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惯习、场域、资本理论渊源

一、布迪厄惯习、场域、资本理论渊源

一个人的思想与其生活的时代背景、出身地位、家庭环境息息相关。所以了解布迪厄生活的时代背景及其个人经历是十分必要的,由此我们更好地分析这位哲学家提出惯习等理论的渊源。

(一)社会物质环境

1.时代背景:一种独特惯习的生成

布迪厄生活的年代,正值法国及整个欧洲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浩劫,大战过后,法国还没有从战争的困境中彻底走出。虽然当时法国的社会生活极其不安定,但像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一样,文化领域却呈现出史无前例的活跃局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制造的惨剧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的思想,这些觉醒的具有革命精神与热情的思想家用自己思想的武器向传统理论进行挑战,挑战整个社会的文化制度及其社会运作模式,布迪厄就是其中一位富有挑战性的思想家。当布迪厄开始学习生涯时,法国正值“五月风暴”学生运动的高潮时期,布迪厄、福柯和德里达都是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他们原本就注定要在学术体制内凭借他们学术上的成功进行简单的再生产,而他们学术上的成功则会把他们上升体制内的统治地位。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学校的体制就在他们脚下崩溃的体验,在五月风暴以及紧随而至的法国大学的改革之后,他们看到并经历了这个传统的统治地位的塌陷和难以为继”。[1]“五月风暴”使一批有思想的学者对现实体制进行反思,“他们因而被引向了一种反体制的‘性情’,这一性情至少部分在他们与作为一种体制的大学的关系中找到了根源。就我个人的发展轨迹和立场而言,我无法否认我分享了这种反体制的情绪。”[2]这种反体制的倾向并不是他有意为之,而是他独特的身份所积聚的性情倾向在“五月风暴”的契机中被点燃了,“而那种姿态往往是被作为一个自由降临的,自由决定的选择来体验的,或作为甚至多少有点‘英雄气概的’决裂来体验的。”[3]就这样,布迪厄发起了对当代资本主义各个方面的批判,包括文化、教育、政治等方面。他对这些方面进行批判的理论依据与武器——惯习,当然这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理论武器,还有场域等其他概念作为他批判的武器。“如果我对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习性这一概念正是概念性的关键环节,正是通过习性,你把明显的经济概念,如资本、市场、利益等等重新明确有力地表达成与经济学模式完全不相关的行为模式”。[4]

2.生活经历:对社会环境的感知

布迪厄出生于法国贝阿恩的偏远乡镇,那里具有独特的地方方言与地方文化。“我年轻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法国西南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度过的,城里人喜欢说那是一个很‘落后的’地方。我只有通过抛弃自己的许多原初的体验和已获得的东西(不仅仅是口音),才能满足接受教育的要求。”[5]这种原初经验是决定他研究领域的一个决定性因素。1949年中学毕业,布迪厄考入闻名世界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在法国这个极端重视文化特权再生产的国家里,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而家庭又不具备雄厚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那么他只能通过一级级的艰难的考试获得自己的社会地位。

在当时的法国,文化特权仍然垄断在少数人手中,并一代一代地继承下去。所以,布迪厄的求学道路可想而知是多么艰辛,即使生活在法国高师中,他仍然觉得自己与其它人不同。布迪厄的童年经历和生活环境对他的思想形成和成长道路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家乡的被边缘化也使他觉得自己是个“外乡人”。正如他自己所说:“在法国,原籍在一个偏远的外省,降生在卢瓦河之南,这些赋予你许多挥之不去的特性,与那些处在殖民地境况中的人没什么两样。它赋予我一种客观上和主观上的外在性。使我和法国社会的核心制度,乃至知识界的体制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关系之中。”[6]他同福柯、德里达一样都被他们的同学们视为“乡下人”,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们三人都具有反体制的立场,这与他们的身份背景是分不开的。这种与其他知识分子不同的原初生活体验,铸造了布迪厄不同的惯习,激发了他不同的研究兴趣与学术方向。1956年,布迪厄应征入伍,被派赴阿尔及利亚服役。这段经历是布迪厄学术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对他以后的研究方向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时的阿尔及利亚正处在反抗法国殖民战争的激烈阶段。面对阿尔及利亚人民生活的困苦境地,布迪厄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那种仅仅停留在精神理念的抽象概念并不能解决人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而以萨特为代表的法国知识界发表的联合抗议声明,只不过是悬在现实上空的乌托邦式的美丽的神话。“他不断地声称自己站在‘小人物’一边,反对‘大人物’。左派不知不觉地从红色变成了粉红色,放弃了蛊惑人心的乌托邦地盘,转而追求更多的现实主义;简而言之,萨特的木桶空了,需要知识界中某个人占据这个空位,这就是布迪厄。”[7]在阿尔及利亚的亲身体验,给布迪厄学术上很多启迪,他把从阿尔及利亚社会看到的状况与法国这个发达社会进行比较,发现在殖民地的不平等关系,例如在教育、文化资本的占有上的不平等状况,同样存在于法国,两者存在着结构上的相似性。

布迪厄以自己的亲身体验为劳苦大众呐喊,他猛烈地批判法国知识界中的文化资本,“布迪厄的反体制终被体制所接纳,他也以个人的传奇故事实现了他的理论所无法解释的学术灰姑娘的梦想。”[8]布迪厄理论研究的兴趣与重点是与他个人的独特经历息息相关的,来自偏远外省的身份与对阿尔及利亚社会状况的调查研究是他理论形成的宝贵经验。布迪厄之所以提出惯习概念是由于他的独特经历,加之他富于反思的精神使他能创造性地提出这一概念。可见,一个人性格的形成往往受他的家庭背景、父母的文化素养、成长的环境及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

(二)考夫卡、勒温场域理论

场域理论是社会心理学的主要理论之一,是关于人类行为的一种概念模式。它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物理学概念,它是指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而言,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

(1)考夫卡的环境论。库尔特·考夫卡(Kurt Koffka)是美籍德裔心理学家,格式塔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考夫卡认为,世界是心物的,经验世界与物理世界不一样。观察者知觉现实的观念称作心理场(psychological field),被知觉的现实称作物理场(physical field)。心理场与物理场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但是人类的心理活动却是两者结合而成的心物场,同样一把老式椅子,年迈的母亲视作珍品,它蕴含着一段历史,一个故事,而在时髦的儿子眼里,如同一堆破烂。

考夫卡认为,心物场含有自我(ego)和环境(environment)的两极化,这两极的每一部分各有它自己的组织(organization)。这种组织说明,自我不是欲望、态度、志向、需求等等的束捆,环境也不是各种感觉的镶嵌。环境又可以分为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geographic and behavioral environments)两个方面。地理环境就是现实的环境,行为环境是意想中的环境。在考夫卡看来,行为产生于行为的环境,受行为环境的调节。

但是,行为环境在受地理环境影响的同时,以自我为核心的心理场也在发生作用,它表明有机体的心理活动是一个由自我-行为环境-地理环境等进行动力交互的场。例如,一个动物受到某一障碍物的阻挡(地理环境),无法获得置于障碍物后面的食物(行为环境),在这样一种心物场中,自我的张力是明显的。当顿悟使这个场获得重新组织时,也即当动物发现它可以绕过障碍物时,问题就得到了解决。问题的解决使动物得到食物,同时清除了这一心物场中的张力。这里,一个重要的内涵在于:动物在产生一个真正的心理问题之前,必须意识到这一问题情境的所有因素。如果动物不知道障碍物后面有食物,即没有行为环境,问题就不会存在,因为产生不了心物场的张力;如果动物知道障碍物后面有食物,但它的自我没有这方面的欲望或需求,问题也不会存在,因为同样产生不了心物场的张力。以此类推,地理环境也是如此。

(2)勒温的生活空间论。勒温在界定他的场的概念时沿用了爱因斯坦的定义:“场是相互依存事实的整体。”但是,勒温的场主要是指人的心理和行为场。勒温所借用的是物理学场论的观念,即他自己所说的把场论作为一种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勒温在这种观念和方法指导下的心理学研究和理论建构是一种全新的创造。

勒温的心理学理论中有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即心理紧张系统和生活空间,前者表明了一种动力观点,后者则突出了整体在动力中的意义。事实上,这是两个彼此相互依存的概念,即可分而为二,也可合二为一。因此,我们曾提出勒温的“整体动力观”,它蕴含着整体与动力的统一、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体动力观是勒温场论思想的体现,但它却不是场论的全部,以整体动力观为线索来理解场论,我们可以把动力性和整体性看作是场论的两个基点。从勒温的思想发展上来说,当他开始建构起紧张系统学说时,场论已具雏形。勒温自己就曾说,“用紧张系统这一概念来代表心理需求,已明确含有一种场论的意义”。因为从概念水平上进行分析,紧张指一种系统的状态与其周围诸系统状态的关系,已经体现了场的动力特点。随后,当勒温的生活空间理论成熟的时候,他的心理学场论也就形成了。生活空间就是人的行为发生的心理场,人与环境被看作是一个共同的动力整体。它包含三层意思:构成生活空间的要素是人和环境,而这个环境只有在同人的心理目标相结合时,才起环境作用,即生活空间才成立;生活空间具有动力的作用,表现为吸引力和排斥力,这种动力作用驱使一个人克服排斥力,沿着吸引力方向,朝着心理目标前进;生活空间的动力作用是逐级展开的,行为者越过一个个充满挑战的领域,最后实现目标。把动力观与整体观结合起来,或把紧张系统与生活空间结合起来,就是勒温心理学场理论的基本形式。

考夫卡的行为环境论和勒温的生活空间论,都把心理因素注入到客观环境的作用过程中去,强调了主体的作用,认为行为环境和生活空间都是由心理和环境两种因素构成的主-客混合环境。他们把社会生活环境描述成富有活力的社会空间,揭示了人类行为的进取性,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都忽视或否定了客观环境对心理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他们的环境论带有一定的随意性。随着60年代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他们的理论逐渐暴露一些明显的缺陷。

(三)马克思、韦伯的阶级理论

从方法论上来看,社会分层研究存在主观主义方法和客观主义方法的对立。主观主义分层的理论,如符号互动论、常人方法学、现象学等,这些理论认为社会分层结构是在微观互动中形成的;布迪厄认为主观主义分层理论没有能够认识到行动者把自己的等级化结构的社会秩序中的处位特征(properties of location)带入了每个情境与互动中[9]。客观主义的分层理论是指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马克思将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定义为阶级。布迪厄认为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的地位只是塑造社会秩序的几种权力之一。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首要便是要超越客观-主观的二元对立,他认为要超越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问题,就必须采取一种关系性的理解,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布迪厄的阶级理论,可以说是在批判、革新马克思、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以及韦伯、新韦伯主义的阶级理论这两种主流阶级理论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10]

1.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吸收

生产资料是人们赖以为生的基础。马克思认为阶级是在生产资料方面具有相同关系的一群人。在现代工业产生之前,生产资料主要包括土地和生产工具或牲畜。因此,在前工业社会,主要存在着两大阶级:拥有土地的阶级(贵族、绅士和奴隶主)和积极从事生产劳动的阶级(农奴、奴隶和自耕农)。在现代工业社会,工厂、办公室、机械和财富或资本都需要购买,因而生产资料变得越来越重要。两大主要阶级是:拥有这些新生产资料的企业家或资本家和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阶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马克思有时喜欢用的“无产阶级”(proletariat)。马克思认为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剥削关系。在封建社会中,剥削的形式表现为贵族阶级直接把农民的产品占为己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形式不如以前那样明显,所以马克思致力于揭示其本质。根据马克思的推理,在生产过程中,工人所生产的价值超过资本家付给他们的工资。这种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来源,资本家可以将其占为己有。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生产资料占有不平等感到震惊。尽管早期的贵族过着与农民有天壤之别的奢侈生活,但农业社会的贫穷是相对的。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财富的生产即使达到空前的程度,工人也不能得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当有财产的阶级的财富积累日益增加的时候,工人仍然是相对贫穷的。即便在绝对的意义上,工人变得更加富有,但是他们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鸿沟却是越来越宽。[11]因此,马克思的阶级概念所指的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结构。用布迪厄的话来说,它是一个“实体主义”(realism)概念。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都以行动者在客观社会结构——无论是财产关系结构,还是权力关系结构,亦或是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来作阶级分析。布迪厄认为,这种结构主义的阶级理论,过分强调了以客观经济结构为基础,尤其是生产关系的内在结构。

布迪厄在批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的基础上,对阶级边界(class boundary)问题做了进一步论述。马克思主义,尤其是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认为,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明确的阶级边界,这些边界可以用他们在生产或劳动中的地位来确定。布迪厄则认为,阶级间的边界并非存在于客观现实中,也不能够用简单明确的客观标准来划定,而是在相互争斗的过程中逐渐明晰和认同的,是通过斗争建构起来的[12]。布迪厄还认为,社会边界的机构化程度总是依据阶级之间的冲突状况而变化。阶级边界的机构化依赖于特定的群体把自己的社会分化观强加于社会的相对符号权力。因此,必须研究阶级斗争的符号维度。

布迪厄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只是多种权力关系结构中的一种。社会空间实际上是多维度的,而且也不能将这些不同的维度化约到经济维度来解释。布迪厄还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容易将阶级的理论建构混淆于真实的社会群体[13]

2.对韦伯阶级理论的批判和吸收

韦伯对社会分层的研究以马克思的分析为基础,但他对马克思的理论作了一些补充。和马克思一样,韦伯也认为社会是以权力和财富方面的矛盾为特征的。韦伯认为社会分层并非只与阶级有关,其形成涉及另外两个方面,即地位和政党。这三个相互重叠的元素在社会中产生了多种可能的社会位置,而不只是马克思提出的两极的、刻板的模式。

韦伯认为阶级划分不仅源于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或缺乏控制,而且源自对财产有没有直接影响的经济差别,韦伯相信一个人的市场地位(market position)强烈地影响着他(她)的整体“生活机遇”。

韦伯理论中的社会地位一词指社会群体被赋予的荣誉或社会声望的差异。在传统社会中,社会地位通常是由一个人的第一手知识决定的。然而,当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时,在韦伯看来,社会地位开始通过人们的生活风格(styles of life)表现出来。社会地位相同的人构成一个具有共享的认同感的团体。

韦伯指出,政党的形成是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独立于阶级和地位对分层造成的影响。政党是由具有共同背景、目的或利益,以及共同工作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政党经常以一种有组织的形式,根据政党党员的利益所确定的特定目标而工作。马克思倾向从阶级的角度来解释地位差别和政党组织,而韦伯认为虽然这两者都受阶级的影响,但不能将它们简单的归结为阶级划分。地位差别和政党组织反过来都能够影响个体和群体的经济状况,进而影响阶级。[14]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阶级定义为处于相同阶级地位的人的任何群体。他强调:“阶级并不等于共同体,他只不过代表了人们开展共同体行动时经常可能采用的基础。我们只有在符合下述情况时才会提到:‘阶级’这个词:① 许多人在他们的生活机会方面共享了一个特定的因果组成要素;②而这个组成要素仅表现为人们在占有产品和收入机会方面的经济利益;③以及这个组成要素是在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表现为上述经济利益的。”[15]

为了摒弃阶级理论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布迪厄对韦伯的分层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即阶级和地位群体进行了改造和吸收。

韦伯的阶级概念主要是一个经济的范畴,指的是市场机遇相同的人,财产多寡、收入机会、生活机遇的处境,乃是阶级区分的主要标志。但是,韦伯对社会分层结构的分析,并没有限定在经济生活维度内。他的“地位群体(status group)”概念进一步刻画了社会声望的不平等结构。他认为,社会声望是人们在社会评价中被赋予正特权或负特权的状况,而这种评价的基础,主要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受教育状况、出身门第、职业地位等。他还认为,人们阶级地位与社会声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二者相互独立。[16]为了消解阶级理论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布迪厄对韦伯的“阶级”和“地位群体”进行了改造和吸收。他赞成韦伯关于阶级与地位群体的区分,但是反对将这两个群体看作独立的结构。在他看来,地位群体并非像韦伯认为的那样,独立于阶级,相反,它不过是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地位的合法表现。因而,在日常生活里,阶级总是以地位群体的面貌来展现自己。布迪厄对阶级与地位群体之间关系的重新解释,使得他能够将文化、品位以及生活方式整合到一个统一的阶级框架之中。它标志着布迪厄通过把文化阐述为社会阶级的一种建构性的特征以及通过把身份辨认为错误意识的一个来源,从而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拉开了距离。布迪厄提供了一种阶级符号化的身份模型,在这里,文化的差异被用作阶级差异的标志。[17]

(四)对二元对立、结构主义思想模式的批判与超越

在法国,自笛卡尔以来一直存在的二元对立的哲学,这种对立也波及到了社会思想及生活领域中的各个方面。布迪厄试图用惯习概念弥合个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的对立。20世纪60年代,与存在主义对抗的结构主义开始流行,布迪厄受到结构主义的极大影响,但布迪厄意识到结构主义把人的一切行为都归结为“结构”的支配,作为主体的人没有任何舞台。为此,他走出了结构主义的思想误区并为结构主义注入了新的活力。

1.摆脱二元对立的思想模式的桎梏

笛卡尔把现实划分为两种实体,即思维的东西和广延的东西,从此哲学就陷入了主观与客观、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二元对立之中,以后的哲学家从康德开始就致力于填平两者之间的巨大裂隙,但每个自称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的哲学家都受到后继者的批判。布迪厄的学术研究致力于发展一门“总体性的社会科学”,[18]即试图超越主观与客观、社会物理学与社会现象学、个体与社会、行动与结构等的二元对立。他在《实践感》中批判了主客观的对立,客观主义“旨在确定一些不依赖于意识和个人意志的客观规则,在学术认识和实践认识之间引入一种明显的间断,并将该间断所依托的多少有点明晰的表象置于‘理性’‘先天观念’或‘意识形态’地位。”[19]客观主义在对社会的分析中肯定了规律、结构,具有外在性,而主观主义则肯定了个人意识、意志,具有内在性。客观主义赋予社会现象以固定性、模式性,客观现实好像是摆在人面前的一件东西。“客观主义把社会看做展现给观察者的舞台,观察者通过观看表演把自己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个要素引入客体之中,似乎他是注定来获得这种唯一认识的。”[20]布迪厄打破了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发展了一种辩证的关系性的思维方式,“现实的就是关系的:在社会世界中存在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关系——不是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或个人之间交互主体性的纽带,而是各种马克思所谓的‘独立于个人意识和个人意志而存在的客观关系’。”[21]他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分析的方法,社会并不只是个人的总和,还包括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布迪厄把联结主观与客观的焦点放在实践上,实践不是由客观决定的,也不是自由意志的产物,而是客观结构和主体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布迪厄称为“建构式的结构主义”和“结构式的建构主义”。这一精练的概念既强调了其理论的主观取向,行动者以具体的思想、行动和能力建构社会,又不忽视客观性,个人的行动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受外在客观因素制约的。

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是西方传统哲学中的焦点。“布尔迪厄依赖的是传统社会学中的一个基本见解:社会现实既存在于个体之间、也存在于个体之外,既存在于心理中、也存在于事物中。布尔迪厄强调,在社会学研究中必须坚持社会现实的这种两重性。他对各种形式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进行的无情攻击,正是维护这个基本见解的努力。”[22]惯习就是个体的主体性与社会的客观性的相互渗透,是主体实践性地认识社会的一种认知结构。社会现实既包括结构也包括行动,布迪厄反对把社会看作实体性的有形结构,也反对把社会看作外在于人们思想、意识的纯客观对象,“布迪厄进行社会研究的出发点,就是把社会看做是社会中的人及其文化的复杂交错所构成的有机生命体。”[23]社会行为与个体结构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又是如何运作的呢?布迪厄认为二者是辩证的关系。“他反对把人的行为理论化为直接的、不经中介的对于外在因素——不管它们是微观的互动结构,还是宏观层次的文化、社会或经济因素的反映。同时,他也不认为行为是内在因素(比如主观意图、精心计算)的简单结果——像唯意志论与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的那样。在布尔迪厄看来,相互排斥对方的、要么强调宏观方面、要么强调微观方面的这些解释,只不过是在维持古典的主观/客观的二元论。他通过深入阐述行动来超越这种二元论,以便把行动的微观方面与宏观方面、唯意志论方面与决定论方面综合进一个单一的理论中,而不是割裂为相互排斥的解释形式。这样,布尔迪厄构想了一种关于实践的结构理论,这种理论把行为与文化、结构、权利联系起来。这个理论从根本上为他的基本概念——习性奠定了基础。”[24]惯习超越传统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走向一种联结行为与结构的概念。结构是由行动者的日常实践所建构的。“我还必须指出,惯习这个概念,最主要的是确定了一种立场(或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是确定了一种科学惯习),即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其特定‘逻辑’(包括暂时性的)的实践活动的方法。除了克服上述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对立,惯习观的第二个主要作用还在于克服另一个对立,即实证主义唯物论和唯智主义唯心论。”[25]

2.对结构主义的扬弃

“法国哲学自1930年以来被划分为两个主要的传统,一个是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的传统,另一个是历史与科学哲学的传统,前者关注经验、知觉以及主体性,因为它处理的是知识与认识的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不管是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还是萨特的存在主义,都属于这个传统;后者关注的是知识本身,探究独立于认识主体的科学理性的发展与结构,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就是来自这个传统。布尔迪厄的知识谱系明显更多地属于后者,但是他的知识规划代表了与这两个传统的批判性的对话。”[26]结构主义对布迪厄具有更重要的影响,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语言学和结构人类学促使布迪厄重新审视现象学,从而发展了自己的理论,布迪厄的理论大部分是从结构主义那里获得灵感的。结构主义与列维-斯特劳斯是分不开的,列维-斯特劳斯将索绪尔应用于语言学中的符号论和结构主义接受过来,在他看来结构主义语言学为社会科学提供了重要方法。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为列维-斯特劳斯提供了什么呢?首先,索绪尔区分了“语言”和“言语”,“索绪尔所谓的言语或‘语言的实施方面’暗指现实的话语。语言是指构成语言使用之基础的共有的一套结构属性。”[27]语言学关注的是语言。一整套语言系统而不是说的话语,“语言的同时存在的系统先于言语,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人们所说或所写具有意义是因为语言预先存在的结构属性。语言是共有的、社会的经验,人们之所以能说能写是由于语言使用的交互主体间的性质。”[28]言语,就是说话,表达特殊的、个别的活动。而语言是指语言习俗,语言学习惯的总体,是一个系统,因为语言的要素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所以索绪尔的语言学对布迪厄的启发在于,索绪尔强调用整体、联系的方法研究语言,语言的本质不能从孤立的言语中寻找,而是要把握事物之间的关系,把握整体结构。索绪尔摒弃了“词中心主义”,认为词是由整体的结构决定的。布迪厄从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的区别中联想到,对于行为来说,惯习就是一种深层的结构化的语法结构。

列维-斯特劳斯把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创造性地应用于人类学、社会学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他在《野蛮人的心智》中认为:原始人的思维最接近人类的先天构造模式,比现代人的思维更“深刻”更“真实”。由此,列维-斯特劳斯系统地研究了原始人婚姻制度、亲属关系、图腾崇拜以及神话故事等,并想从这里发现人类心理的“基本结构”,及人类思维的本质。列维-斯特劳斯通过对神话的研究发现神话不具有逻辑,也没有连续性,似乎是各民族的随意创造,但从各地搜集的神话又具有相似性。因此,从根本上说,他们都来自一个共同的人类思维的普遍基础,这就是形成具体神话的结构系统。结构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方式,个体是通过整体的结构关系决定的。这种思想颠覆了笛卡尔以来的“我思故我在”的主体地位。列维-斯特劳斯“公开追随索绪尔,提供了‘主体是认识论的绊脚石’,直接否定笛卡尔式的‘我思’。在关于神话的研究中,他就直接确认过‘神话是匿名的’,‘神话是用主体的嘴说出来的,却不让主体知道他说了什么’”。[29]布迪厄受结构主义的影响很深,他把结构主义从语言和文化领域运用到整个社会世界,但是结构主义强调了社会结构和行动者心理结构的固定性与不变性,忽视行动者主动性、能动性方面,因此,他的理论还被称为“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或“结构主义的建构主义”,之所以是结构主义的是因为社会世界存在着客观的结构,并且独立于行动者的意志,却影响和限制行动者的行动方向和思想观念。行动者之所以被称为建构主义是因为行动者也能通过行动影响社会结构,行动者的惯习的各种因素,如感知模式、思想行动在生成社会结构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把结构主义引入社会学的年轻的布尔迪厄坚守缺席主体这一主题。他认为,缺席主体隶属于其社会命运。离开了社会命运,它跟傻瓜没什么两样,与掩饰其失败的词语无关。在这个系统中,唯一可以理解的机制是坚实的质料旨趣,它属于客体化的过程。主体就是通过客体化呈现在并不从属于它的真理之中”。[30]行动者不能离开赋予他原初经验的社会,但行动者仅仅是由社会结构所塑造的吗?“可以这么说,我想把列维-斯特劳斯和其他解构主义者诸如阿尔都塞倾向于废除的‘行动者’概念重新引进来,使之成为结构简单的副现象了。我指的是行动者,而不是主体,行动不是仅仅执行一条规则或服从一条规则。社会的行动者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在我们现代社会,都不是像钟表那样依照它们不理解的法律而被自动化地控制着。在最复杂的游戏中例如婚姻交换或仪式实践中,行动者都采用了生成习性的具体化原则。这个性情系统可以用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来类推地加以想象,但有一点不同的是我正在谈论通过经验获得的性情,因此,它随着地点、时间的改变而变化”。[31]布迪厄区别于结构主义在于他提出了惯习,惯习是相对于社会结构的心态结构,是被内在的社会结构,经由惯习,人们创造了实践。“围绕着习性、实践的意义、策略等概念,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机器,希望以此证明,行为并非规则的简单、自动的强制。凭借这些变革,布尔迪厄希望带领结构主义范式走出死胡同。”[32]

布迪厄认为场域作为各种要素形成的关系网,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变化的动力是社会资本。布迪厄把资本划分为三种类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他集中研究了资本之间的区分及相互作用,认为资本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布迪厄提出,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些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可见,社会资本以关系网络的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