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生效实施至今已满十个年头;我国的反垄断学术研究虽然早于《反垄断法》出台,也大多是最近二十年的事情了。在过去“有法”的短短十年间,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时至今日,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法院已经调查和审理了垄断案件有两千多起(其中绝大多数为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这一方面使我国骤然成为国际影响力巨大的反垄断法域之一,另一方面也促使学者在研究反垄断法的时候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不断细化研究内容,目前的细化研究大致呈现两种趋势,一种是具体行为的理论研究,另一种是具体行业的应用研究。李剑教授的《零售垄断的竞争法规制——以超市入场费为视角》不但高度契合这种发展趋势,而且是二者相结合的复合型研究。

零售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中的重要行业,在我国GDP中的占比一般超过四成,其巨大的经济体量使该行业中的竞争问题往往受到社会的广为关注,本书中所研究的“入场费”问题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该问题在我国的争议由来已久,学者的研究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源于2003年上海炒货企业与家乐福超市因收费问题而发生的争执。其时,上海炒货企业抱怨家乐福利用其优势地位征收额外的入场费节假日费、上架费等,由此引发了学界对于该问题的首次关注。第二个阶段的诱因是2007年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这个阶段讨论的重点是我国《反垄断法》第18条第4款中“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是否涵盖相对优势地位。第三个阶段则是因为2016年年初《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历史上首次将相对优势地位引入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监管框架,再次激发了学界的讨论热情。“入场费”研究的一波三折不但暴露了该问题的理论复杂性,也彰显了我国学者发掘、研究中国问题的学术取向。

我和李剑教授交往多年,他学术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深厚,工作勤奋刻苦,学术著作颇丰,单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就达40余篇。他学术研究的多样性特征也非常明显,深入研究过的主题涉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部门法的内容。该书在内容上吸纳了他在相对优势地位、市场结构、双边市场、必需设施、商业贿赂等方面发表的十几篇论文,大致涵盖了他以往1/3的研究成果。该书遵循了李剑教授多年以来一贯实施的研究逻辑:从“入场费”引发的实践问题入手,从国际和国内、历史与现实等几个维度梳理了“入场费”的产生和发展,随后在详细批驳了以“相对优势地位”和“商业贿赂”为代表的两种解决入场费的分析思路之后,对于入场费的法律定性进行了“推倒重来”的精细化规范分析。

李剑教授既是“入场费”问题研究的开拓者之一,也亲身参与了上述三个阶段的学术大讨论。该书的出版不仅是对我国学界在该领域内数十年研究的系统梳理,更是他对自己从事反垄断研究近二十年来研究路径、研究心得、研究方法的全面总结。就我而言,本书具有如下几个鲜明的特征,这同时也是李剑教授学术研究的主要特征。

首先,该书的研究基于经济学,但又不依赖经济学。反垄断法的实践执法和学术研究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就开始与经济学深度融合。这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学在社科领域的影响力日趋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反垄断法的特性所使然。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程度的部门法,其以效果为主的规制模式与传统的行为规制模式存在巨大差别。一则,传统的法益分析不能完全解释垄断行为对于市场整体的损害;二则,反垄断法的调整目的——竞争程度——只能基于经济学进行构建。但经济学毕竟是基于假设而构建的理论,其理论体系不但存在内部的派系冲突,而且也无法直接被外部化为法律规则。这就需要法律学者对其取舍、整合,使之成为可执行性的规则。李剑教授对于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简单的介绍和移植,而是将之纳入法律分析框架之中的真正的法经济学分析。尤其是该书对于市场结构、双边市场等主题的研究充分体现反垄断法律学者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其次,该书对于垄断行为的研究深入结合行业特征。反垄断法的常规研究要求学者必须同时具备法学和经济学的双重功底。但具体行业垄断行为的研究又增加了行业特征这个维度。反垄断法是在微观层面探讨竞争机制运行的部门法,缺乏具体行业的相关知识,不了解具体行业的运行特征,是没有办法进行真正的行业反垄断研究的。该书全面且又深入地梳理、总结了零售行业的商业模式与企业形态,从零售行业的组织方式入手,详细分析大型连锁零售商经营特征。这不但要求研究者要了解相应的实践操作,更要具备较高的商业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否则后续的经济学解释与法律建构就会浮于表面。该书在这一部分的完成度非常高,不但为后续的研究打造了坚实的基础,更为其他从事行业研究的学者提供了研究范本

再次,该书在研究中高度体现了中国问题意识。我国的反垄断研究历时尚短,学术基础薄弱,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外制度的介绍或者经济学理论的简单法学移植,但反垄断研究不应当是简单粗暴的西方化或者经济学化。随着研究以及执法的深入,我们必须、也应当加强中国问题的研究。入场费问题虽然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但在我国的争议尤为激烈,该书以此为主题展开研究,这本身就体现了李剑教授的中国问题意识。尤其是在该书后半部分的具体规范分析中,李剑教授全面收集了我国的零售业的各种数据,深入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分析要件,并最终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了谈中国问题、用中国素材、讲中国故事的当代学术思路。(https://www.daowen.com)

最后,该书也展现了作者广阔的研究视野。该书各个部分的研究都能详细梳理国内相关学者的代表性成果,并且系统总结国际层面在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李剑教授对于文献和案例的梳理和总结不但展示了他严谨的研究态度,更展示了他的研究、写作功力。学界诸多文献梳理和案例总结往往呈现简单罗列的弊端。该书的文献梳理不但全面,而且逻辑性极强,真正将文献梳理融入了自身的分析之中,使人读之往往会忘记这是文献梳理,而就是文章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该书的案例分析也非常好地做到了类案研究和个案研究的融合,既有发展源流的深度捏合,也有具体案例的入微评析;既能简明扼要阐述案例本身呈现的问题,又能在应然层面进行逻辑展望。能够做到这几点,实际上是要求研究者具备高于研究材料的研究视野、知识储备以及研究能力,如此才能做到既基于研究材料,又不拘泥于研究材料。

入场费问题在我国学术界长期思考、辩论的过程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但既有研究往往侧重于该问题的某个局部;李剑教授的《零售垄断的竞争法规制——以超市入场费为视角》是国内首次全面、系统研究该问题的专著。该书的出版不但可以让读者了解该问题的全貌,也为反垄断初学者提供了学术研究的标准范式;该书后半部分的规范分析更可成为执法部门和法律实务人士在做竞争法律分析时的参考模本。虽然该书批驳性的基调可能不会被每一个人所接受,但即便完全不支持本书观点的人士也可以将该书作为了解、研究该问题的基本工具书。

当然,任何一篇作品的优秀程度总是相对的。就一个读者的角度而言,本人认为该书主要存在两个缺憾。其一,该书是李剑教授以国家社科项目的结项成果为基础修改而成。值其2011年立项之时,零售行业的竞争主要在大型连锁超市之间展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零售行业今日的竞争已经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所以我们会看到一边是家乐福的实体店接连关闭,另一边是淘宝、京东等网上商城风风火火的“双十一”“双十二”年度促销活动。该书对于这种转变并未有太多涉及,难免会让人产生类似于书中观点如何适用到网络零售行业的疑惑。其二,该书中的经济学理论基调是20世纪70年代后风靡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以推崇市场自治、反对政府干预为分析的逻辑起点。但一来我国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二来自从美国次贷危机之后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想开始浮现,并在今年最终引发了中美贸易纠纷。本人对于该书中的一些观点能否在我国零售业今后的竞争发展起到指导性意义存疑。当然,只有时间才是检验一切理论的最终试金石。

是为序!

侯利阳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