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路基的基本构造

5.1.2 路基的基本构造

路基的几何尺寸由高度、宽度和边坡组成。

1.路基高度

路基的填挖高度由路线纵断面设计确定,它要考虑路线纵坡、路基稳定性和工程经济等要求。路基设计时要保证路基上部土层终年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必须使路堤高度大于规定的最小填土高度。

高路堤和深路堑的土石方数量大,难于施工,边坡稳定性差,应尽量避免使用。必要时应作边坡稳定性的特殊设计,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2.路基宽度

路基宽度根据设计交通量和公路等级而定。一般每个车道宽度为3.5~3.75 m,路肩每边为0.5~1.0 m,城镇近郊与非机动车比较集中处,路肩宽度可取为1~3 m,并铺筑硬路肩。各级公路路基宽度参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城市道路横断面,由于为城市交通服务,特别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混合交通,其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带、排水设施及各种管线工程等组成。

城市道路横断面的基本形式有四种。

(1)单幅路(一块板)。单幅路的所有车辆都在同一个车道上混合行驶,因而适用于机动车交通量不大,非机动车较少的次干路、支路以及用地不足、拆迁困难的旧城市道路。

(2)双幅路(两块板)。双幅路由中间一条分隔带或绿带将车行道分为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仍为混合行驶。适用于机动车交通量较大、非机动车较少、地形地物特殊或有平行道路可供非机动车通行的快速和郊区道路。

(3)三幅路(三块板)。三幅路由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三个车道,中间为机动车道,两边为非机动车道。适用于机动车交通量大、非机动车多;红线宽度大于40 m的道路。

(4)四幅路(四块板)。四幅路由中间两个机动车道和两边非机动车道组成。适用于机动车速高、交通量大、非机动车多的快速路或红线宽度大于50 m的主干路。

城市道路横断面形式的选择须根据道路性质、等级,并考虑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组织及城市用地等情况,因地制宜。

3.路基边坡

路基边坡影响路基的整体稳定性,必须正确设计。路基边坡坡度可用边坡高度H与边坡宽度b之比值表示,若取H=1 m,则边坡坡度记为H∶b=1∶m,边坡坡度也可用边坡角α表示。

路堤边坡视土质、土的密实程度和边坡高度及水文条件而定。

沿河水淹路堤边坡视填料情况可采用1∶2.0~1∶1.75,常水位以下部分可采用1∶3~1∶2。路堤高度大于12 m时,应取两个坡度,上部坡度稍陡,下部坡度较缓。

土质路堑边坡视边坡高度、土的密实和潮湿程度而异。路堑较浅而干燥路段,边坡可陡些,反之则用较缓的边坡。砂类土和细粒土的挖方边坡高度不宜超过20 m。

岩石边坡坡度应根据岩性、地质、岩石风化程度和边坡高度等因素分析确定。边坡高度小于20 m时,对各类硬质岩石,微风化和弱风化时边坡坡度为1∶0.3~1∶0.1,强风化和全风化时为1∶1.0~1∶0.5。对各类软质岩石,微风化和弱风化时为1∶0.75~1∶0.25,强风化和全风化时为1∶1.25~1∶0.5。边坡高度超过20 m时,宜作边坡稳定性分析,亦可作台阶式边坡,边坡平台宽度为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