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辅导员自身角色的发展与转变

四、重视辅导员自身角色的发展与转变

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现代转变不是一个单一、片面的简单过程,是辅导员个体要素现代转变和队伍结构现代转变的结合,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性过程。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现代转变包括两个向度:一是传统型辅导员向现代型辅导员转变的过程;二是现代型辅导员的深化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对过去不良因素的消弭,又有基于过去良好基础之上的补充和发展。

高等院校辅导员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是由若干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要素组成,辅导员的现代转变实际上就是这些要素的现代转变。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现代转型首先是理念的转变,它是整个系统现代转型的先决条件,能力的提升是辅导员现代转型的中心内容,是辅导员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角色的转换是在与受教育者互动过程中的直接呈现。

相对于传统的理念,现代型辅导员必须是具有开放、发展、多元理念的辅导员。简单来说,理念就是人的看法和思维,它表征着高等院校辅导员对待自我和对待学生的认识和态度,渗透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活动等各个方面。开放的理念是对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建设的回应,要打破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局限于学校、教室、课本的弊端,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生活中。发展的理念要求辅导员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社会。多元的理念旨在回应学生个性化和社会的多样化,打破思想政治教育的单一性和模式化。

其次是角色的转换。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角色转换是理念转变和能力提升的外在变现,体现在与受教育者的互动活动之中。角色定位的正确与否需要接受时代和实践的检验,在当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中,高等院校辅导员需要做到几个方面的角色转换。

一是从权威角色向平等角色转换。我国历来都有师道尊严的传统,教师被推崇到与天地、君亲同等的地位。《礼记·学记》有云:“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知道尊。道尊,然后民之敬学。”教师的权威角色有利于理论知识的灌输,有利于教学活动的管理,但也无形中湮灭了学生的创造性。现代学界比较认同的是教师和学生的平等互动关系,强调发挥教育者的主导性和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有利于思想道德由内化向外化的发展,并且在教育过程中给予教育者更多的反馈。但是,平等互动的关系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目前的教育教学中还没有完全实现。教育者主导性凌驾于受教育者主体性之上,受教育者主体性发挥不完全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辅导员的平等角色除了表现为双主体互动过程中的平等的人格尊严,还体现在辅导员对受教育者群体不做带有个人色彩的价值评判。

二是从教导者角色向引导者角色转换。当下大学生群体乐于接受新事物,但是新事物并非都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这需要受教育者自己去甄别、筛选,但受教育者往往很难独立完成这一工作。一般而言,高等院校辅导员相较于受教育者而言,具备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人生经验,以及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受教育者需要教育者予以一定的帮助。但是教导者角色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对于走向何方、如何达成等问题有确切说明,不利于受教育者思考,甚至会引发受教育者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所以,高等院校辅导员要更多地扮演好“引路人”的角色,用科学的专业方法、扎实的理论知识通过暗示、启发的方式去引导受教育者自己感悟,进而帮助受教育者完成对新事物的认知、认同和践行。

(一)确立现代化的发展理念

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现代转型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事业,这一事业的完成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作为“推进器”,辅导员的职业理想和发展的理念是其精神动力的来源。

发展的理念旨在打破传统僵化、滞后的理念。高等院校辅导员要紧跟时代潮流,确立现代化的发展理念,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和社会,同时,也要将自身视作发展的个体,主动求变,积极学习,努力实现终生学习。

首先,在整个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中,学生群体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95后”“00后”的大学生更加富有个性、勇于表现自己、极具学习能力。同时由于尚未形成稳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意识,他们也更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因此,高等院校辅导员要将其看作发展着的个体,全面、客观地认识他们的特点,避免用传统的眼光看待他们和用一成不变的内容实行“一刀切”的教育。

其次,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自己,努力实现终身学习。发展的根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所以高等院校辅导员自身确立发展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诚如英格尔斯所概述,现代化的人具有乐于接受新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头脑开放并尊重不同意见和看法,对人和社会充满信心,以及乐于追求知识等特点。转型后或者转型中的高等院校辅导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加强学习,增强知识和素质,努力实现由单一型向复合型人才转变,以更好地应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以外部环境作为保障

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现代转型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为保障,这里主要包括社会认可和社会制度保障。社会认可程度反映了社会对辅导员存在和价值的赞同和尊重程度。良好的社会认同可以给予辅导员不竭的动力。反之,辅导员则会变得消极、沮丧,丧失转型的动力。

1.社会认可度方面

社会认可是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社会维度,要回答的是社会是否需要辅导员,以及社会如何看待高等院校辅导员的问题。对于前者是可以做出肯定回答的。纵观古今中外,思想政治教育虽然有称呼上的不同、表现形式上的差异,但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普遍现象,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理应有其存在的价值。对于后一问题,应该说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社会地位还不是很高,高等院校辅导员这一群体还未得到人们的高度推崇和尊重。为提高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社会认可度,为其职业化成长、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化成才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广泛开展正名活动,用“思想政治辅导教师”统一代替“辅导员”。辅导员制度从最初1952年筹备开始,经历了1953年蒋南翔校长率先实施“双肩挑”的政治辅导员,到后来的“思想政治辅导员”,再到如今大家比较熟悉的“辅导员”称号。称呼的变化不仅是社会发展和变迁的结果,更是蕴含了其工作内容的变化,工作内容由原来的政治工作、思想工作慢慢增加、演变成现在这般“无所不包”的工作。“辅导员”的“员”具有员工、成员的意思,这就使人们容易在字面理解上将辅导员视为高等院校行政人员、工作人员,而忽略辅导员的教师身份。久而久之,社会对辅导员形成刻板印象。更名活动有利于破除这种刻板印象,提高社会对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认同。国内有些高等院校已经走在了改革的前沿。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已经进行改革,在相关招聘公告及报道中,已用“思政教师”取代原先的“辅导员”称呼。

其次,将职业分类大典中“高等教育教师”小类细分为若干细类,并将高等院校辅导员纳入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辅导员并没有被单列为一个独立的职业,而只是将辅导员作为高等教育教师的一个职能。将高等院校辅导员纳入高等教育教师下属细类之中,将“高等教育教师”细分为“高等院校专业教育教师”和“思想政治辅导教师”两个职业,这将有利于落实辅导员的教师身份,提高辅导员社会认可,促进其成功转型。

2.社会制度方面

从高等院校和地方层面来看,需要不断丰富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例如上海交通大学出台了《上海交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其中第五章关于成长与发展,为完成培养期的辅导员提供攻读博士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转向专职思想政治教师等多个发展路径。虽然许多举措还处于实验阶段,但是高等院校辅导员发展的理念必须提前确立,因为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对行动具有指导作用。从国家层面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等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辅导员的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指导。在此基础上,国家还可针对当下备受关注的辅导员职称评聘、晋升等问题出台相关文件和规定,并适时地将某些规定纳入法律法规中,为辅导员的现代转型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