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冯梦龙采编山歌与尚“真”文学审美观
孙晓晴
摘 要:明末清初在文人阶层中萌生的“以情抗理”意识,在文艺创作上表现为尚真求实的原则。冯梦龙采编的《挂枝儿》《山歌》这两部民间歌谣集,以“真诗”为典范,借以宣扬其尚“真”的文学审美观。冯梦龙的尚“真”文学理念包含了真的情感内涵和真的审美表达两方面,在今天仍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冯梦龙 民歌 真
明代陈宏绪在《寒夜录》中记述了友人卓珂月的一段话:“我明诗让唐,词让宋,曲又让元。庶几吴歌《挂枝儿》《罗江怨》《打枣竿》《银绞丝》之类,为我明一绝耳。”[1]显然,苏州文人冯梦龙也颇为欣赏“我明一绝”的民歌,他甘于下沉到市民阶层,在街头村野、青楼酒肆采集搜罗大量吴语民歌,编辑为《挂枝儿》《山歌》(原合题为“童痴二弄”)。在《山歌叙》一文中,冯梦龙追溯歌谣源头,以为老百姓唱的山歌自古有之,只是从楚骚唐律起文学审美在文人与乡民阶级中逐步分化,“诗”成了上层阶级舞文弄墨的专利,“而民间性情之响,遂不得列于诗坛,于是别之曰‘山歌’”[2]。冯梦龙此言,隐含着他对“诗坛”的不满,认为民歌名之“山歌”,实际上是在荐绅学士对诗坛的垄断下被定义生成的。
流淌着“民间性情之响”的山歌难登大雅之堂,反映了正统文学观念对待民间文学轻蔑与傲慢的态度。民间文学在历代遭此贬低,被放逐于诗坛之外,倒也因此不必受文人模式、格律和思想的诸多限制,反而令歌者可以任性恣情、即兴宣泄,进而出现了大量文人文学中少见的歌咏私情的民歌,在明末风靡流行一时。《尚书·尧典》中有“诗言志,歌永言”之说,《说文解字》也将“诗”字解作心志的自然流露,《文心雕龙·明诗》则认为“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故诗者,持也,持人情性”[3]。显然,相比拘泥于纲常礼教下的文人之作,民间山歌更似发自肺腑、浑然天成,也更接近于古籍圣谟中所说的“诗”。究其原因,就在于尚“真”的文学审美取向,因此李梦阳曰“真诗乃在民间”,冯梦龙也颇向往孔子采诗的时代,认同这些民间的诗“为情真而不可废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