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支配地位的测定方式
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尽管能够比较好地概括反垄断法上对于企业市场地位的理解,但这一定义仍然非常抽象。在具体测定市场支配地位上基于不同的思考方式、测量可操作性等因素,测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可以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并可具体细分为三种。其中,绩效法通过测试一个企业在绩效上多大程度地偏离了竞争性标准来判断市场支配地位,是直接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竞争法则着眼于企业的产量和价格对于竞争者的产量和价格的变化以及消费者行为调整的敏感性。通过市场份额来进行判断的方法则属于结构法。后二者都是直接测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15]
1.直接测定市场支配地位
(1)绩效法
绩效法测试一个企业在绩效上多大程度上偏离了竞争性标准。该标准的适用可能要涉及测量企业的产品价格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边际成本或者涉及测量企业的净利润在多大程度上高出产业平均值(如果该平均值能够反映企业在竞争性产业里所承担的风险)。在这一思路下,前文提到的勒纳指数就是采用边际成本来衡量市场力量大小的方法。其最简化的公式为:
![]()
其中,P是企业的产出达到利润最大化水平时候的价格;MC是企业的产出达到利润最大化水平时的边际成本。在完全竞争时,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则该指数为零。P趋向于无穷大时,或边际成本趋向于0时,则该指数的值趋向于1。勒纳公司的这种简明性有很强的误导性,[16]因为公式所需要的边际成本数据非常难获取。
就可操作性的角度而言,产品的价格往往是最容易观察的数据,而观察成本则相对困难得多。从各个方面来看,确定边际成本或递增成本却要更加困难。因为边际成本主要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而在实际操作中,即便已经知道产品生产的技术条件,边际成本也比较困难甚至根本无法计算。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我们也许能够观察到生产的变动成本,但这仅仅是一个会计学上的成本,它并不能反映出精确的经济学分析所需要考虑的机会成本。基于会计利润(accounting profits)或加价(markups)的绩效标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17]
边际成本本身过于理论化,而即便就边际成本而言,也存在长期边际成本和短期边际成本的差异。通过边际成本来分析企业的市场地位,相关考察必须着眼于长期边际成本,而后者的计算会遇到更多更大的困难。如果人们仅考察短期的边际成本和可变的单位成本,那么很容易对相关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做出错误的评估。[18]例如,在那些固定成本很高的行业,如软件业,市场价格可能远高于短期边际成本。这样的差额并非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志,而仅仅是显示需要偿付的固定成本而已。此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也往往会因为X非效率而产生过高的成本,所以即便可以计算出边际成本,也并不能仅仅据此得出任何关于这家企业市场力量强度的精确分析。[19]
在勒纳指数所需要的参数无法确定时,仍可以把企业的盈利程度看作反映其市场力量的指标。依据这样的思路,最近几年中发展出来一系列新的考察程序和方法。但因为他们饱受众多严重的概念性问题的困扰,所以只能用来作为证明某一企业或许具有市场力量的线索,而不能严格证明一家企业是否真正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0](https://www.daowen.com)
(2)竞争法
竞争标准着眼于企业的产量和价格对于竞争者的产量和价格的变化以及消费者行为调整的敏感性。经济学家已经研究出三个主要的计量经济学技术用以测量市场支配地位:查明消费者的需求响应和竞争者的供给反应之后,估计出剩余需求,从而估计出一个企业依靠减产可以提高多少价格;计算出产业的需求弹性系数,然后估计出企业是否可以利用消费者无法转向替代商品的机会,从而在成本之上定价;凭借对价格行为的观察,确定一个产业的价格变动模式是否遵循一个规律——先是竞争性价格不断被价格战打破,然后恢复到稳定的较高价格水平。
剩余需求弹性方法的原理是:厂商的提价通常会导致其他厂商调整自己的价格。为了正确评估厂商所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需要估计该厂商提价之后其他竞争对手在多大程度上会跟进。估计剩余需求弹性的方法可以大大简化这项任务并减少数据需求。采用这种方法评估厂商市场支配地位只需要估计一个系数,即厂商A的剩余需求函数的弹性。而厂商A的剩余需求函数就是考虑了全部其他厂商的反应以后厂商A所面对的需求函数。采用这种方法只须回答厂商A提价会使其剩余需求——所有其他厂商满足了自己的需求以后所剩下的需求——减少多少百分比,而不是回答厂商A提价会使厂商B、C等的需求增加多少百分比。因此,剩余需求弹性的估计值越小,就说明厂商A的市场支配地位越大,因为很大比例的消费者会继续从A厂商那里购买。[21]
如果要估算出一个可接受的生产者剩余需求,需要采用完善和谨慎的计量经济学分析。而这样的计量经济学分析需要有充足的长期数据支持。此外,被考察市场的各种状况需要保持相对稳定,因为产品或者需求方偏好的变化都会影响到数据,也因此会影响到计量经济学分析结论的有效程度。这些以观察或实验为依据的判断方法要求投入较高的成本用于收集和解释大量信息,而且这些信息在大部分情况下无法得到或者获得成本很高。[22]也因此,计算剩余需求弹性的方法也受到局限。
2.间接测定市场支配地位
直接测定市场支配地位虽然在理论上能够有比较好的说明,但面临实际数据可获得性方面的巨大挑战,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直接测定。也由此产生了较为符合实际状况的结构分析法。
该方法主要是首先了解产业中有多少个企业,然后比较每个企业在市场中活动的份额(常常是销售额或产量)。市场份额被用作市场支配地位的替代物,然后拥有主要市场份额的企业被推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当市场进入门槛很低时,在位企业很难通过降低产量来提高价格;当消费者面对一系列差异化的产品时,企业很难提高自己产品的价格。[23]从经济学逻辑来说,如果认为市场范围的需求弹性和竞争性的供给弹性是一致的,那么企业的市场份额越大,则其需求弹性越低,因此会有更高的市场力量。这一原因有两方面:第一,高市场份额企业减少其产出时,必然会导致市场整体的产出减少。例如,具有50%市场份额的企业减少其20%的产出,会导致市场整体产出减少10%;而具有90%市场份额的企业要达到同样的效果只需要减少自己的产出11%。第二,高市场份额的企业留给对手的市场份额更低,在给定的供给弹性下,竞争对手扩展市场的能力也会因此降低。例如,如果一个企业将市场产出减少10%,具有50%市场份额的竞争对手可以通过提高自己20%的产出来弥补市场空缺,而只具有10%市场份额的竞争对手则要将产出提高100%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24]
间接测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最为直接的优点在于市场份额数据相对于边际成本、剩余需求等更容易获取。通过界定相关市场进而确定相关企业的市场份额因而成为反垄断法领域非常常用的方法。但是,市场结构分析的弱点也在于市场份额本身仅仅是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信号,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来看,都无法直接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成立。而且,市场份额到底高到何种程度才代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也是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例如,在美国一个通用的规则就是,占相关市场90%份额就是垄断,66%可能是垄断,而33%就显然不是。[25]但这本身就有误导性。此外,市场份额也可以有不同计算方式,进而可能导致最终结果上的差异。通常而言,市场份额是根据收入或者产出单位来计算的,但也可能采用产能/产出等标准,在一些情况下,这些不同的计算方式会带来结果上的差异。
就根本上而言,市场份额的计算是为判断市场支配地位服务的。而无论是很高的市场份额,还是很低的市场份额,抑或极端微弱的市场份额上升,他们的证明力都有可能基于对不同因素的考量而被削弱。这些因素包括:产品的差异性;快速动态发展的市场,即该市场所处的不同阶段会对市场份额的解读产生影响;以及更多以“赢者通吃式竞争”为标志,而非以共同在市场上竞争为特征的特殊市场,如投标市场、竞拍市场等。此外,在判断市场份额的意义时,被考察企业市场份额的历史发展,以及其他企业的市场地位,也同样需要加以考虑。[26]由于市场结构分析方法本身的不足,因而在实际应用结构分析方法时需要同时分析市场进入难度、二手商品或其他替代商品(非等价商品)的易得程度以及其他影响被告减产提高价格能力等因素,以最终结合市场份额条件来认定相关企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