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 钢管
见表11-72~表11-84。
表11-72 低压流体输送焊接管(GB/T 3091—2001)

注:1.本标准代替原GB/T 3091—1993(低压流体输送焊接管,镀锌)、GB/T 3092—1993(低压流体输送焊接管,不镀锌)和GB/T 14980—1994(低压流体输送用大直径电焊钢管)。
2.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水、污水、燃气、空气、采暖蒸汽等一般较低压力流体和其他结构用的直缝焊接钢管。其焊接可用电阻焊(ERW)或埋弧焊(SAW)。
3.钢管可按镀锌(公称外径≤323.9mm)和不镀锌交货。钢管也可在管端加工螺纹交货,但要在合同中说明。
4.公称口径表示近似内径的名义尺寸,每种规格的实际内径随管壁厚度而变化,公称口径不等于外径减2倍壁厚。外径大于168.3mm到1626mm的规格暂未编入。
5.电阻焊钢管通常长度为4~12m,埋弧焊钢管通常长为3~12m。
6.钢管应按GB/T 700规定的Q215A、Q215B、Q235A、Q235B和GB/T 1591规定的Q295A、Q295B、Q345A、Q345B钢制造,也可采用易焊接的其他软钢制造。钢材的抗拉强度分别为σb≥335MPa、375MPa、390MPa、510MPa;屈服点分别为σs≥215MPa、235MPa、295MPa、345MPa;伸长率δ5≥15%~13%。
7.钢管应参承受下面压力的液压试验:
8.钢管镀锌后的重量比镀锌前约增加3%~6%(壁厚为4.5~2mm时),或1%~3%(壁厚为10~5mm时)(管口径小者取较大值)。
表11-73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1992)

注:1.电焊钢管用于作各种结构零件和输送流体管道及其他用途。
2.外径不大于219.1mm的钢管应承受将外径压缩1/3的压扁试验。
3.经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下列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钢管外径≤219.1mm5.8MPa;
钢管外径>219.1mm2.9MPa。
4.钢管以热轧或冷轧钢带,经电阻焊接或焊后冷加工方法制造。钢管以不热处理状态交货。
表11-74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1992)

(续)

(续)

表11-75 传动轴用电焊钢管(YB/T 5209—2000)

注:1.用于制造汽车传动轴及其他机械动力传动轴用电焊或电焊冷拔钢管。
2.钢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原标准的规定。
3.各牌号的σs值不作交货条件,但应填在质量证明书中。
4.钢管通常长度为3.5~8.5m。
5.钢管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1.8MPa,稳压时间不少于5s,不得漏水和渗水。钢管应能进行压扁试验,压扁试验平板间的距离是:壁厚≤5.0mm时为D/3,壁厚>5.0mm时为D/4(D为钢管外径)。钢管还应经扩口试验。
表11-76 结构用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偏差(GB/T 8162—1999、GB/T 8163—1999) (单位:mm)

注:结构用和流体用无缝钢管的内外表面质量要求是,不得有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发纹和结疤。
表11-77 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GB/T 8162—1999)

(续)

(续)

注:1.热轧(挤压、扩)钢管以热轧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以热处理状态交货。
2.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699、GB/T 1591或GB/T 3077的规定。
表11-7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GB/T 8163—1999)

注:1.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699或GB/T 1591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2.热轧(挤压、扩)钢管以热轧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以热处理状态交货。
3.对于外径大于22~400mm并且壁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其平板间距H按原标准中公式计算。
4.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
计算,最高压力不得超过19MPa。式中 p——试验压力,MPa;s——钢管公称壁厚,mm;D——钢管公称外径,mm;R——允许应力,规定屈服点的60%,MPa。
表11-79 热轧无缝钢管(GB/T 8162—1999)

(续)

(续)

(续)

(续)

(续)

注:1.表中带括号的规格,不推荐使用。
2.该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机械结构用无缝钢管、热轧(挤压、扩)钢管长度为3~12m。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00 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150 mm。
3.标记示例 用10号钢制造的外径73mm,壁厚3.5mm的钢管:①热轧钢管,长度为3000mm倍尺,钢管10-73×3.5×3000倍尺—GB8162—1999;②冷拔管,直径为较高级精度,壁厚为普通级精度,长度为5000mm 钢管拔10-73高×3.5×5000—GB8162—1999。
表11-80 冷拔(轧)无缝钢管(GB/T 8162—1999)

(续)

(续)

(续)

注:1.表中带括号的规格,不推荐使用。
2.该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机械结构用无缝钢管。冷拔(轧)钢管长度2~10.5m。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00 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0 mm。
表11-81 无缝钢管尺寸偏差(GB/T 8162—1999) (单位:mm)

表11-82 交货状态的碳素钢、低合金钢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GB/T 8162—1999)

注:1.压扁试验的两平板间距(H)最小值应是钢管壁厚的5倍。
2.D:钢管外径。
表11-83 合金结构钢管试样调质后的力学性能(GB/T 8162—1999)

(续)

注:1.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淬火±20℃,低温回火±30℃,高温回火±50℃。
2.硼钢在淬火前可先经正火。铬锰钛钢第一次淬火可用正火代替。
3.*:可按其中一组数据交货。
4.**:于280~320℃等温淬火。
表11-84 不锈钢无缝钢管推荐热处理制度及力学性能(GB/T 14975—2002)

注:热挤压管的抗拉强度允许降低2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