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沥青路面的施工方法
1.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
(1)清理基层。基层应清扫干净,使矿料大部分外露,并保持干燥,满足平整度要求。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基层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上须浇洒透层沥青,并且应尽早铺筑沥青面层。当用乳化沥青作为透层时,洒布后应待其充分渗透、水分蒸发后方可铺筑沥青面层,此段时间应在24 h以上。
(2)洒布沥青。沥青洒布应均匀,并应按照洒布面积来控制单位沥青用量。沥青的浇洒温度根据施工温度及沥青标号选择。
(3)铺撒矿料。洒布沥青后应趁热迅速铺撒矿料,按照规定用量一次撒足。撒料后应及时扫匀,要求全面覆盖一层,厚度一致,集料不重叠,且不露出沥青。
(4)碾压。铺撒矿料后即用60~80 kN双轮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碾压3~4遍;压路机行驶速度开始为2 km/h,以后可适当提高。双层式或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二、三层施工重复工序(2)、(3)、(4)。
(5)初期养护。当发现表面处置层有泛油时,应在泛油处补撒与最后一层石料规格相同的嵌缝料,并扫匀,过多的浮动集料应扫出路面外,并不得搓动已经黏着就位的集料。如有其他破坏现象,也应及时进行修补。
除乳化沥青表面处治应待破乳后水分蒸发并基本成型后方可通车外,沥青表面处置层在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通车初期应设置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使路面全宽范围得到均匀压实。在路面完全成型前应限制行车速度不超过20 km/h,严禁畜力车及铁轮车行驶。
2.沥青贯入式路面施工
(1)整修和清扫基层。
(2)浇撒透层或黏层沥青。
(3)铺撒主层矿料。颗粒大小要均匀,并检查松铺厚度。
(4)碾压。主层集料撒铺后应采用6~8t的钢筒式压路机进行4~6遍初压。碾压速度宜为2 km/h,直到主层集料嵌挤稳定,无显著轨迹为止。
(5)浇洒第一层沥青。若采用乳化沥青贯入,为防止乳液下漏过多,可以在主层集料碾压稳定后,先撒铺一部分上一层嵌缝料,再浇洒主层沥青。
(6)趁热铺撒第一次嵌缝料,并扫匀。不足处应补撒。
(7)碾压。嵌缝料扫匀后应立即用8~12 t钢筒式压路机进行碾压,轨迹重叠1/2左右,压4~6遍,直到稳定。碾压时随压随扫,使嵌缝料均匀嵌入。
(8)浇洒第二层沥青,撒布第二次嵌缝料,然后碾压;再浇洒第三层沥青,铺撒封层料,最后碾压。采用6~8t压路机碾压2~4遍,即可开放交通,沥青贯入式路面开放交通后的交通控制、初期养护等与沥青表面处治相同。
3.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施工
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应采用拌和厂机械拌和,在条件受限制时也可在现场用人工拌制。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保证乳液与集料拌和均匀。拌和时间通过试拌确定,机械拌和不宜超过30 s(自矿料中加进乳液的时间算起),人工拌和不超过60 s。
已拌好的混合料应立即运至现场进行摊铺。拌和与摊铺过程中已破乳的混合料,应予以废弃。拌制的混合料应用沥青摊铺机摊铺。若采用人工摊铺,应防止混合料离析。松铺系数可以通过试验确定。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的碾压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合料摊铺后,应采用6t左右的轻型压路机初压,碾压1~2遍,使混合料初步稳定,再用轮胎压路机或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2遍。初压时应匀速进退,不得在碾压路段上紧急制动或快速启动。
当乳化沥青开始破乳,混合料由褐色转变成黑色时,用12~15 t轮胎压路机或10~12 t钢筒式压路机复压2~3遍后,晾晒一段时间待水分蒸发后,再补充复压至密实为止。
压实过程中如有推移现象,应立即停止碾压,待稳定后再碾压。如当天不能完全压实,应在较高气温状态下补充碾压。
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做好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 h。开放交通初期,应设置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 km/h,并不得制动或掉头。严禁畜力车和铁轮车通过。
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施工的所有工序,包括路面成型及铺筑上封层等,均必须在冻前完成。
4.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包括沥青混凝土和热拌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的结构区别主要是混合料经标准压实后的空隙率,大于10%的为沥青碎石,反之则为沥青混凝土。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可分为沥青混合料的拌制与运输、现场铺筑两个阶段。
(1)沥青混合料的拌制与运输。热拌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式拌和机拌制。前者是在每盘拌和时计量混合料各种材料的重量,而后者则在计量各种材料之后连续不断地送进拌和器中拌和。为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稳定、沥青用量准确,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凝土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
沥青混合料制备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控制温度。经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进行调整。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输,车厢应清扫干净。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黏结,车厢侧板和底板可以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柴油与水的比例可达1∶3),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2)现场铺筑。面层铺筑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的厚度、密实度、平整度、路拱等进行检查,并清扫干净。为使面层与基层黏结好,在面层铺筑前4~8 h,在粒料类的基层上洒布透层沥青。若基层为旧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则要在旧路面上洒布一层黏层沥青。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摊铺。相邻两幅的摊铺应有5~10 cm宽度的摊铺重叠。当混合料供应能满足不间断摊铺时,也可采用全宽度摊铺机一幅摊铺。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10 ℃,其他等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5℃时,不宜摊铺热拌沥青混合料。必须摊铺时,应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分层压实厚度不得大于10 cm,压实后的沥青混合料应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
初压用6~8t双轮压路机以1.5~2.0 km/h的速度先碾压2遍,使混合料得以初步稳定。复压采用10~12 t三轮压路机或轮胎式压路机复压4~6遍。碾压速度,三轮压路机为3 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 km/h。复压是碾压过程的重要阶段,轮胎式压路机适用于复压阶段的碾压。终压是在复压之后用6~8 t双轮压路机以3 km/h的碾压速度碾压2~4遍,以消除碾压过程中产生的轨迹,并确保路表面的平整。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