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兵家对武士选拔与训练的重视
在兼并激烈、争战频繁的春秋战国时代,各国均极其重视军事武力。《孙子兵法》一开始便写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特别是春秋以后以步战为主,战争胜负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士卒体质的强弱与武艺的高下,因此,先秦兵家均极其重视士卒的选拔与训练。《孙子》在分析决定胜负的各种因素时,把“兵众孰强,士卒孰练”作为一个重要的条件。为了使民间造成练武之风,许多统治者采用了各种鼓励习武的办法,如齐国的管仲“作内政而寓军令”,把全国编成“轨、里、连、乡”的组织,寓兵于政,军政结合。战国时赵武灵王为防御北方异族入侵。采取移风易俗尚武强兵的国策,下令全国“胡服骑射”,国力大盛。魏国政治家李悝更颁布以射箭优劣来判断诉讼胜败的法令,促使国人皆习射。在普遍形成尚武的风气下,再严格挑选士卒,就能保证军队素质。《荀子·议兵》记当时魏国以武装长跑选拔士卒:“魏之武卒,以度(里程)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胄)带剑,赢(负)三日之粮,曰中而趋百里。”符合这样的选拔标准才能选取,要求是较高的。
先秦兵书多论述士卒的选拔与训练。1972年山东艮雀山西汉墓出土了竹简《孙膑兵法》,使这部在东汉以后即已失传的古籍重见天日。《孙膑兵法》很重视士卒的选拔。《篡卒》章说:“兵之胜在于篡(选)卒,其勇在于制(教令)”,认为选取士卒与训练士卒是决定部队是否有战斗力和取胜的重要条件。《行篡》写道:“用兵移民之道,权衡也。权衡,所以篡(选)贤取良也。”即指出要用公平的标准来选取贤良人材。“私公之财(材)一也。”材指人才,《荀子·王制》中“材伎之士”注:“武艺过人者,犹汉之材官也”;“公”指王侯;“私”指大夫以下。孙膑这段话的意思是对王侯家与大夫以下的武艺杰出的人材应同等看待,不分贵贱。孙膑充分评价武艺高强的人材在战斗中的作用:“篡卒力士者,所以绝阵取将也。”意思是选拔出来的力士可以直度敌阵而取其将军。“厝入内寇以棺士。”棺士即材士,此句大意是武艺高强的人材可以担当深入敌境攻城略敌的任务。这些论述,表明孙膑对军中武艺人材是较为重视的。
先秦另一部重要兵书《六韬》中对士卒的选拔与训练、使用亦有较多的论述。《六韬》被题名为“周太公望撰”,因全书以文王、武王与太公吕尚对话形式写成,故历代许多学者视此书为伪书。1972年山东艮雀山西汉古墓出土文物中有《六韬》残简五十四枚,证明此书为先秦古籍;从内容看,可能为战国时人托名太公望而作。《六韬》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战国时代兵家的成就,是先秦兵书中较重要的一部。
《六韬》中有《农器》一章,论述农器与兵器的关系:“太公曰:‘战攻守御之具,尽在于人事。耒耜者,其行马蒺黎也。马牛车舆者,其管垒橹也。锄耨之具,其矛戟也。蓑筛䔲笠者,其甲胄干橹也。锸斧锯杵臼,其攻城器也……故用兵之具,尽于人事也。’”这段话指出军队作战与民间务农有许多相通之处,认为许多武器源于农具,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先秦军中使用最多的兵器戈戟,即由农具镰刀演变而来。民间习武常以农具为器,而此种民间武艺可直接用于作战,可知古代民间习武与士卒的征选有直接联系。一个地区民间练武风气的强弱与武术的特色,往往成为形成此地兵力特点的重要因素。《汉书·刑法志》所谓“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便是对各地武力特点的写照。
《六韬》论及武士的选拔是根据兵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选拔条件的。《武车士》一章主要讲“车战用武士之法”:“选车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长七尺五寸以上,走能逐奔马,及驰而乘之。前后左右,上下周旋,能缚束旌旗,力能彀八石弩,射前后左右皆便习者,名曰武车之士,不可不厚也。”即选拔车士的主要条件是善跑、善射与力大。“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以后,长七尺五寸以上,壮健捷疾,超绝伦等,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即骑兵的要求主要是体质强健、敏捷,善战,精于骑射。对于这些杰出的武艺人材,都要给以优厚的待遇。
先秦兵家著述多强调按士卒武艺的不同特长予以不同的任用。《六韬·练士》:“军中有大勇力、敢死乐伤者聚为一卒,名曰冒刃之士。有锐气壮勇强暴者聚为一卒,名曰陷阵之士。有奇表长剑接武齐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锐之士。有披拒伸钩、强梁多力、溃破金鼓绝灭旌旗者聚为一卒,名曰勇力之士。有踰高绝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名曰寇兵之士……有才技兼人、能负重致远者聚为一卒,名曰待命之士。此军之练士,不可不察也。”这里“练”为选择之意,“练士”即选拔士卒,提出根据士卒的不同体质、个性、武艺特点等加以选拔分类,予以不同的任务,以充分发挥士卒的特长。《奇兵篇》说:“奇技者,所以越深水渡江河也。强弩长兵者,所以踰水战也。”战国初军事家吴起《吴子兵法》写道:“教战之令,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矢,强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给厮养,智者为谋主。”这也是依据各人不同条件而加以分类训练的。
古代具有一定规模的战争,无不是以阵战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性战斗,因此对士卒的教戒训练、掌握某种武艺技术及提高体质体能固然是重要的,然而更为重要的则是队列训练,亦即集体的审金鼓、辨旗帜、明号令、守军纪的作战训练。试想,从广大国土征集而来的农奴或平民,如没经过严格的集体作战的训练,即使具有一定的武艺技能,也是不能有效战斗以保证胜利的。孔子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论语》),认为用未经训练的士卒去打仗无异白送命。《管子》也曾指出用训练过的“教卒、练士”去攻击没经训练的“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吴子兵法》说:“用兵之法,教戒为先。”《六韬·教战》中强调的也是队列训练:“凡领之军,必有金鼓之节,所以整齐士众也。将必先明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旌旗指挥之变法。”《史记》记孙子到吴国进行军事训练,一开始即“约束既布,乃设铁(斧)钺,即三令五申之。”所谓“三令五申”,即古代军事队列训练中有关金鼓号令旗帜的命令,战场上一切行动均应按照指挥号令动作,否则即处以军纪,由此可见,古代军训中是把集体行动的组织纪律性置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