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教育

(三)关于道德教育

《传习录》的核心论题即是道德教育问题。王守仁主张因材施教,使“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不求知识才能的多少高低,而只求每个人的人心“纯乎天理”,在道德人格上追求最高的理想目标即“大人”。“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286]。《传习录》以较多的文字论述了“知行合一”与“致良知”,在德育本质、原则及方法上有较多的独到见解。总的说来,《传习录》所阐述的德育思想,主要是讨论“本体”与“工夫”的问题,这里的“本体”即道德本体,它包括道德本源、道德认识和道德本质性的一些因素,也就是所谓“知行合一的本体”。所谓“工夫”也就是道德修养方法及修养过程等。《传习录》以为“本体即工夫”,工夫离不开本体,或在本体上用工夫,在工夫中见本体。反对离开人的心性即道德主体的道德认知心理机制去谈道德修养工夫,强调依据各自不同的“良知”发展水平与个性差异,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去“致良知”,使心理伦理化和使伦理化心理向外在道德实践领域扩展,在心身两方面使主观道德实践与客观道德实践形成按照道德心理的逻辑和德性形成与发展的规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道德主体性人格。《传习录》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主观道德实践与客观道德实践的有机统一,是德育中的知、情、意、行的有机统一,旨在使人不论在内心世界还是外在力行领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传习录》记载了王守仁关于德育的“四句教”,即“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四句教作为王守仁晚年对德育过程及修养论的概括与总结,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它成为阳明学派的立教“宗旨”,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阳明后学对此四句教的本义及其内在逻辑结构的认识与理解不同[287],遂成为阳明学派在明后期出现了“本体”论派和“工夫”论派的重大意见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