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对传统文化的具体显现
中国武术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和独特表现形式,一方面跟中国的政治伦理、释道儒玄、兵农医艺、日用百工等等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组成绚烂多姿的中国文化整体,另一方面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整个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可以说,武术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缩影。
武术对传统文化的具体显现,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德”与“艺”的统一
中华武术中浓厚的武德观念,鲜明地表现出“德”与“艺”的统一。以“仁义”精神为核心的武德观念,是汉代尊崇儒家之后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论语·宪问》:“仁者必有勇”,可见儒家是把仁与勇相联系的,把“仁”视为“勇”的统帅与动力。儒家的“仁义”思想,深深地浸透在古代武术的武德观念之中,“学拳以德行为先”,就反映出了这样的观念。少林秘典《绘象罗汉行功》一书中有点穴之术,其序言中便着重说明研究这种极厉害的武艺的出发点是“仁爱”而非残忍。序中说:“兵刃之举,圣人不得已而为之。”为什么要创造点穴法呢?是为了使对手“心神昏迷,一救而甦不致伤人,而圣人之用心苦矣。”这充分体现了武术文化的忠恕之道。
这种“德”与“艺”的统一,还赋予了中华武术更深层的意义,即它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孤立的技击技巧和健身活动,而且还直接地是一种思维方式、人生态度和人格修养。中华武术无论行功走架抑或交手应敌,都十分讲究招式劲力与性情志趣的结合,在不少武术行家眼里,武术不仅是“人道之门”,而且还是“身心性命之学”。这样,中华武术的练功与应用,在一定意义上类似儒家静坐、佛家参禅那样,追求的是一种“穷理证道”的功夫。因而可以说,武术精神的博大宏深,远远超越了武术本身。
纵观传统武术的各个项目,它们均能体现出东方文明的气质——争斗而有礼让,劲刚强而不粗野,艺纯熟而不玄浮,情饱满而深沉含蓄,富于观赏且追求高尚的精神气质。传统武术所显示的美,也具有东方文明的特点,即以优美为主(如套路表演),这与西方文明所突出的壮烈、惊险、富于强烈刺激性的审美观,形成鲜明的对照。可见,传统武术中“德”与“艺”的统一,使武术在其本质特征(感性活动)之上,又渗入了浓厚的理性因素。
(2)竞争意识的独特性
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中庸”、“礼让”、“不为人先”、“虚静安愚”、“谦谦君子”……形成了一种蔑视竞争意识和抑制竞争能力的文化意识和文化心理结构。这种文化意识与文化心理结构同传统的制度文化是一致的,二者的交互影响,使传统武术文化在其发展中不仅竞争意识淡化,而且始终未能形成一套完善的竞技原则。
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的封建专制制度的不平等性质决定了它不会有真正的“法”(法的精神是平等的),也不会有真正的法制。封建统治者为了便于统治而宣布的各种法令和禁忌,对他们自身是不会有多大约束力的。同体育场上的各种规则制度相反,封建专制的法令和禁忌不是为了保障而是为了束缚和限制人们的进取心和竞争精神,以致人们愈是遵守那种法令禁忌,就愈是无所作为。众所周知,竞技体育在组合“对抗”的同时,非常强调“法”的完整和准确,这是因为没有严格而公正的“法”的规则和裁判,整个竞技运动立即就会陷入无法调控的紊乱,在体育的范围里,这个“法”一旦被认可,就完全独立于政治、种族以及种种的权威而具有最高权力,任何身份的运动员都必须遵守它、服从它,以它的规则来进行竞争和创造。由此可见,“法”的存在和完善是竞技发展的前提。中国古代竞技体育有一定的发展,武术作为体育项目亦具有竞技价值,但因为整个社会观念和文化氛围不能为武术竞技走向规范化提供良好条件,从而没能使其发展成为具有完整规则的竞技项目。这样一来,武术就更多地向表演化的方向发展,而逐渐成为供人欣赏的技艺了。
从武术的现象形态特征,也能说明这一点。西方的田径运动,着重显示单项机能,而武术则强调包括内脏活动在内的全身机能协调和保养。跟西方式的拳击、击剑、摔跤一类勇猛快捷、沉重有力、直拳直腿的强攻硬打式技击对抗运动相比,武术讲究龙腾虎跃、纵横往来,起伏跌宕、圆转变化的节奏韵律,并且强调以智巧取、顺势借力、“牵动四两拨千斤”。至于武术比赛中讲究的稳字领先、先让一步、留有余地、有利有节等,则更为鲜明地反映出中国人独特的竞争意识。
(3)注重个人技艺的纯熟
中国武术又称为“功夫”,这表明它不仅是一种外在的普遍性技术,而且还是一种个性化了的技能和技巧。中国武术的建构过程亦即“练功”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浓缩”了的人的发展过程。就其内容来说,属于人的主体性的提高;就其过程来说,则是一种非遗传信息的传递。它实际上是群体文化信息世代传递的学习过程,个体经验信息逐步积累的练习过程,以及综合上述两个方面的应用和创造过程三者的辩证统一。武术上的“功夫”类似文化上的“修养”,气功上则称之为“火候”,它是练功过程和练功结果的统一,这表现出中国传统认知方式上“知行合一”和审美过程上“情景合一”的那种直观、体验、玩味和领悟的特点。(参阅阮纪正《中国武术的文化学内涵》,载《百科知识》1989年第7期)
与西方文化对外在的完美和崇高的追求不同,中国传统文化更偏重于成就内在的人格,这种人格的理想是主观自我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中华武术受中国哲学精神的影响,以“天人合一”、“阴阳和谐”为主旨,其目的不是积极地引向外在的显示,而是导向内心的自审。所以,在它的周围笼罩着一片朦胧的神秘气息,显得深邃、模糊,而只能体验,难以把捉。中国人练武术,不仅仅讲究一招一式的精确,而且讲究“神韵”。这种神韵,乃是武术家个人技艺高度纯熟的表现。人们常常把武术、气功作为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代表,就因为这两种项目都交织着阴阳二气组合的生命律动,外取神态,内表心灵,着重于从意境中追求人格的完美与生命力的最高表现。
(4)封闭、保守与迷信色彩
传统武术传承中显示出明显的封闭保守性,这是由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及其文化伦理特色所决定的,与中国的家族制度有着内在联系,具体表现在血缘化倾向和区域性两个方面。
中国以血缘为纽带维系的宗法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使得武术亦深深打上了血缘宗法的烙印。武术的师徒关系往往也就是父与子、母与女或丈与婿的关系。血缘化倾向的有利一面是导致武术在技艺上千锤百练、精益求精,形成独家的风格与特色;然而,血缘化的主要弊病也正在于此,一旦后继无人,这门技艺乃至绝招就有湮灭消亡的危险。同时,血缘化倾向也带来了各门派之间互相保密和封锁现象,所谓“祖宗秘诀”、“世代家传”、“传子不传女”等等,大都是这种心态的产物。传承中的区域性也很明显,中国古代的武术派别大多以地区来划分,这正是武术文化地域性封闭性特点的表现。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武术被笼罩一层神秘的色彩,带着迷信的特征,这主要表现在武功的神秘化渲染上。传统社会习惯于把许多东西的创造归功于神灵与圣贤。武术界也不例外,如达摩创少林拳、张三丰开武当派等等。这类迷信玄虚之说产生的历史根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佛教、道教等宗教对武术的渗透,使武术与教义、教规、神仙、法术挂上了钩,成为宗教修炼或宣教布道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也由于生活在科学不发达社会里的人,为了自炫其门派历史久远来历非凡,而把武术流派的形成归之于种种神灵与圣贤,编造出许多活灵活现的武林神话来。这两者的结合便强化了传统武术的神秘性。传统武术中这种浓厚的敬神尊祖的习俗,本质上是我国民俗文化中祖先崇拜的经验主义意识的积淀物,在传统的各行业中都有表现,如铁匠铺尊李老君、木匠业中供鲁班、梨园子弟奉唐玄宗等。而由敬神尊祖,也就演变出各个行业不同的祈祷、祭祀和禁忌,以至行话隐语,无一不表现出某种神秘色彩。在传统武术界,也由此而形成不少清规戒律和续家谱、立牌位的风气。这种敬神尊祖的习俗,还带来了武术界“唯我独尊”的意识,最终酿成长期困扰武术发展的所谓“宗派之争”。
总之,武术文化形态,形成于复杂的历史条件与背景之中,是中华民族生成、积累和稳定了的经济、文化、心理、艺术、道德、社会等方面诸因素和特征的综合反映,具有强烈的历史稳定性与文化的民族独立性。在当今世界的诸多体育项目中,唯有中华武术形成了庞大的文化体系,具有如此丰富的文化内涵,这是应该很好肯定与充分认识的。因为只有充分地认识、理解了中华武术文化的整体与特色,才谈得上很好地继承、发扬武术文化的优良传统,推陈出新,促进武术的健康发展并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