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 要求社会资本提供风险转移保障

5.5.5 要求社会资本提供风险转移保障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涉及较多的利益主体,风险不仅仅只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流动转移。政府可以要求社会资本提供将部分风险有效转移的方案。常见的方案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降低项目建设、运营风险,要求社会资本提供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险、环境险等;另一种是出于降低双方合作关系风险的考虑,要求其提供各个阶段的担保函,如采购阶段的投标担保函、施工阶段的履约担保函、运营维护期间的履约担保函及移交阶段的维修担保函等,从而确保部分可控风险得到有效转移,降低风险回流发生的概率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