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文化体系的完善

1.武术文化体系的完善

(1)武术器械的完备及其与兵器的分离

宋代以前,所谓的武术器械实际上与兵器并无很大差异。宋代“十八般武艺”的形成,才是真正武术器械的出现。“十八般武艺”不是兵家的用语,而是流行于民间武术界的提法,说明此时期武术与军事武艺的分离日趋明朗化了。古典文献中,最早说“十八般武艺”见于南宋华岳的《翠微北征录》卷七:“臣闻军器三十有六……武艺一十有八。”这已清楚地把“军器”与“武艺”分开。华岳既言“臣闻”,可见这一提法早已流行。但“一十有八”具体指哪些?华岳并未交待。我国古代较早列出“十八般”具体内容的并非兵书,而是人们所熟知的古典小说《水浒传》第二回:“那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简、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杈。”必须指出,在宋代,诸如戈、戟、钺、链、挝等武器,旱已不在当时的战争中使用,而完全作为武术器械在民间武术界中流传。此后,明清时期也都相继出现过“十八般武艺”的一些提法,但都大同小异,且该提法是一种很典型的武术用语,在当时的战争和各种兵书中极少看到这种提法。

(2)武术套路的涌现

武术套路在宋明时期的大量出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民间卖艺风气的盛行,二是武术家对套路重要性的充分认识。

宋明以来,由于城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的勃兴,带来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求,因而江湖卖艺之风炽热。萍踪浪迹的民间艺人为了使自己的节目吸引观众,往往以精采的武术表演取胜,特别是在城乡节令或庙会中,艺人们的表演更是形式各异,变态多方。从《三才图绘》、《南都繁会图》中的描绘来看,飞叉者、掷枪者、舞棒弄拳者,个个赤臂露膀,英姿勃勃,遍布街头闹市,观者更是如蚁如云。当时还有以套路表演为职业的女艺人,称为“女飐”,她们往往在摔跤表演之前表演“对打套子”,作为吸引观众的开场表演项目。据《梦梁录》卷二十载:“瓦市相扑者,乃路岐人聚集一等伴侣,以图标手之资。先以女飐数对打套子,令人观覩,然后以膂力者争交。”当时把拳术套路称为“使拳”,把棍术套路称为“弄棒”,对练则称为“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如《东京梦华录》卷四记载:“内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一人作奋击之势,一人作僵仆。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可见,对练的内容相当丰富多采,技艺惊险逼真。

宋明时期的武术不仅创造了丰富多姿、形式多样的套路,而且对套路在练武中的作用也作了充分的肯定。精通武术的程冲斗认为:“以前刀法,着着皆是临敌实用,苟不以成路刀势演习精熟,则持刀应用、进退、跳跃、环转之法不尽,犹恐临敌掣肘,故列成路刀法一图……以便演习者观览。”(《单刀法选》)程氏极为重视套路演练,所著《耕余剩技》中绘有刀、棍等详尽的线路图,是至今所见的最早的武术线路图谱。套路的进一步被重视与广为传播是武术高度发展的标志之一,明清的武术家们在这方面的理论与实践上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3)武术流派的形成

中华武术发展到宋元以后,已经形成了众多的武术流派,但由于这方面的可靠记载不多,因而对当时武术的派别、门类缺乏较为精确的统计与合理的分类。清初黄宗羲曾有“内家”与“外家”的提法,他说:“少林以拳勇名天下,然主于搏人,人亦得而乘之。有所谓内家者,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扑,故别少林为外家。”(《王征南墓志铭》)这个说法认为内家主静,外家主动,内家尚柔,外家尚刚。至于内外家各包括哪些拳种,文章中则缺乏说明。清末民初,武术界又常有所谓“南派”、“北派”之说,把长江以南一带流传的架式小而势紧促之拳归为南派,鲁豫一带架式大而势宏敞之拳称为北派,认为南派以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拳为主,北派的门类较多,有弹腿(谭腿)、查拳(叉拳)、八翻、少林、长拳、迷踪、二郎、短打、地躺、劈卦、八极、红拳、猴拳等等。也有人按山川自然进行分类,如少林派、武当派、峨眉派等,不一而足。

民国初年,“精武体育会”曾将武术分为“长江流域派”和“黄河流域派”两大派别。所列长江流域派拳术有四门重手、天罡手、十字手、武士十八技、红操、黄操、短手等十八种,兵器有梅花枪、凤池刀、少林棍等八种;黄河流域派拳术有谭腿、少林拳、查拳、青龙拳、四陆拳等五十种,兵器有达摩剑、五虎枪、九节鞭、峨眉枪、对手枪、对手棍等六十三种,空手入白刃有空手夺枪、空手夺刀、空手夺双匕等三种。

总之,明代以后武术飞速发展,拳种繁衍,派别林立,表现出武术的空前繁荣,更标志着武术文化的日趋成熟。

(4)武术表演性的成熟

中华武术的核心是技击性,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武术呈现出实用性与表演性两个发展趋势,二者并行不悖。宋代以后,武术的表演化有着更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社会上花套武艺的流行,正如《水浒传》中多次提到的:“令郎学的,都是花棒,只好看,上阵无用。”到了明代,花套武艺蓬勃发展,这甚至给讲求实战效用的军事武艺带来若干影响。明代著名军事家戚继光就明令禁止士兵去学那些“周旋左右,满片花草”的“花法”武艺。何良臣在《阵记》中也谈到:“如花刀、花枪、套棍、滚杈之类,诚无济于实用,虽为美看,抑何于技哉!是以军中之切忌者在套子武艺。”这些论述,表明武术的实用性与表演性二者出现了较大的差异,这是它们各自的社会效用不同所决定的。面对社会上花套武艺的流行,当时有人发出了“花拳入门,错了一生矣”的哀叹(朱国祯《涌幢小品》)。然而,这些花套武艺却以其“图取欢于人”,“图人前之美观”(《纪效新书》)的特点深受欢迎,为人们所喜闻乐见。所以,尽管有不少人从武术的实用性出发对表演性武艺表示否定,但这种狭獈的观点没能对花套武艺的发展产生多大影响。

从整个武术发展的历史来看,武术向表演艺术化方向的发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一发展趋向主要是脱离“着着实用”而讲求艺术效果,但它仍是以体现武术的根本特征技击性为目的。武术的发展赋予了自己的艺术特征,使自身获得了审美价值。武术运动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动感、均衡的势态、恰当的节奏、和谐的韵律、深蕴的意境,无一不给人带来强烈的美的感受。武术艺术美的创造,本质上是人类自身生活的创造,是历史的创造过程和产物。显然,用于表演的武术,在尽可能要求逼真的同时,对美感则有更高的追求,为此,需要合理地选择、组织和美化武术动作。这种有意识地改革赋予了武术艺术的美和巨大的表现力,适应了武术本身的发展趋势,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