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文化与宗教

五、武术文化与宗教

中国宗教文化环境是中华武术赖以形成发展的总体文化环境中最重要构成之一。

相对于欧洲、西亚、南亚次大陆等文明而言,中国的宗教文化在整个中国文化体系中并不占有很高的位置。例如,在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大一统的政教合一的政治统治;没有一个统一的国教;且在本土宗教系统中始终未能产生层次较高的、较成熟的一神教。这样,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也就没有形成一种超越于市俗政权统治之上的绝对的信仰系统来作为维系民族、凝聚人心的纽带,如其它大多数文明一样。在历史文化的进程中,中国文化选择了一条与大多数世界文化不同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模式,亦即以原始血缘宗法制度为基础的皇权专制和道德本位相结合的文化模式。

然而,这并非是说,宗教在中国文化总体结构中毫无地位可言。恰恰相反,作为人类历史发展阶段中必然的意识形态和思维行为方式,即使在中国文化环境和氛围中也弥漫着浓厚的宗教气息。虽然相对欧洲、西亚及南亚次大陆等文明而言,中国的宗教形态、传播模式、宗教地位等均有所差异,但是,就宗教对人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精神生活及行为模式的关系而言,其渗透度和影响力却是一致的。大致说来,中国古代宗教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本土宗教发育迟缓不良。原始巫觋文化和各种原始崇拜(自然崇拜、祖宗崇拜、鬼魂崇拜、精灵崇拜等)长期遗传延续,是道教和各种民间宗教及迷信的主要构成。这形成中国传统宗教文化环境中深厚的原始宗教土壤,对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长期保持有程度不一的惯性作用和影响。第二,多教并存。在中国历史上,本土的道教与外来的佛教长期互补并存,形成强大的宗教亲和力。此外,还有一些外来宗教,如波斯的祆教、西方的景教(基督教)以及伊斯兰教等,明清时期还涌现出大量民间秘密宗教等,这些共同形成了世界文化史上少见的一国多教长期共存现象和传统。特别是佛道二教相互促进、补充,同时又相互抵消、抑制,而在其基本功能和价值上又共同趋向无条件地服从大一统封建专制政权并为其提供精神力量和统治工具。第三,这些宗教(除某些具有反抗性质的民间宗教外)都绝对服从并受制于市俗封建统治政权的意志和利益。这同欧洲、西亚、南亚次大陆诸文明中宗教力量对市俗政权长期保持从精神乃至行政的影响控制形成鲜明对照。同时,这一点又反过来决定了中国古代宗教的许多特征和性格,特别是造成了作为宗教核心的信仰素质发育滞缓不良,难以形成其真正独立的、超市俗的信仰系统和价值系统。第四,虽然中国宗教发展层次不高和信仰素质低下,但在中国下层民间文化环境中确实存在着广泛的宗教或准宗教崇拜现象和传统。这种崇拜现象和传统的特征诚如孔子所云,是“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也就是说,在这样一种思维模式下,人们很难建立明确而坚定的宗教信仰,却极易形成一种较为含混的、随机性和实用性很强的崇拜心理机制和模式。人们重视崇拜行为本身(如焚香、磕头、礼拜、仪式等)远远超过重视崇拜对象。中国宗教中复杂的多神崇拜以及虔诚的善男信女们往往分不清如来三清、斗母观音都说明了这一有趣现象。

但是,中国古代各种宗教又都具有其独自的特点。道教自身的信仰素质和理论素质不高,但由于是本土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天然成分和有机构成,故而其观念和价值深深内化和积淀于中国群体文化心理结构之中。佛教是外来宗教,但因其有较高信仰素质和理论素养,并在其传播过程中表现了相当的适应能力,因而能在中国文化环境中站住脚并对各阶层产生广泛影响。明清时期涌现出来的很多民间宗教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原始宗教崇拜和巫觋文化特征,表现了广泛的下层民间尤其是农村文化环境的思维特征和观念模式。

上述宗教成分和属性构成了一个影响广泛深远的、中国历史文化特有的宗教文化环境。可以说,这样一个宗教环境是中国历史文化总体结构中不可分离的、不容忽视的有机构成,对中国文化环境中成长发展起来的每一子文化系统保持着强有力的、长时期的渗透和影响,这对于中国武术当然也毫不例外。特别是,由于中国历史上的宗教文化环境主要是在下层广泛的民间阶层保持其强烈影响,而中国武术文化又恰恰是一种地道的民间文化和民俗性文化,因此,中国这种特殊的宗教文化环境不可避免地要在武术文化的身上打下自己的鲜明标记,也必然地历史性地要在武术文化的发展历程中显示其存在和独特影响及作用。

武术文化的民间性质和民俗性质是决定武术文化与宗教文化环境之间发生紧密联系的契机。武术文化的这种民间性和民俗性表现在:尽管它与作为国家、民族、集团之间政治的延续和手段的战争有着紧密的、血亲上的联系,但它与适应于战争的军事技艺之间却远非完全等同。武术文化无论是在文化功能、背景、价值,属性、目的、文化阶层和集团上还是技术结构、形式和内涵上,同战争的军事技艺特别是单兵作战技术都保持着相当距离和独立性格。这就是说,由于战争所决定的军事技艺同武术在价值和赖以产生的文化环境的差异,决定了在中国几千年的军事技艺的发展过程和技术内容中几乎找不到多少宗教文化影响的痕迹,但在武术文化中却可以发现大量宗教文化渗透和影响的色彩和例证。

当我们从武术与宗教的关系这样一个特定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和探讨时,上述看法实际上都基于这样一个角度和前提,这就是,我们必须将武术视为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文化总体环境和背景中多种因素和力量相互作用下产生发展出来的子文化系统。如此,我们就不再将武术只视为一些简单的技术形式,而是将它看作是在特定需要和动机支配下各种历史文化因素和成分的有机组合和选择,是在特定需要和动机支配下外部环境压力和内在价值和技术多重机制作用下的创造性活动的结果。

纵观世界上的宗教,除某些原始自然宗教外,大多数神学宗教内在结构中是没有能够涵容强烈攻击行为的内涵性因素的,尤其是在三大世界宗教中,宣扬禁欲、克制、忍耐、非暴力是其能成为世界宗教的基本文明素质;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却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即武术这样一种本质上属于暴力和攻击的文化竟然和宗教有着不解之缘。不仅是大量中国古代民间宗教和道教与武术发生关系,而且像佛教这样一个在印度同一切暴力和伤害行为绝缘,以宣扬“慈悲”、“行善”,坚决反对一切“伤生”行为为宗旨的宗教,在中国竟然成为了武术之宗,产生了像少林寺那样以武术闻名天下的寺庙。这在世界宗教史上也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又意味深长的现象。这只能说明,在中国的宗教文化环境中,存在着一种独特的对武术文化的涵容机制,而正是这种涵容机制的作用,产生了宗教对中国武术文化的促进功能。

但是,应该记住,中国古代宗教文化是一个多元的、多教并存的复杂历史事实。因而,上述涵容机制在不同的宗教及宗教形态中显然将表现出强烈的差异性。根据这种差异性,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粘附性关系,融摄性关系和功能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