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与真理、意识形态
福柯曾公开表示过他对于意识形态概念多年来的运用十分不满,因为这一概念常常被用来“解释谬误或幻象,或是用来分析表象——简言之,一切妨害真实的话语生成的东西”,或是被用来表明“谎言的运作机制”,即“人们头脑中的思想与他们在生产实践中的地位之间的关系”。[89]在福柯看来,与压抑概念一样,意识形态概念似乎已经成为传统解释形式中普遍使用的“万能钥匙”,然而问题在于它们都是消极的、心理主义的。福柯认为意识形态概念难以运用,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无论你承认与否,它确是和某种被视为真理的东西处于对立之中;其次,意识形态必然和主体相关涉;第三,相对于作为意识形态的经济基础或物质、经济决定物而发挥作用的事物而言,意识形态是第二位的。[90]
(一)真理、意识形态与话语
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表征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91]意识形态被视为一种“幻象”或“想象性扭曲”,这一批判立场是外在于意识形态的。而福柯则意识到作为一个主体,他所能思考的、所能说出的必然会受到其所处历史时代的话语框架的诸多限定和制约,因此,“问题并不在于在下列两者之间做出区分:在话语中,一边被归入科学性和真理的范畴,一边被归入科学性和真理之外的某物。问题在于历史地审视:真理效应是如何在话语中制造出来的,而话语本身无所谓真假。”[92]在此,福柯以为贯穿话语的“真理意志”(will to truth)才是值得拷问的关键问题,“我们不要把真理当做谬误的对立面去努力寻找,而应该着手解决尼釆提出的何题:在我们的社会中,‘真理’是如何被赋予价值,以致于把我们置于它的绝对控制之下的。”[93]真理意志是一种庞大的排斥机制,“一种历史的、可修正的和制度性的限制系统”,在这种排斥系统的作用下,话语内部的真理和谬误之间的区分是“历史的建构”。真理意志有其自身变化的历史,它不断被一个社会运用、评估、分配以及归属定性知识的方式所更新,同时,它还依赖于教育、图书出版系统、学术社团、实验室等制度的支持。通过向其他话语施加压力和制约性的力量,真理意志赋予“真实”话语以绝对的权威,如西方文学多少世纪以来一直致力于“将自己建立在自然、‘逼真’、真诚以及科学之上”,“真实”话语始终是它孜孜以求的目标。[94] 真理意志一方面日益强大和深入,另一方面却又甚少被人们提及,福柯将这一矛盾现象归结于真理对于真理意志及其变化的巧妙掩蔽。渗透于真理之中的真理意志因为真理形式的必然性而难以辨认,然而在言说“真实”话语的真理意志中必然牵涉着欲望和权力。
真理的生产与权力效应之间的关系无疑是福柯始终关心的问题,“真理以循环的方式与生产并支持它的权力系统相联系,也与由它引起并使它扩展的权力效应相联系。”权力支配着真理的生产,与此同时,只有通过真理的生产权力才能得以实施。福柯认为,知识分子应该用对真理与权力的思考来取代对科学与意识形态的思考,不是要去批评与科学相关联的意识形态内容,也不是要确保自己的科学实践与正确的意识形态相伴,而是要探究建立一种新的“真理的政治”的可能性,“政治问题不是谬误、幻想、被异化的意识或意识形态,它是真理本身。”对福柯而言,真理并不是与意识形态相对立的东西,不是有待发现和接受的真实的事物,而是“一整套有关话语的生产、规律、分布、流通和作用的有规则的程序”。[95]
(二)主体、意识形态与话语
在主体问题的讨论中,福柯对传统的主体概念持批判立场,他相信“不存在独立自由、无处不在的普遍形式的主体”。[96]福柯认为主体是在话语中建构的,这一话语的主体不能置身于话语之外,它必须“屈服于话语”(subject to discourse),服从于话语的规则。“主体可以生产各种特殊的文本,但他们只能在一种特定的时期和文化的知识型、话语构成体、真理的体系的限制内操作。”[97]在此意义上,生产知识的是话语而非主体,主体可以作为话语所生产的知识的“承载者”,但它不能作为来源和作者外在于权力与知识网络中。霍尔指出,在福柯这里,话语通过两种不同的意义或位置生产主体。第一种意义上的主体生产是通过将话语所产生的特定形式的知识个人化的方式实现的,如疯人、罪犯、歇斯底里的女人等。更为重要的是,所有话语都建构使其自身“有意义和有效的主体-位置”,一方面,个人只有认同话语所建构的这些位置,使自己受制于话语的规则,才能成为话语的主体和权力与知识的承载者;另一方面,只有通过这些主体-位置,话语特定的知识和意义才能易于理解。[98]
福柯认为必须摆脱主体自身,在历史框架之内分析和阐释主体的建构。[99]在福柯的《主体与权力》一文中,他表明自己多年来的写作目的在于创立有关不同的主体化方式的历史。具体而言,有三种方式将人转变为主体:通过赋予自身科学的地位将主体客体化,通过“分离实践”将主体客体化以及通过个人主动将自身转变为主体。福柯意识到无论在哪一种主体化方式中,主体都处于极为复杂的权力关系之中,正是使之屈服从属的权力形式使个体转变为主体。“主体”一词有两层含义:“通过控制和依赖主从于别人,和通过良知和自我认识束缚于自己的个性。”[100]特殊的权力形式在日常生活层面运作,通过对个体分类,使他依附于自身的个体性,并将某种真理法则强加于他,不仅个体必须认可这种真理法则,其他人也必须从他身上将其识别出来。福柯认为,要对这种权力形式作出深入剖析,应该从针对这种权力形式的反抗形式出发,即从“反对主从关系、反对主体性和隶属性形式的斗争”[101]出发。这种反对主从形式的斗争与反对支配、剥削形式的斗争共同构成人类社会三种主要的斗争形式,它们或是彼此独立,或是相互融合。在福柯看来,反对主从形式的斗争在社会中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这源于现代权力结构将个体化技术与整体化控制程序微妙而隐蔽地结合起来。因此,福柯提出,“我们的目标不是去发现我们是什么,而是去拒绝我们所是。我们必须设想并逐渐建立我们可能所是的,以摆脱这种政治的‘双重枷锁’,即现代权力结构的个体化和整体化的同时并行”。[102]
(三)话语、意识形态与权力
在福柯看来,意识形态和话语概念的差异与经济基础的地位密切相关。马克思主义强调经济基础的决定性作用,福柯在承认这是一种对政治的有效还原的同时,也指出这种倾向“忽视了构成经济关系的基本的权力关系”[103]。福柯由此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关系的主要功能是经济关系的再生产;其次,马克思主义倾向于把所有权力关系归结为国家关系;最后,马克思主义“把虚假意识当作权力关系的工具”,从而夸大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104]在福柯看来,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话语之间并不存在简单的支配和主导关系,而是“复杂的相互作用”(complex interaction)[105]。经济基础并不能决定我们所能言说的和所能思考的,经济关系并不是首要的,它只是在各种权力关系相互交织的网络中权力关系的一种,正是基本的权力关系构成了经济关系。因此,话语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必然涉及福柯关于权力问题的诸多创见。人们对于“权力”一词往往有许多误解,认为它指涉“特定的权力”、“一种奴役的方式”或是“一套普遍的控制系统”,而福柯则认为权力应该被理解为“多种多样的力量关系,它们内在于它们运作的领域之中,构成了它们的组织”。[106]权力是关系而非实体,并不存在本质意义上的权力。因此,福柯把权力关系作为他权力“分析”的对象。权力关系的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权力只有在被付诸实施时才能存在,总是一个行为作用于现存的或可能的另一个行为。因此,权力关系与两个相互依赖的要素密切相关:“其他人(权力行使的承受者)必须彻底地被识别出来,并自始至终做一位行为者;面对一种权力关系,一系列反响、反应、结果和可能产生的新事物将呈现出来。”[107]其次,对权力的这一界定引出权力与自由的关系问题,自由是权力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也是权力“永恒的支持”,自由的“不妥协性”使抵抗成为可能。权力与自由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作用,位于权力关系中心的是权力与自由的“较量”,彼此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
阿尔都塞的国家理论尽管区分了强制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但却始终强调国家在权力关系中至高无上的决定地位,福柯则不这样认为。首先,福柯则指出权力可以超越国家的界限,“我不是说国家不重要,我要说的是,诸权力关系和人们对这些权力关系所作的分析必须超越国家范畴。”[108]权力关系的原则并不是稳定、同质的支配,权力并不总是自上而下朝一个方向辖射,权力关系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场所发挥作用,无论是公共政治领域还是私人领域,权力关系的渗透无处不在,“权力是通过网状的组织运作和实施的”[109]。其次,在福柯看来,权力不仅仅像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家那里具有压抑性和否定性,同时还具有生产性和肯定性,应该被视为“贯穿在整个社会机体中的生产性的网络”[110]。此外,意识形态理论强调对压制性权力关系的颠覆,然而主体如何能够抵抗压迫往往难以构想,而福柯则指出,抵抗是内在于权力概念之中的,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抵抗,抵抗“并不先于它所反对的权力。它与权力是共生的、同时存在的”[111]。权力关系具有相对性的特点,它们只有依靠散布在权力网络之中的无数的抵抗点才能存在,这些抵抗点在权力关系中发挥着“对手、支点、把手”的作用。抵抗并不只是对权力关系的被动的“反弹”和“虚以应对”,而是权力关系“不可消除的对立面”,它以点、结、中心等形式不规则地散布在时空中,“贯穿了各个社会阶层和由个人组成的团体”,[112]将他们打破、分解而后又重新组合、塑造。
米尔斯指出:在话语和意识形态这两个概念之中,许多理论家更倾向于前者,他们认为与意识形态概念相比,话语概念能使人们以一种更为复杂深入的方式分析思想和行为的决定性因素。[113]尽管福柯揭示出意识形态概念的问题所在,但应该承认的是马克思主义和意识形态概念在福柯话语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正如福柯自己所说的,他“不可能不直接地或间接地运用到与马克思思想相关的一系列概念,也不可能不置身于一个马克思曾描述、定义过的境域中。”[114]在某种程度上,福柯的话语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概念之间形成了一种“开放的讨论与对话”,正是在与意识形态概念的对比、联系和角逐中,福柯话语的意义和边界方得以确定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