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常用的黑色金属材料
常用的黑色金属材料见表11-1~表11~13。
表11-1 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续)

注:1.牌号栏内括号内的符号是相应的相近旧标准牌号。
2.Q195的屈服强度仅供参考。
表11-2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99)

(续)

(续)

表11-3 低合金结构钢(GB/T 1591—1994)

(续)

表11-4 合金结构钢(GB/T 3077—1999)

(续)

(续)

(续)

(续)

(续)

注:1.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调整范围:淬火±15℃,低温回火±30℃,高温回火±50℃。
2.硼钢在淬火前可先经正火。铬锰、钛钢第一次淬火可用正火代替。
3.拉力试验时钢上没有发现屈服点,无法测定屈服点σs情况下,允许测定标称屈服强度σ0.2。
表11-5 弹簧钢(GB/T 1222—1984)

(续)

注:1.GB/T 1222—1984适用于热轧、冷拉圆、方、扁及异型截面弹簧钢钢材。
2.表中力学性能指标系采用直径为10mm的圆形试样经热处理后测出,表中所列力学性能适用于截面尺寸不大于80mm的钢材。
3.热轧钢材以热处理或不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拉钢材以热处理状态交货。表中硬度值为交货状态布氏硬度,其值不大于321。
表11-6 奥氏体型、奥氏体-铁素体型、铁素体型不锈钢的力学性能(GB/T 1220—1992)
(https://www.daowen.com)
(续)

注:1.对于0Cr18Ni10Ti、0Cr18Ni11Nb、1Cr18Ni9Ti、0Cr18Ni12Mo2Ti、0Cr18Ni12Mo3Ti和1Cr18Ni12Mo3Ti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稳定化处理,此时的热处理温度为850~930℃,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2.1Cr18Ni9Ti与0Cr18Ni10Ti、1Cr18Ni12Mo2Ti与0Cr18Ni12Mo3Ti、1Cr18Ni12Mo3Ti与0Cr18Ni12Mo3Ti牌号,力学性能指标一致,需方可根据耐腐蚀性能的差别来选用。
表11-7 不锈钢的特性和用途(GB/T 1220—1992)

(续)

表11-8 奥氏体型、铁素体型耐热钢的力学性能(GB/T 1221—1992)

注:1.对于1Cr18Ni9Ti、0Cr18Ni10Ti和0Cr18Ni11Nb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稳定化处理,此时的热处理温度为850~930℃。
2.1Cr18Ni9Ti与0Cr18Ni10Ti牌号,其力学性能指标一致,需方可根据耐腐蚀性的差别进行选用。
表11-9 耐热钢的特性和用途(GB/T 1221—1992)

表11-10 一般工程用铸钢(GB/T 11352—1985)

表11-11 灰铸铁件(GB/T 9439—1988)

注:1.本标准适用于在砂型中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中铸造的片状石墨的灰铸铁。
2.本标准分级系根据单铸试棒切削加工成的试样所测定的力学性能进行分级的。
3.力学性能也可由铸件的附铸试棒(块)所切取加工成的试样来进行测定,在一般情况下,附铸试棒(块)的力学性能比单铸试棒的力学性能更接近铸件材质的性能。本表未列出单铸试棒的力学性能。
4.同一牌号的灰铸铁件不同壁厚处会得到不同的力学性能,为便于设计使用,本表给出了不同壁厚的灰铁铸件预计能达到的力学性能参考值。
5.力学性能系铸态情况下的力学性能。当铸件的壁厚大于300mm时,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如果需方所关心的主要是灰铁铸件材质的硬度,则可按硬度分级表选取(见下表)。
7.方括号内的数值仅适用于铸件壁厚大于试样直径时使用。
8.“HT”系“灰铁”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HT”后的数值代表抗拉强度。
9.灰铸铁的硬度的经验计算公式:当σb≥196MPa时,HBW=RH(100+0.438σb);当σb<196MPa,HBW=RH(44+0.724σb),RH一般取0.80~1.20。
表11-12 可锻铸铁件(GB/T 9440—1988)

注:1.本标准适用于砂型铸造的可锻铸铁,对其他铸型铸造的可锻铸铁可供参考使用。
2.牌号中“KT”系“可铁”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H”表示黑心;“Z”表示珠光体;“B”表示白心;第一组数字表示抗拉强度值;第二组数字表示伸长率值。
3.当需方对屈服强度有要求时,经供需双方协议才予以测定。硬度值仅作参考,如需规定硬度,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4.牌号KTH300-06适用于气密性零件,牌号B系列为推荐牌号。
5.表中L0为标距长度。
表11-13 球墨铸铁件(单铸试块)(GB/T 1348—1988)

注:1.“QT”系“球铁”二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2.“QT”后第一组数字代表最低抗拉强度;第二组数字代表最低伸长率。
3.本标准适用于砂型或导热性与砂型相当的铸型中铸造的普通和低合金球墨铸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