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辅导员管理机制
(一)完善培训制度
当今时代,信息更新速度非常快,也需要高等院校辅导员不断充实自己。很多高等院校辅导员对职业的归属感较低,需要高等院校为辅导员提供明确的要求,并为他们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让每一个辅导员都可以获得充分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高等院校辅导员与学生的联系极为频繁,需要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接受教育,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为学生解决问题。
高等院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仅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还需要与学生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这样工作才可以更好地开展,使工作实践与理论知识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这样的工作才有意义。所以,完善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相关培训体系,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可以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还可以通过建立高等院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形成辅导员培训的长效机制。
针对目前高等院校辅导员,开展有针对性、实践性、系统性的培训是十分必要且十分重要,是增强教育效果行之有效的方式。高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多种培训包含讲座、报告、工作坊、沙龙、训练营等形式。有效的培训可以帮助刚加入工作队伍的新人迅速成长,也可以帮助一些有工作经验的工作者调整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手段。在开展多方面培训的时候需要遵循三个原则。
第一,针对性原则。一些高等院校确实组织了许多培训,但是效果不佳,许多辅导员老师、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将其视为工作任务来应付,不但没有帮助其成长,反而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针对性原则要求组织部门在组织培训时应该结合工作实际、考虑时代热点,针对当前高等院校辅导员最薄弱的环节、最缺乏的技能去组织培训,针对当下最热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去组织培训,针对大学生群体最突出的问题去组织培训,这样才能将培训落到实处,切实地帮助高等院校辅导员成长。
第二,实践性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培训也是如此,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操作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聆听别人的讲座报告难免有些“纸上谈兵”,因此,要多一些训练营之类的,能够让受培训者参与其中的方式,少一些大会报告的形式,这样高等院校辅导员才能更好地在实践中去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寻找更好的方法。
第三,系统性原则。任何一项工作都是系统工程,应该循序渐进地、由此及彼地培养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能力。培训如果多而杂,不仅没有效果,反而会加重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负担,因为这是他们必须要完成的上级下达的任务。因此,在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之后,还要注重培训整体的系统性,要让多种培训由点串成线,达到更好的效果。
此外,面对目前高等院校辅导员专业背景多元化的现实,为充分发挥辅导员自身的学科优势及个人特长,在辅导员培训中除了要坚持针对性、实践性、系统性原则,还可以创新培训形式,进行辅导员定向培训。辅导员培训中的定向式培训是指根据每个人的学科背景或者技术特长的不同,先选择辅导员职能体系中的某一项或者某几项进行深入培训,以取得在该领域的专家地位。也就是说,先将辅导员按照“1字形”人才培养,而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宽其专长领域,转变为“十字形”人才。
例如,一位高等院校辅导员是心理学学科出身,自身对心理学也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那么就可以先让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模块的深入培训,帮助其迅速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领域成长为专家。一般的培训可能安排比较紧凑,种类较多,要在短时间内接受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党建工作等多方面的培训,受训者的接受效果难以保证。由此,辅导员定向式培训既是当前辅导员学科背景多元化的合理选择,还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帮助辅导员成为某个领域内的专家,促进辅导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学习。
(二)开展职业规划
要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就需要严格按照职业化的标准来执行,制订完整的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职业规划,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培养专门人才。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需要有专门的人才。高等院校应着手开设辅导员培训的相关课程,培养具有专业知识与能力的辅导员。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辅导员课程,因此,可以参照国外的课程设置,并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联系。我国高等院校会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类的课程,可以将这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教育等。可以通过这些课程的设置实现辅导员的专业化建设。在没有培养出专门人才之前,高等院校可以选择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或者接受过类似教育的人来担任高等院校的辅导员,再结合高等院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高等院校辅导员的数量与结构。
第二,设立辅导员专业职称。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薪资待遇水平与专门的任课教师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应该将辅导员职务评定作为一个专门的标准,纳入学校教师职务评定的体制之中。学生工作部门可以根据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将思想政治教育职务单独罗列出来,形成指标,设置相应的职称与职务。这样一来,高等院校的辅导员就有了发展的空间与晋升的平台,可以进一步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热情,提升高等院校辅导员工作的职业化与规范化。
第三,设立专门的辅导员工作机构。高等院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应该是包揽所有的工作,而应该是有明确的职责划分,更不应让高等院校辅导员受到多层的管理,建立专门的辅导员工作机构,使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安全感,更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建立一整套的制度规范。不管是在选聘、培训、考核、晋升、激励,还是在保障制度方面,都应该有一定的制度规范,这样有利于对高等院校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的体系。
(三)健全管理和保障制度
众所周知,辅导员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等。大部分辅导员都希望自己的福利待遇能够得到提升,要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高等院校不仅要保障他们培训与进修的权利,而且还要保障他们在晋升方面的机会公平,不断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
高等院校应该充分认可辅导员的相关工作,适当增加他们的岗位津贴,在生活中给予适当的关心。这有利于激发高等院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满足,增强归属感,产生想要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的兴趣,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不断推进辅导员职业化的进程。
辅导员的物质利益是不可回避的话题,这也是促使辅导员现代转型的物质基础。可以从两个方面保障辅导员的物质利益:一是直接提高辅导员薪资待遇;二是畅通辅导员的晋升渠道。
1.提高辅导员的物质待遇
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区分为五个层次,处于最底层的需要是生理需要,即由生理决定的需要,例如对食物、住宿、睡眠的需要。在工作中,生理需要通常被转化为对更多金钱的需求和期待。因此,提高辅导员的物质待遇,改善辅导员的经济状况是辅导员实现现代转型的物质基础。
提高辅导员的物质待遇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在工资待遇上,要以教师的身份,按照他们被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他们的工资标准,使辅导员的工资与本校其他教师的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相同。其二,实行“以薪代职”。行政岗位有限,行政职级上不去,但是薪水酬劳可以上涨。对于优秀的高等院校辅导员,由于某些原因行政职级可以暂时不予评定,但是要匹配相应的薪资酬劳。其三,对于高等院校辅导员承担的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予以课时补贴。
2.建立合理的流动和退出机制
高等院校辅导员的“双线晋升”是比较合理的,也是我国将会长期坚持的机制。双线晋升机制提高了高等院校辅导员的工作热情,留住富有经验的辅导员,从而有利于形成高等院校辅导员合理的“老中青”队伍结构,同时,也有利于高等院校辅导员由单纯管理者向教学、服务、研究“三位一体”复合角色转换。
但是,这一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效果并不显著,高等院校辅导员晋升缓慢,整体专业化水平较低,这主要是晋升渠道狭窄所导致的。由于行政管理岗位是有限的,且行政职位的设置都是“金字塔”形的,级别越高难度越大。建立合理的流动和退出机制有利于破除这一困境。对于优秀的高等院校辅导员要予以表彰并大胆提拔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表现不好的人员要及时调整或者清退,鼓励良性竞争,保持队伍的活力。此外,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辅导员可以取消或者推迟其申请晋升资格,例如,黑龙江大学规定,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辅导员工作的特点,能不能得到一定的认可,会直接影响高等院校辅导员工作的热情,高等院校需要对此高度重视,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保障辅导员的相关权益。为了确保高等院校辅导员的相关权益,根据高等院校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工作范围、工作性质,制订相对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指标。制订之后,严格落实。也就是说建立在辅导员全面工作的领导评价体系、同事评价体系、学生评价体系、自我评价体系之上的综合考核机制。
(五)坚持养用结合
辅导员队伍是高等院校意识形态教育的主体之一,其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高等院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辅导员走职业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与水平,以不断适应当前高等院校意识形态教育发展的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之间的“传帮带”培养之路是其必然之路。目前高等院校意识形态教育辅导员队伍培养虽然具有一定的体系,但是伴随着意识形态与队伍本身之间的变化及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对其进行科学规划、采用动态培养方式,不断完善大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培养的创新机制。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养”与“用”相结合的原则。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是教师队伍、学生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院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等工作的骨干力量。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是应对高等院校教育新形势的要求,是社会和国家的需要,是高等院校工作目标、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达成的需要,同时也是辅导员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在面临辅导员管理体制落后、辅导员队伍流动性增大、学历普遍较低、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的整体情况下,为适应新挑战、新的时代要求,开展系统性和具有针对性的辅导员培养便显得尤为重要。在培养辅导员综合素质、使辅导员走上专业化发展道路方面,我们必须树立起系统培训和针对性培训、长期性培训和阶段性培训、养与用相结合的理念,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教育融入高等院校辅导员培养的整体工作规划当中,统筹协调好培养资源与培养节奏,既遵循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同时也有针对性地加强社会培养载体及内容,使培训避免流于形式,促使其取得实际效果。与此同时,还应注意辅导员的工作性质,既要开展阶段性的集中培训,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长期性培训,使长期性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使辅导员综合素质通过量的积累最终形成质的飞跃。最后,在利用辅导员培训促使其走专业化道路的过程中,还要秉持辅导员“养”与“用”相结合的理念,坚持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的基本理念,构建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制度,切实保证高等院校意识形态教育辅导员队伍培养环境的全面优化,进而推进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之路。
(六)提升辅导员的思想内涵
一是引导辅导员“三想”。引导辅导员要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着想,引导辅导员为发展地方经济着想,辅导员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职业幸福和事业发展着想。
二是引导辅导员“三做”。成才先成人,要引导辅导员自觉肩负起历史的使命,争做一个有崇高理想和高尚品格,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人;要引导辅导员做一个有决心、有恒心、有信心的人;要引导辅导员做一个学识广博、视野开阔、勇于创新、敢于拼搏的人。
三是引导辅导员处理多方面的困难。一般来说,辅导员在职场中所遇到的困难,大多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四类:工作方面的困难、经济方面的困难、人际交往方面的困难及个人能力方面的困难。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纵观中国历史,有很多有成就的人,都是在苦难中逐渐成长起来的。我们虽然不希望我们的辅导员在工作及生活中遭遇困难,但是如果遇到了困难,也不要畏惧,而应该学会怎么去解决这些困难,不能在困难面前低头。当辅导员遇到困难时,应该用一种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把它视为是自己的一种财富,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七)构建辅导员经验分享及交流渠道
1.搭建工作交流平台
高等院校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创办融合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工作、心理健康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工作等于一体的内部刊物,从事相关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可以在此内部刊物中发表交流自己工作经验的文章,一方面提升教师的归纳写作水平,另一方面也促进有益经验的分享,为其他教师与学生管理者提供工作参考。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每年举行辅导员工作论坛,通过专题报告或论文的形式拓展理论实务的学习途径,也可以通过论文评优促进工作研究及经验成果的转换,或通过交流推进学生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发展。另外,学院还可以开发组建网络办公系统,加强辅导员之间工作交流的及时性,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2.促使优秀辅导员进行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根据高等院校的具体实际情况,通过学院党委决定可以将优秀的辅导员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之中,促使优秀辅导员进行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参与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学校还可以根据辅导员的学历情况、理论研究功底、工作绩效,择优推荐辅导员进行相应的思想政治课的课程讲授与小班讨论指导,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下与课上的有机结合,既充实了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又培养、锻炼、提高了辅导员的综合素养。
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高等院校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的接触也最为频繁,因此会遇到很多不确定因素。为有效应对这些不确定因素,高等院校辅导员应在实践中不断锻炼自己,分析影响学生行为和思想的各种因素,以便在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快速判断成因,及时找出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