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三)

魏晋十六国时期,青徐兖地域与全国其它重要的地域相比,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笔者无力对其它地域一一进行研究,难以详细比较,现借助前人对益梁和并州地区的研究,略作比较,以窥视青徐兖地域在全国所处的政治地位。

三国时期,青徐兖地域的政治地位虽比不上益梁地区,但是要比并州重要。蜀汉在益州立国,而青徐兖地域只是曹魏政权所统辖的一部分,重要性自然不如益梁地区。并州是曹魏政权设置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并且只是曹魏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基地,属于边陲之地,在内政上所起作用较小[16]。与此相比,青徐兖地域之兖州是曹魏供应军资的基地之一,被称为“天下腹心”;而青徐二州作为缘边之州和对吴战争的前沿,军事战略地位重要,刺史均领州兵屯守。

益梁地区据有长江上流之优势。西晋统一战争中,充分利用了益梁的上流之势,一举灭吴,刘禹锡诗云“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17],益梁地区在灭吴战争中的地位比青徐兖地域高,而随着全国的统一其军事地位逐渐降低[18]。西晋后期,并州成为西晋政府军与胡族争夺的关键区域,其政治地位的重要性日渐突显,而青徐兖地域的王弥之乱成为西晋”永嘉之乱”发端,使政局为之一变,这一地域的黄河流域亦成为抵御胡族的重要防线。从三个地区地方军政长官的人选来看,西晋时期益梁地区和并州地区很少有宗室出任[19],而青徐兖地域则不同,宗室诸王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也反映出青徐兖地域在西晋时期的政治地位比益梁和并州更为重要。

东晋十六国时期,并州远在北方,不再属于立国江南的东晋统辖的范围,而益梁地区对东晋来说是据有长江上流优势的重要地区,青徐兖地域则是东晋与北方少数民族诸政权之间进行激烈争夺的地带。

青徐兖地域与益梁、并州相比,在人才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东汉末年和曹魏时期青徐兖地域有许多杰出的人士入主中枢机构,影响一朝政局。两晋时期,青徐兖地域世家大族琅邪王氏更是影响或左右两晋政局,其它大族亦在政治及思想文化领域有着显著的影响。益梁地区人士则多出任本地地方官,迁转亦多限于本地,少数调至它郡或中央仕宦者,亦为时甚短[20]。

在少数民族问题上,青徐兖地域不如益梁、并州地位突出。益梁地区原本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汉族移民在战国时期开始大规模迁入,汉晋之际各民族间错居的情形较为普遍[21]。并州在汉魏之际已经开始入住少数民族,魏晋时期成为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基地[22]。青徐兖地域于公元四世纪开始相继由羯族、鲜卑族、氐族等少数民族政权统治,少数民族入住的情况在后赵时期最为显著。后赵石勒占领了青徐兖地域大部以后,把青徐兖地域的汉族民众徙往襄国及其周围地区,又把鲜卑族等少数民族及秦州、辽西、北平、渔阳的民众徙往青、兖等地[23]:公元334年徙秦州三万余户于青、并二州诸郡;公元335年迁鲜卑索头郁鞠部众三万余于冀、青等六州;石虎打败辽西鲜卑段辽,“乃迁其户二万余于雍、司、兖、豫四州之地”[24];羌人首领姚弋仲率部众数万迁于清河(今山东临清市东北)。公元349年石虎死后,冉闵灭石氏,屠杀胡、羯,“青、雍、幽、荆州徙户及诸氐、羌、胡、蛮数百余万,各还本土,道路交错,互相杀掠,且饥疫死亡,其能达者十有二三”[25]。所以后赵虽然迁徙规模较大,但是并未留下多少定居人口。此后,青州又经过鲜卑段氏割据势力统治和于青州广固立国的鲜卑南燕的统治,因而南燕时期青州定有大量慕容鲜卑人居住。可以说,东晋十六国一百余年的时间里,青徐兖地域特别是青兖二州汉族人民亦得以和少数民族杂居,促进了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

[1]《晋书》卷一二七《慕容德载记》,第3166页。

[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五《山东六·青州府》,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501页。

[3]张其昀:《中国历史上之国防区域》,原载《史地杂志》1937年第一卷第1期,收入《史学文存》,包伟民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4]《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一《江南二一·徐州》,第1294页。

[5]《水经注》卷二五《泗水》:“城有三重,(下邳)县为沂、泗之会也。”([北魏]郦道元撰,[清]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151—2152页)《元和郡县图志》卷九《河南道五·泗州·下邳县》:“按下邳城有三重,大城周回一十二里半,中城周四里,吕布所守也。魏武帝擒布于白门,即大城之门也。小城累砖坚峻,周二里许。西南又有一小城,周三百七十步,征虏将军石崇筑也。”([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3页)参见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第六卷,第2112页。

[6]《读史方舆纪要》卷二一《江南二一·徐州》,第1294页。

[7]《三国志》卷一〇《魏书·荀彧传》,第309页。

[8]《晋书》卷五九《东海王越传》,第1624页。

[9]《读史方舆纪要》卷三〇《山东方舆纪要序》,第1337—1338页。

[10]关于魏晋时期地方官本籍地任用问题,参见[日]窪添庆文:《魏晋南北朝における地方官る本籍地任用について》,《魏晋南北朝官僚制研究》,汲古书院2003年版,第273—350页。

[11]《三国志》卷二七《魏书·王昶传》,第748页。

[12]《三国志》卷二八《魏书·王凌传》,第757页。

[13]《晋书》卷三六《卫瓘传》,第1055页。

[14]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上册——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五,三民书局1990年版,第110页、118—125页。

[15]《晋书》卷三《武帝纪》:“(太康三年)吴故将莞恭、帛奉举兵反,攻害建邺令,遂围扬州,徐州刺史嵇喜讨平之。”(第74页)

[16]汪波:《魏晋北朝并州地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页。

[17]《西塞山怀古》,《全唐诗》卷三五九,[清]彭定求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898页。

[18]胡志佳:《两晋时期西南地区与中央之关系》,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6页。胡志佳先生所研究的西南地区包括益、梁、宁三州。

[19][清]万斯同:《魏方镇年表》,[清]吴廷燮:《晋方镇年表》。亦可参见胡志佳:《两晋时期西南地区地方官吏表》,《两晋时期西南地区与中央之关系》,第156页;汪波:《魏晋北朝并州地区研究》,第196—197页。

[20]胡志佳:《两晋时期西南地区与中央之关系》,第31页。

[21]胡志佳:《两晋时期西南地区与中央之关系》,第21页。

[22]汪波:《魏晋北朝并州地区研究》,第110、185页。

[23]葛剑雄:《中国移民史》第二卷《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16页。

[24]《晋书》卷一〇六《石季龙载记上》,第2767—2768页。

[25]《晋书》卷一〇七《石勒载记下》,第27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