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 关键移交成功因素(CTSF)
通过问卷调研,本节研究了GTPM中识别的5个关键步骤的完整性和23个过程因素的相对关键性(问卷详见附录二)。总的来说,大多数专家受访者认为,5个关键步骤是完整的,对于描述中国PPP项目移交阶段的整个过程是不可或缺的;一些人则认为,尽管提出的5个步骤是必要的,但仍有一些缺失的步骤,例如新员工培训、绩效测试和生命周期绩效评估。事实上,本节之前的案例研究分析了这些活动对成功移交的关键性,研究结果是要么将它们定义为某些步骤下的产出(例如,To-be模型A1步骤下的人员安排计划),要么证明它们在项目移交阶段无法实行(例如,评估PPP项目生命周期绩效)。因此,调查结果实则成功证明了这5个关键步骤的完整性和必要性。本节后续部分侧重于23个过程因素的相对关键性,并相应讨论了识别的关键移交成功因素。
6.2.5.1 数据分析结果概述
在对所有调查回收的数据进行均值分析后,确定了23个移交过程因素的关键性平均值,范围从3.94到3.12不等。表6-7显示,7个因素的均值超过3.9,13个因素的得分在3.5至3.9之间,其余3个因素显示的均值在3.12至3.5之间。在得分超过3.9的7个因素中,前5个得分均为3.94。多个过程因素得分并列第一的情况在过去的PPP研究中极为罕见。事实上,表6-7前两列标为灰色背景的前11个因素之间的差异很小,不到0.17。这表明,根据专家受访者的评估,GTPM过程因素的关键性彼此是十分接近的。
但是,可以注意到的是,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专家受访者做出的评估存在一些有趣的差别。学术机构受访者通常对过程因素关键性的评分最高,而咨询机构受访者给出的评分最低。其余的受访者大多数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给出的评分接近平均水平。此外,观察四类利益相关者中每一类利益相关者下方关键性得分最高的5个因素(表6-7中四类利益相关者下方灰色背景部分)可以看出,学术机构、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大多数因素给出的评分都超过4.0,而咨询机构对所有5个因素给出的评分均低于4.0。此外,就不同利益相关者挑选的5个关键性最高的因素的具体清单而言,学术机构和政府的结果几乎相同(例如SF6、SF7、SF12和SF20),而社会资本和咨询机构的结果则大致相似(例如SF1、SF11、SF12和SF17),这正如表6-7中每类应答者下方标为灰色背景的因素所示。
6.2.5.2 识别关键移交成功因素(CTSF)
本节进行了单样本t检验,以检查GTPM中各个过程因素的关键性平均值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设定的检验值为3.00,P值为0.05,置信度为95%,借此对CTSF进行了识别。原假设H0是指“均值在统计学意义上显著”,而替代假设H1是指“均值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如P值小于0.05,则应拒绝原假设。也就是说,如果P值小于0.05,那么该因素对于移交过程取得成功具有显著关键性,因此可被确定为CTSF。表6-8总结了GTPM过程因素关键性测试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单样本t检验技术生成的所有P值[表6-8中显示为Sig.(2-tailed)],除“可用资源”的显著性水平为0.411(大于0.05),其余均小于0.05。这一结果表明,除“可用资源”,GTPM的所有过程因素在统计学上对于移交过程取得成功都至关重要,同时意味着识别了22个CTSF。
表6-8 GTPM过程因素关键性测试结果概要
续表6-8
注:*表示显著性水平大于0.05。
6.2.5.3 讨论
如前所述,识别出的22个CTSF分属四个因素组,即过程控制因素、产品因素、反馈因素和约束因素。通过计算特定因素组中各因素均值的平均值,可获得该因素组的平均值,从而得出该因素组的相对关键性。在本节中,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反馈因素组排名第一,平均值为3.87,其后依次为产品因素组(3.79)、过程控制因素组(3.63)和约束因素组(3.45)。考虑到约束因素的关键性相对较低(可能因为项目移交阶段与其之前各阶段相比,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受制于移交参与人和恶劣的外部条件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本节余下部分仅详细讨论其余三个因素组及相关的CTSF。
(1)反馈因素。
根据专家的评估,反馈因素[包括SF19大修信息(3.94)、SF20性能信息(3.88)和SF21可移交性信息(3.79)]是影响项目移交阶段取得成功的最为关键的因素类型。这一结论与Chan和Chen[126]的研究结论相反,他们认为,反馈因素排在构成中国PPP项目开发或CBGPM整个过程的所有因素的最后。这一矛盾可能揭示出项目移交阶段管理中的一些独特特征或挑战,这些特征或挑战在处理项目生命周期其他阶段时并未遇到。在项目移交阶段之前的各阶段,例如项目识别和准备阶段,考虑到自身利益,多个利益相关方均积极主动地为实现项目顺利开发这一共同目标而采取行动。与之不同的是,项目移交阶段处于漫长的运营阶段的末期,而从运营阶段开始,项目实际上已完全由项目公司掌握,因此,政府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知之甚少。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移交阶段生成的信息就成为政府再次了解待移交项目实际情况的最重要参考。然而,如前所述,根据TCE理论,有效评估反馈信息是否符合项目公司实际表现,对政府来说并非易事。具体而言,大修信息表明大修工作的执行情况,但是要客观评估大修信息仍然存在困难,因为中国目前仍然缺乏开展大修工作的技术标准。这一制度环境方面的不足在先前的CD项目案例研究中已得到充分证实。为评估性能信息,应制定合理的移交接收标准[128],但这些标准目前尚未确立。
(2)产品因素。
产品因素组是第二关键的因素组。在总共9个因素中,有5个因素似乎更为关键,每个因素至少有两类利益相关者将其排在前五位。这5个因素是SF12已移交资产(3.94)、SF17项目可接收标准(3.94)、SF11已移交资产(3.92)、SF14移交安排(3.77)和SF16项目接收人(3.77)。这一结果也与项目移交阶段之前的情况不同。根据Chan等[129]的说法,CBGPM的产品因素[其论文中的产出因素(Output Factor)]主要是指项目运营成果,例如产品或服务、收入和环境影响。但是,本章的研究结论表明,项目移交阶段将重点转移到了一些仅在此阶段产生的新产品因素上。鉴于项目移交阶段的这些产品因素的新颖性,产业界和学术界都几乎没有处理这些因素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在确保这些产品因素的质量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这也可从CD项目案例研究中看出。特别是专家认为已移交资产和移交接收标准是最为关键的产品因素,在所有22个因素中均值最高。已移交资产对于项目移交阶段取得成功至关重要,因为这些资产良好的状况是项目移交阶段之后继续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基础,而移交接收标准也很重要,因为这些标准将决定是否可以移交资产。同样,可接收资产是经过彻底大修并经检验为可接收的资产,也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可接收资产的质量实际上就是已移交资产的质量。移交安排和项目接收人的均值很接近,这意味着需要对整个项目移交阶段做出安排,并且需要提前确定项目接收人,CD项目的案例研究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3)过程控制因素。
过程控制因素在相对关键性方面排名第三,说明这一组的某些因素似乎并不像前两组的因素那样重要。但是,分析结果仍然显示出项目移交阶段的一些独特特征,这些特征与项目移交阶段之前的各阶段并不相同。SF1合同制度、SF6基础设施和SF7技术文件这三个因素得分较高,分别为3.94、3.94和3.90。对比以往文献,无论处于项目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这些因素都被视为重要因素。合同制度在PPP项目管理中发挥着毋庸置疑的重要作用,因为它通过合同条款整合了所有可能的重要方面,例如公共利益、商业利益和社区接纳,阐明了所有相关人员在项目生命周期中的期望。基础设施指的是项目的实物资产。作为投资的主要对象和生产基础,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技术文件涉及PPP项目的数据资产,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有利于PPP项目生命周期绩效评估的参考价值上。对于项目移交阶段之前各阶段的过程控制因素来说,参与者(例如政府、投标人和社会资本)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界面因素,因为他们的各项能力对于克服长期合作中所有可能的障碍非常重要。相比之下,当PPP项目进入项目移交阶段时,参与者维持合作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确认,通常不会再给项目移交阶段的管理带来问题。相反,在项目移交阶段,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资产专用性和不确定性(TCE问题)所引发的问题成为主要问题。因此,专家对涉及项目公司、投资人、政府和移交委员会等参与者因素的关键性给出的评分相对较低。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应谨慎接受这一结论,因为其前提条件是将所有参与者视为缔约方,他们在为最终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方面肩负各种合同责任。然而,除了作为缔约方,PPP项目中的政府也代表公众,并且对保护公共利益负有主要责任。特别是在项目移交阶段,政府应更加注重保护公共利益(例如公共资产),因为社会资本往往将此作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