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网络阵地: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环境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互联网企业是借助互联网模式发展起来的新型经济组织。借助互联网模式,中国经济模式持续转型升级并取得巨大成效。无论是共享经济、消费升级、金融科技等新的业态,还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中国互联网企业都在其中扮演了推动者和建设者的角色。企业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仍需履行责任,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为了追求点击率传播黄暴信息、电商平台的不正当竞争和假冒伪劣、网约车平台的不规范管理、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外卖餐饮的无证经营和食品安全问题,这些现象的共性都是一味追逐经济利益,罔顾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对网络乱象的整治、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是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助力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网络教育环境创造条件。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
法律法规是规范一切社会关系的根本手段。实现互联网企业良性发展,法律层面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与规范必不可少。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监管领域不断成熟和完善,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这些互联网法律法规规范的问题全面,规范对象覆盖网络传播全过程。这些法律法规实施都表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一系列法律文件的指导下,我国互联网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显著。以2019年为例,我国开展的网络专项行动有清理恶意移动应用程序、APP乱象专项整治、约谈百度搜狐、“剑网2019”专项行动、网络音频专项整治、约谈主要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推进青少年网络防沉迷、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等。网络治理行动根据行为的不同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依法行政约谈、警告、暂停更新、关闭或移送司法机关。
今后,在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的基本原则下,要加强网络立法的预见性、执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惩戒性和强制性。在准确把握网络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充实关于互联网犯罪的条款。明确新型互联网犯罪的立案标准,补充举证范畴,明确各类电子犯罪的量刑标准。对于跨地区的互联网犯罪,确立相关案件的管辖原则,明确互联网企业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禁区”和责任;在规则、条例方面,制定相关行业规则,确立互联网企业的责任追溯机制和奖惩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和安全审查
网络社会,内容为王。自《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以来,我国各大互联网企业基于自身特点,“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和漏洞短板,从机制、队伍、产品、技术等不同维度发力展开内容治理行动,多措并举推动生态治理”。
今天,网络与人们的生活越加紧密,社交媒体应用平台充斥着海量的UGC内容(用户生产内容),如果企业只是作为第三方提供平台容易导致低门槛准入,各类杂音噪音充斥,负能量聚合。作为责任主体的互联网企业应担起内容管理的责任,加强内容把控和安全审核,增加人力资源投入,扩充审核队伍,加大审核力度,优化内容推荐算法。微博平台的“蔚蓝计划”、腾讯公司的“清风计划”等网络内容生态整治行动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确保了自身平台健康发展,不给低俗恶搞内容提供传播渠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了网络大空间,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网络氛围。此外,网络社会中,个人信息的管理也是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些互联网企业为了经济利益打包出售用户信息,还有企业对信息管理不善,造成用户隐私的泄露。互联网企业应增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给网络不法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企业蓬勃发展的精神动力。互联网企业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大思政”格局中网络企业责任重大。通过企业教育强化舆论导向,突出正能量;在培育合格员工过程中注重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不断强化其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对党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认同;企业可以定期开展时政座谈会、职工政治培训、职业道德演讲赛等活动。
加强互联网企业监管,需要政府监督、企业出力,也需要社会监督。建立平台互联网企业征信数据库,适时向大众公布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失信企业发展和扩大;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途径,推动互联网企业适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网民通过报告随时了解并监督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都不失为有效监管的主要举措。2019年,十六家网站、平台共同签署了《共同抵制网络谣言承诺书》;2020年,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上线新版官方网站和“网络举报”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