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管理的要求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管理的要求

(一)大学生自我管理必须要处理好的关系

大学生个体的自我管理是在学校和社会管理的背景下进行的,必须处理好与学校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关系,自我管理才能正常有效地展开。

1.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学校管理的关系

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不是孤立进行的纯粹的个体活动,它是学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体的发展规划最好能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规划和目标相适应,与学校的管理制度相适应,与学校的文化氛围实现良性的互动,避免出现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尽管如此,个体自我管理的主动性、自主性必须得到有效的保证。学校管理应当给予个体自我管理的空间,为个体的自我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

2.大学生个体的自我管理与学生组织管理的关系

学校内部的学生组织对学生群体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协调作用。学生个体应当有条件地理解和服从这种协调。另一方面,学生个体应当具有自主的选择权,有自我决定个人事务的权利,行使个人事务的自我管理权。最好的结果是个人的自我管理与学生组织的管理协调一致,或者大体上不出现明显的冲突。

3.大学生的自我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关系

大学生个体,作为社会人的存在,应当具有满足社会人的一般要求的属性,不应当,也不可能成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特殊个体;理应服从社会的一般管理规范,成为模范遵守社会管理规范的社会成员。在服从社会管理的前提下,应当充分发挥自我管理的优势,自主地设计自己的规划并且进行有效的实施,强化自我的知识和能力,以便将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自我管理的要求

1.明确教育与管理的目标和规范

自我管理不是一种静态性的自我约束,而是学生朝向一定目标,遵循一定规范的动态性规约。明确的目标和规范,是自我管理的前提条件。目标为学生提供的是一种价值追求,是自我管理的取向和意义表达,目标被学生认可、接受之后,学生能够用目标来导引、调节自己的价值取向,加强体验与理解目标的意义。没有明确的目标,或者不接受目标,学生就不会持久地坚持目标取向,也不会坚持学校所制定的规范,在思想和行为上必定各行其是,与社会生活不协调,这就不是所要求的自我管理。

同样,规范为学生提供的一种行为准则,是自我管理的遵循尺度和意志体现。规范被学生认可、接受后,学生能够用它来规约、衡量自己的行为,使外在规范内化为自身的内在准绳。规范包括法规和道德两个方面。没有明确的社会规范或学生不认可、不遵循社会规范,思想和行为就会失范。所以,让大学生自我管理,绝不是放任自流。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管理的目标和规范,使学生在自我发展中有正确的方向。

2.发挥教育和管理队伍“导”的职能

学校党组织、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应该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规则意识,通过对遵规守纪的认可、奖赏和对违规失范的谴责、惩罚,来引导、训练学生的自我管理行为。同时,要转变教育者和管理者的观念,使他们从处理琐碎繁杂的事务转移到引导、指导、检查、监督上来,既不是家长式的包办,也不是保姆式的代替,而是在学生自我管理的具体过程中,为他们出谋划策,帮助他们做出正确决策与选择。所谓检查监督,即是对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的组织工作和活动进行定期检查,既要放手让大学生自己做,也要使他们尽量少出偏差。

3.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是引导大学生自教自律的必要条件。学校的文化氛围和内部环境对学生有规范、导向、激励、推动和评价作用。大学生在一定的校园文化中会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内化并整合其主导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使自己的思想潜移默化中被同化。因此,校园文化是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创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应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基础文明建设,倡导修身进取的道德风尚;加强学风建设,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文化园区建设,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丰富课余文化活动,增强校园文化的先进性和群众性。同时,还应重视高校内部潜在的、非课程形式的教育活动,创建有利的“道德场”,形成大学生自我管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创建有利的“道德场”,注意从小事抓起,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行为的细节上开始,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引导学生自我管理。

4.发挥学生群团的作用

大学生群体建设需要自教自律。群体是教育与管理的重要载体。对于大学生来说,群体对自我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为集体本身就是一个教育的主体,不仅对集体中的每个成员有规范和要求,而且可以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督促和相互帮助。同时,学生的成长主要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一个参与的过程。身处集体的个体之间通过自由交流情感和思想,共同分享成长和进步的快乐与幸福。因此,大学生自我管理是群体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

大学生群体自教自律的基础是学生的群团。最早将群团分为正式群团和非正式群团的是美国哈佛大学工业管理研究所的教授梅奥,他通过多年的实验论证指出,学校管理中存在正式群团问题,而实际上在群团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式群团。无论是正式群团还是非正式群团,都有其特殊的规范来影响其成员的行为,对学生的自教自律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式群团是管理者根据群团目标的需要,为完成某一具体任务而设立的,它的成立有正式文件和章程,有定员编制,成员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关系。就高校而言,主要包括其中的院系、部(处)、科(室)、班级、党政团群团等。非正式群团是指不按群团正式制度的规约,由正式群团成员自愿结合而成的松散联合体。高校学生非正式群团是指在高校正式群团之外,学生之间通过相互交往而产生彼此间的共同利益和认同关系。这类群团形成的基础是成员间共同的兴趣爱好、生活方式、价值观和共谋发展的需要。如学生中的老乡会、联谊寝室、实习小组等都属于非正式群团的范畴。高校学生非正式群团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有较大影响,尤其在自教自律方面的作用明显。

在高校的学生管理中必须把正式群团和非正式群团结合起来考虑。充分利用学生中非正式群团在协调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相互合作、提高工作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引导,消除其不利影响,使学生中的正式群团和非正式群团形成一股合力,推动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还应注意充分发挥非正式群团核心人物的作用。非正式群团的核心人物相对于群团的每个成员来说,更易于被外界了解;同时,他们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得到其他成员的响应,做好了他们的教育引导工作,就更容易影响、引导群团其他成员的自教自律。

(三)形成大学生群体自我管理的局面

学生组织包括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会等群体。加强校、院(系)、班级三级学生组织的联系,形成学生自教自律组织系统。引导各级学生组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和富有实效的活动,促进学生自我发展,形成大学生群团自上而下的自教自律局面。

1.学生会

学生会是学生自教自律的主要组织。校、院的学生会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团组织具体指导下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是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准则。学生会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生活,而且可以有效地对学生的思想与行为进行引导。

2.学生自治

学生自治是学生自教自律的关键。学生自治是学生组织在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的自主建设方式,一般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为骨干开展自治活动。学生自治实际上是学生组织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与规章制度,进行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的活动。有些学校的学生为了发挥自治作用,还专门建立了学生的自教自律机构、学生监督机构,以保证学生自教自律的进行与效果。

3.班集体

班集体是学生自教自律的基层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班级是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班集体通过一系列主题、班会、文体活动,使教育与管理的要求转化为现实影响,产生教育效应,达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

4.党支部

党支部是学生自教自律的示范组织。党支部是带动广大党员与非党员学生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战斗堡垒。要在班级中成立党支部,班级支部要根据党员和非党员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切合实际地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