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气一体与道、心、事合一

(二)理气一体与道、心、事合一

张载的“太虚即气”、“气生万物”固然是彻底的气一元论自然观,但它有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认为精神是至清之气(“清极则神”)万物是粗浊之气(“万物形色,神之糟粕”),认为“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这里,他没有分清物质与精神在本质上是有所不同的。湛若水从张载自然观中的这个缺陷处向前走去,得出“理气一体”的结论,他说:

以理气对言之也者,自宋儒始也,是犹二端也……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器即气也。气有形故曰形而下,及其适中焉即道也。夫中何形矣,故曰形而上。上下,一体也。以理气相对而言,是二体也。(卷二《新论》)

《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即气即道,气之中正者即道,道气非二也。(卷十一《问疑续录》)

湛若水认为“道”、“器”,或“理”、“气”,或“性”、“气”,只有存在状态的有形或无形、偏或正的区别,而无本质的不同。

湛若水“理气一体”的观点,把物质性的“气”和精神性的“理”、“性”,看作是同一的,就使他的思想由唯物自然观走向唯心的伦理观、世界观接通了桥梁。既然“理”与“气”或“性”与“气”同一;那么,由“天地一气”进而得出“天地一性”、“天地一理”的结论,在逻辑上也就是必然的和合理的了。他说:

天地间只是一个性,气即性也,性即理也,更无三者相对。(卷八《新泉问辨录》)

天理浑然在宇宙内,又浑然在性分内,无圣无愚,无古无今,都是这个充塞流行。(卷二十《韶州明经馆讲章》)

湛若水认为理、气或性、气一体,所以由“宇宙一气”,推演出“宇宙一理”、“宇宙一性”的结论。这样,他的思想开始蜕去了具有张载气一元论自然观的色彩,而呈现了具有朱熹理气观的色彩,因为朱熹也认为,就事物的现存状态言,理气是不可分的。但湛若水的“合一”思想,并没有停止在“理气一体”上,而是进一步发展,提出心、事、理三者“合一”。他说:

甘泉子五十年学圣人之道,于支离之余而得合一之要……合一有三要,曰心、曰事、曰理,所谓合一也。(卷十七《送方直养归齐云诗序》)

心也、性也、天也,一体而无二者也。(卷二十《天泉书堂讲章》)

同样,既然心、理、气(事)同一;那么,由“天地一气”、“天地一理”,进而得出“天地一心”的结论,在逻辑上也是必然和合理的了。故他说:

天地古今,宇宙内只同此一个心。(《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甘泉学案一·语录》)

盖道、心、事合一者也,随时随事何莫非心。(卷七《答欧阳崇一》)

至此,湛若水逻辑地提出了具有个性特色的心学定义:

何谓心学?万事万物莫非心也。(卷二十《泗州两学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