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的自我修养与外在的自我表现

1.内在的自我修养与外在的自我表现

西方体育,从来就是提倡竞争,炫耀强健的体魄,主动出击,征服对手,战胜强敌,顽强地显示自我存在。

中国文化的一大特征是讲究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渗入社会生活中,是追求人际关系的合谐,追求内在的自我修养,提倡人与人之间那种质朴、真诚、互爱的原始人道主义精神。因此,在武术的审美标准中弥漫着社会的伦理道德。个体是否美,主要视其与群体的规范是否有冲突。人们赞美武德,欣赏藏威不露、后发制人,在有充足理由及十分取胜把握时才教训歹徒。那些主动出击、冒险抗争、制造尖锐矛盾以打破社会安宁之人,通常被认为是不可取的。中国的传统体育,不是以炫耀自身健美为目的。内在的自我修养,内外合一,与美善统一的审美要求紧密联系着。

与此相反,西方文化的特征之一却是天人相分,人与自然是对立的。在社会生活中,这种对立的力量、对主体的内在价值的肯定态度,注定了西方人在竞技中积极主动,奋进抗争,为争取胜利而不顾一切,个人以较大的自由度创造着自我价值。在体育活动中追求外在表现,是一种文化传统。

中国武术重视内在的自我修养,在运动技术的表现方面,强调具有审美的心胸才能达到极高的水平。庄子《达生》篇中曾举了一个例子:“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殙。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这意思是说,比赛射箭,如果用瓦片作赌注,射起来就很轻巧松快;如果用衣带钩作赌注,射起来就有些提心吊胆;如果用黄金作赌注,射起来就茫然失措了。同一个人,射箭的技巧并没有变化,但如果受利害得失心理的束缚,技巧就不能自由发挥。因此,空明的心境、超脱功利的观念,是武术从实用技击向审美发展的内部催化剂。与西方体育追求外在表现的强烈功利色彩相反,中国武术在运动技能方面的飘逸和超脱的确独具自己的特色。

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中国武术与西方体育项目在审美特征上是完全不同的。西方体育中的美,是外在显露的力量之美、速度之美、柔韧之美、灵巧之美,这一切莫不表现得淋漓尽致,一览无余。

而对于中华武术来说,仅用形体美、动作美、技术美等等来评价,无异于隔靴搔痒。武术讲究“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讲究神形兼备,讲究表现“精、气、神”。武术中的“气”、“韵”、“意”、“神”等概念,与中国古典美学中的范畴是基本一致的。要表现这样的美,很大程度上靠习武者内在的自我修养。

中国武术丰富的文化内涵,使它的美表现出含蓄的、模糊的、抽象的、宽泛的、整体和谐的浓郁色彩,没有深厚的内在自我修养是很难把握的。比如,“精、气、神”中的“精”,就很令人费解。精,精华、精粹,物之纯者谓之精。它可指人的精神、精气、精力,又可指掌握某一种技艺的精通、精进、精深。精的显现,如日月之光,“精行四时”(《吕氏春秋》),“夺人目精”(《宋玉赋》)。因此,我们对“精”的理解,主要是指经过挑选或提炼出来的精髓,在武术中表现为聚精会神,精益求精,以达到精雕细刻的完美。仅仅是对这样一个最基本范畴的“精”字的理解,就已经令人头痛了,而那些复杂的哲理和众多的审美范畴,如果不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熏陶并依靠内在的自我修养去体验,便更难以把握得住,也永远不会真正地掌握中国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