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话语正当性
公共能量场是各方表演与角逐的场所,身处其中的参与者力图说服、渗透与压制对方,因此,各种隐喻、比喻、类比、策略性的巧妙论证在争夺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避免利己主义五花八门的话语修辞干预并扭曲真实的动议,福克斯和米勒呼吁真实话语的诞生。在此之前,有两个人的理论值得注意:哈贝马斯和阿伦特。哈贝马斯首先解答了话语真实性的问难,他认为一个功能平稳的语言游戏世界是建立在多数人的共识基础上的,这种共识基础依赖于四种有效诉求:语言的可理解性,内容的真实性,言说者的真诚和言说行为的恰当[31]。泰·米勒认同哈贝马斯对真实话语的解读,不同的是,他们不认为有效性诉求的话语实现必须达到和谐。在他们看来,没有争议的、非主导的普遍统一只是一个设定在形而上的乌托邦秩序[32]。为矫正哈贝马斯的假设,他引入了阿伦特的对抗性话语理论。在阿伦特看来,“对抗”是一种公平竞争,在对抗过程中存在着无法简约的他性、对立或紧张关系,但这种对立不是碎片化的,对抗使人经历一个内心冲突的过程,也因为这个过程,人成为完整的人[33]。在对两者的理论进行综合之后,米勒希望找到这样一种对话形式,它既是真实的,又是有差异的,正是在真实的话语条件下,参与者各自的立场和观点都将经历改变,最终以一种和而不同的形式呈现出来。这种理想对话的实现需要一些规则,于是福克斯和米勒提出了有关话语正当性的四条根据:真诚;切合情境的意向性;自主参与和具有实质意义的贡献。真诚,强调参与者彼此信任;切合情境的意向性,意味着一种站在比原子化的、效用最大化的个人的立场具有更高的概括性的立场来讨论问题的能力;自主参与,表达一种积极主动、甚至热情参与的精神状态;实质性的贡献,则要求参与者能够推动对话的深入。
(一)对于公共政策的描述
福克斯和米勒认为公共事务应该被视为一种公共能量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在这一能量场中进行。福克斯和米勒运用德博拉-斯通的政策观点对公共政策进行了描述。德博拉·斯通在其著作《政策反论与政治理性》中写道:“政策话语内在地就是政治的。”通过对那些令人不满意的政策分析,他认为这些政策分析过于客观化、理性化,并被经济和提供经济范式的装备所支配。同时,斯通认为政策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反论,这是因为不同于抽象的、具有分离的确定意义与恒定单位的逻辑因素,政策争论本身是一种政策推理,这种推理依靠的是隐喻和类比。“公认的意义使人们行动起来,并激励个体努力加入到集体行动中来。思想处于所有政治冲突的中心。反过来,政策的制定其实是为制定分类标准、确定范畴边界以及定义理想以指导人们的行为而进行的一场持续的斗争。”[34]通过上述阐述,我们可以发现与以往的认知不同,各种相互抵触的类比、隐喻、论证以及修辞而非科学才是政策的决定性因素。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科学本身也是一种修辞策略。构成主义的理论和斯通政策理论的一致性,表明一个成功的政策将会改变重复性的实践,即改变了构成我们文化习惯和假设的不断重复的行为模式。政策通过改变人的意向性从而缩减拥有这些东西的人的数量,并使重复性的实践也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变。
虽然斯通的理论暗示了话语理论,但它需要的不是民主也不是真实的话语。在后现代状况下,某些利益集团总是控制一些渠道以控制着公共言论的发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组织或者集团仅仅关心着自己的利益,使得对话不再真实可靠。例如医疗改革中的斗争时的一些标语:“医疗保障危机”、“官僚主义分子为你选择医生”等,这些空洞标语常常被用来控制公共意见,进而影响当选的立法者为了自我利益去干预并扭曲更为真实的动议。同时,一个更加真实的话语就在所有类型的意识形态不断摇摆争论中出现了,虽然他们彼此制约,但是也有隐喻,有策略性的巧妙论证和修辞策略用以获得意义。福克斯和米勒认为需要一种方式来说明——至少后一种模式比前一种模式更真实,并且其真实性反过来又以对某种民主制原则的依附为基础。
(二)话语正当性标准
如果将公共能量场内的每一个意图比喻为一个太阳黑子,将有利于更加形象地理解在公共能量场内个体能量的作用。当太阳黑子燃烧后,其燃烧所产生的能量就会像波一样传播到场内的每一个角落,甚至也会影响场内的其它黑子。回归到公共领域来说,就是在每一个目标和意图的作用和相互影响下,公共政策才得以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的意图对政策形成的作用都是等同的,没有处于绝对优势的目标或者意图。但是,值得关注的是,公共能量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场所,一方面提供了对话进入的自由,另一方面,当任何人都能够自由进入公共能量场时,不真实的话语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了。福克斯和米勒引用哈贝马斯的理想交谈和交流能力的理论,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能量场内的对话陷入无政府主义状态而形成无意义的公共政策。首先,哈贝马斯始终主张人类应该摆脱不必要的主导,因为话语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性需要这种摆脱主导的自由。因此,真正的交往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说教,并且是人类不断走向进步的指导原则。哈贝马斯的论证超越了言论自由的概念,他认为参与对话的平等机会也是必要的。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为确保话语的真实性并将那些违背基本的真实话语规则的人排除在外,至少要满足四种诉求,即:“言语是可以理解的,真实的,言说者是真诚的,还有对言说者而言加入言说行为是正确的或恰当的。”[35]然而,这四种诉求是背景性的假设,理想的交流条件是不存在或者很罕见的。“当我们把哈贝马斯的理想理解成话语的正当性根据时,我们只是在经验的或实用的意义上说的。”福克斯和米勒建议在具有情境意向性的身体—主体的一系列实际而非理想的行为之间建立一个固定标准,而不是以经验为基础的分界线。在批判与吸收了哈贝马斯的理论,并且在构成主义理论和阿伦特的对抗性的公共领域的基础上,福克斯和米勒提出了话语正当性的标准。
福克斯和米勒关于话语正当性标准的第一个标准是真诚。真实的对话需要参与者彼此之间的信任,需要对话者胸怀对真诚的渴望。但在真实的话语中,很少有人能做到绝对的真诚。同时,我们也无法定义什么是绝对的真诚。但是通过否定的方式可以说明什么是不真诚。福克斯和米勒将不可信的诉求粗略地分为三类:“①由于对话参与者彼此间的不信任产生的不真诚的诉求;②对于已做出的不真诚的诉求的无力辩护;③精心计算的、有意识地迂回的诉求。”[36]对于第一种类型的不真诚,被人熟知的狼来了的故事形象的表明,有的交流会因为违背真实性原则而失败。另外,在竞选过程中,虚假的承诺增加了不真诚的诉求,这不仅导致了信任的缺失,公共言语和公共对话也因此失去了意义。而对于不真诚的诉求的辩护,例如声明似乎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但只会进一步加快话语的贬值。而第三种类型的不真诚诉求是最具破坏性,并且也是最难描述,这种不真诚的标签被隐藏了,它几乎是真实话语的模仿。例如,有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可能被一些被雇佣的分析家、演讲者、法官、记者、广告商以及竞选议员影响而产生有利于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客户的东西,而一些艺术家会通过歪曲统计指标、精细的判断写出完整且看上去似乎很合理的书籍,将自己具有欺骗性的虚假数据进行伪装,指控、责备、掩盖和解除真诚可信的论据。福克斯和米勒以此来说明很难预先排斥具有潜在狡诈性和欺骗性的论证,甚至一个真诚的诉求被提出来,也有可能被误解,造成在公共行政领域,政府无力按公共意愿办事的情形。因此,真实的、热情的公共领域的声明是真实对话的基础。没有一个真诚的公众话语,就不要指望它们满足公众利益且为此付诸行动。
切合情境的意向性作为话语正当性的第二个标准,它是指话语的提出必须针对某一特定的问题或情境。具体来说,就是话语的提出是在特定的情景范围内反映公众的利益或者诉求。只有讨论者更好的将话语集中于某个具体问题上时,讨论才能作为一种能够传播的能量在公共能量场内产生作用,影响公共政策的形成。可以说,越是切合情境的意向性的言语,越是能够防备抽象的意识,越是能够防止陷入超现实的危险之中。
福克斯和米勒提出切合情境的意向性是为了确保个人议程的重要性,因为它比原子化的、效用最大化的个人立场具有更高的概括性的立场。在要求对话实现的过程中,如果话语仅仅依赖于个人利益是不能产生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个人利益作为公共领域的行动没有说服力。如果一个人站在利己主义的立场强调自己的利益,那么在这一立场中其他的话语者会对他时刻保持警惕性,他或她的正当性也会被废止。福克斯和米勒另外阐述了麦迪逊和古德赛尔的理论。麦迪逊将话语理论化为私人利益空间的论战,认为自私的动机也应该占支配地位,而古德赛尔认为在对公共利益的谈论中,参与者应该兼顾社会规则和其严肃性。实际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如果言论者能够发动更多的人加入公共利益的诉求,通过把意见集中起来关注公共利益,使公共利益更加统一,将更有利于公共利益诉求的达成。
福克斯和米勒关于政策话语正当性的第三个标准是自主参与。自主参与就是指以积极、主动、热情的精神状态参与公共讨论。这种积极热情的态度会让参与者更加密切的关注整个政策讨论的过程,关注每一个参与者的观点。同时,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也能够将自身投入到公共能量场的政策讨论之中去,即使这包含着冒险甚至犯错的可能。反之,如果参与者缺乏参与精神,即使他参与到政策讨论中也会因长期忽略讨论中的细微之处而变得冷漠,失去参与的能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共能量场内的其他参与者会非常怀疑没有自主参与精神的参与者,其所提出的诉求或者参与的讨论会因受到质疑而失去实际的意义。
话语正当性的最后一个标准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贡献。话语的正当性可以通过个人的某种能力获得。例如,具有提供独特观点或者专业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政策讨论的社会生活经验的能力,又例如,对话的提出总能贴近特定情境或问题的能力。公共行政者的权力也必须借助于在话语过程中实质的参与,他们被选举出来意味着他们要去运用这些权力,同时也包括在政策执行中权力的运用。只要遵循话语规则,民主话语的参与者欢迎任何人和新的来者。福克斯米勒同时从相反方面列举了一些毫无实质意义和贡献的参与。例如,在一些组织或讨论场合,某些人并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他们也许是不真诚的、傲慢、追逐名利或者自我吹嘘的,他们的参与使规则遭到了破坏。福克斯和米勒强调:“不真诚的语言是毫无作用的,当诉求是参与者在被迫的情形下做出的或者只是处于夸大个人私利的就无需理睬了。”[37]可以说,西方某些政党的理由或者说标准,只是过程的规范。想要成为有贡献的话语参与者,公众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反复实践学习以成为一个有能力的话语参与者。福克斯和米勒阐释话语正当性标准并不是为了将它的实施限制在最纯粹的形式中,而是为了阐明一种为公共政策对话真正带来成果的理想。福克斯和米勒的话语理论认为话语作为一种民主过程,有意愿参与话语讨论的人,以及能够遵守真实话语的标准的人,都不应该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