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侠论

(二)侠论

安全的需要,是人类较低层次的优势需要,即在决定人的行为上,具有最大的力量和强度的那种需要。与为生活而奔波,求取衣食的基本生理需要满足一样,几乎是出于本能,人们总是想方设法来获取安全的环境与安全感。在长达两千年之久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官府赋税的征敛、自然灾害的破坏、战争的频繁、豪强的欺凌,都直接和最终地落到平民百姓身上。由于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是极其微弱的。命运本身的不可捉摸,更使他们把握前景的希望十分渺茫。与祈祷神灵、迷信清官的心理相似,人们渴望一种有超人胆识、超人品质、超人力量的英雄出世,向广大的平民百姓提供强有力的、居高临下的保护和庇荫。于是,侠客便因此应运而生。这个希望的目标没有指向别种人物而指向了侠客,是与大侠客们具有高超的武艺有直接的联系。救世主不会是没有力量的。在冷兵器时代,谙熟武术的人当然比一般人更有力量,更何况他们往往被人为地置于理想与夸饰的神秘光环之中。中世纪欧洲的骑士和美国西部开发时的牛仔英雄的出现,应该说部分具有这样的背景。与之不同的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专制皇权下人民的毫无权利可言及小农经济下农民的呈分散无力状况的特殊原因,中国人于这种英雄的渴望、欣羡,比欧洲人、美国人有着更广阔更久远的社会和心理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大一统的格局尚未形成,百家之术,各引一端,锋出并作,这是一个思想极为自由的时代。兼并战争激烈,又使得统治者必须走富国强兵之路,以期取得战争的胜利,而要富国强兵,又不得不礼贤下士,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即使布衣平民,当时只要游说君王成功,便可以“立致卿相”,甚至“一怒而天下惧,安居而天下息”,(《战国策·齐策》)权倾一时。可以说,这也是一个人的行为人身极为自由的时代。侠客极盛于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历史的偶然。只有在这种社会阶级结构松动,思想言论较为自由,尚未产生封建专制限制流动自由和选择职业自由的什伍编户制度的前提下,侠客才可能有活动的空间和演出的真正舞台。也正是因为接近这样一个“礼崩乐坏”,旧的统治秩序瓦解,各阶级、阶层都要在政治舞台上寻找自己平等地位和平等人格的时代,司马迁才敢于将项羽列入本纪,将陈胜列入世家,塑造了一大群屠夫、刺客、平民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并着力歌颂了如朱家、郭解、剧孟等一大批出身低微的“闾巷之侠”、“匹夫之侠”,并对先秦文献资料中关于侠客事迹的散失深为遗憾,以至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说:“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余甚恨之。”

对于侠客,儒家、墨家著作虽“排摈不载”,(《史记·游侠列传》)但尚无微词;唯有法家宣扬君主本位,要强化封建统治至极端的专制,使人民安于既定的统治与被统治的秩序,因而主持正义的侠客当为之所不容。“侠以武犯禁”,就是韩非最早指出的。民间好侠的风尚,自然极不利于专制,因此自秦并六国统一中国后,便极力予以扫荡。“收六国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金人十二”,(《史记·秦本纪》)便是其措施之一。既然销毁武器,练武自当在禁之列。汉代继续秦的这种方针,“用秦弱民之术,闾里游侠,殳其根,而绝其荄。”证据之一便是汉景帝“尽诛其属”。“然去古未远,流风尚存”,所以司马迁还在《史记》中单列《游侠列传》,对之赞誉备至。及至王莽代汉,更是“诛除豪侠”,史书上侠客的形象开始被淡化和靠后。班固《汉书》承袭前例虽仍有《游侠传》,但已是贬大于褒:“战国合纵连横,力政争强。列国公子……皆藉王公之势,竟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札。……于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诛矣。观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惜乎不入道德,苟放纵于末流,杀身亡宗,非不幸也。”而范晔《后汉书》,则根本未为游侠置传。自此始,历代正史,再也见不到关于侠客的只言片语了。

尽管侠客为统治者所不容,为封建正史所不齿,但任侠仗义、自由不羁却成了武林的传统以及绿林豪杰人格塑造的规范,并往往以此自豪。曹植《白马篇》云:“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骆宾王《畴昔篇》有“少年重英侠,弱岁贱衣冠”。少年侠客潇洒飘逸,引人艳羡的形象,跃然诗中。六朝自由之风炽盛,有唐一代胡气颇重,都是侠客趾高气扬的时代。宋代宋江起义的规模,《水浒传》是大大夸张了,但据史言,“(宋)江等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宋史·侯蒙传》)也该是何等的侠举。人民并不排斥侠者,相反却无限景仰这样的英雄。战国大侠们,百姓“自关以东莫不延颈愿交焉。”史迁时大侠郭解,“天下无贤与不肖,知与不知,皆慕其声,言侠者皆以为名。”他乔迁新居,“诸公送者出千余万。”大侠剧孟,吴楚七国为乱没有延聘他,竟有人说若得到剧孟便“若得一敌国”,“举大事而不求孟,知其无能为己矣”。(《史记·游侠列传》)直至清末,习武者仍然以传统侠客的人格和形象为自我塑造的标准,模仿行事,衣着打扮也以之为镜鉴。义和团“其坛主之富厚者,更为其党制备衣履刀矛,装束一如剧中之武生。”(柴萼《庚辛纪事》,见《义和团》第三册)有的则“小结束,戴英雄帽,如剧台所扮黄天霸者。”(支碧湖《续义和团源流考》,见《义和团》第四册)这足见民间崇尚侠义由来久远。

“侠”不仅是具有非凡武功的神秘人物,只此尚不足以被誉之为“侠”。侠客与“信”、“义”、“勇”三个道德范畴有着特殊的紧密联系。凡侠,总是毕生在遵循或完善自己使合乎于这三个道德范畴。“信”、“义”、“勇”对侠来讲,须臾不可离,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