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为天地之本
陈献章虽然认为“元气塞天地”,认为“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最基本的东西,但在“气”与“道”(“理”)的关系上,他认为“道”是根本的,“道为天地之本”。他说:
道至大,天地亦至大,天地与道若可相侔矣。然以天地而视道,则道为天地之本,以道视天地,则天地者太仓之一粟,沧海之一勺耳。(卷一《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上)
神理为天地万物主本,长在不灭。人不知此,虚死浪死,与草木一耳。(卷三《与马贞》)
陈献章将“道”与天地(“气”)相比,认为“道为天地之本”,这和朱熹将“理”与“气”相比,认为“理”是“生物之本”的观点极为相近。如朱熹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答黄道夫》)陈献章世界观的唯心主义性质,也就开始从这里表现出来。
但在对“道”(“理”)作为超感性的宇宙根源这种性质的解释上,陈献章和朱熹有所不同。朱熹援引《易传》的“太极”和周惇颐的“无极”来加以解释,他说,“圣人谓之太极者,所以指夫天地万物之根也。周子因之又谓之无极者,所以著夫无声无臭之妙也。”(同上卷四十五《答杨子直》)而陈献章则径以老、庄为解,他说:
道可状乎?曰:不可。此理不妙,不容言;道至于可言,则已涉乎粗迹矣。(卷一《论前辈言铢视轩冕尘视金玉》下)
道不可以言状,亦可以物乎?曰:不可。物囿于形,道通于物,有目者不得见也。何以言之?曰: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人得之为人;状之以天则遗地,状之以地则遗人,物不足状也。(同上)
陈献章以“不可言”来解释“道”之无形体,以“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人得之为人”来解释“道”为万物之根源,与老、庄极为相似。因为《老子》阐述“道”(“一”)为万物根源时正是这样说的:“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第三十九章)而《庄子》在描绘“道”之不可闻见时也是如此说的:“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大宗师》)。这就预示着陈献章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可能不是程、朱的方向,而是另外的方向。事实正是这样,陈献章思想进一步发展,就是他提出万物、万理具于一心的观点,向着陆九渊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