与方从风险分担中均得到收益,风险分配才有价值和意义。这一理念与资产定价理论不谋而合。
(4)风险有上限原则。
项目风险分配应根据各参与方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因素设定风险损失承担上限,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风险,以保证双方合作关系的长期持续稳定。否则,任何一个参与方都有可能无法保证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效率,最终影响项目参与方维持合作伙伴关系的积极性及项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5)风险动态分担原则。
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PPP模式强调项目生命周期的整合,持续时间长达数十年,在此期间可能发生多种意料之外的情形,而同一风险事件在不同阶段的发生概率大不相同,对项目的影响也不尽一致,因此风险事件本身的发生概率和影响是变化的。此外,参与方对风险的管理手段会极大地影响风险事件本身对项目的影响,而参与方的经验积累、技术进步等要素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因此从PPP项目生命周期来看,一成不变的风险分配方案是不合理、不公平的,风险的分配必然是动态的,以适应项目不同阶段特点以及参与方管理水平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