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公路的分级与技术标准

1.2.2 公路的分级与技术标准

1.公路分级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满足路网规划和建设功能的要求,公路必须分等级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2014年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以下简称《标准》),根据功能和适应交通量将公路分为五个技术等级。各个等级又根据地形规定了不同的计算速度及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2)一级公路。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3)二级公路。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5000~15000辆小客车。

(4)三级公路。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2000~6000辆小客车。

(5)四级公路。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400辆小客车以下。

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并结合交通量论证确定;主要干线公路应选用高速公路;次要干线公路应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主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一、二级公路;次要集散公路宜选用二、三级公路;支线公路宜选用三、四级公路。

2.公路技术标准

公路技术标准是指在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能够保持车辆正常行驶所采用的技术指标体系。具体是指在设计和施工时对公路路线和构造物的几何形状、结构组成及技术性能上的要求,将这些要求用指标和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即形成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它反映了我国公路建设的技术方针,是公路设计和施工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是法定的技术要求,必须遵守。各级公路的技术标准是由其技术指标体现的,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内侧车道(内侧第1、2车道)仅限小客车通行时,其车道宽度可以采用3.5 m;以通行中小型客运车辆为主且设计速度为80 km/h及以上的公路,经论证车道宽度可采用3.5 m;设置慢车道的二级公路,慢车道宽度应当采用3.5 m。在设爬坡车道、变速车道及超车道路段,受地形、地物等条件限制路段以及多车道公路特大桥,经论证可采用最小值。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当在右侧硬路肩宽度内设右侧路缘带,其宽度为0.5 m。八车道以及以上高速公路宜设置左侧硬路肩,其宽度应不小于2.5 m,左侧硬路肩宽度包含左侧路缘带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