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话语理论的理论基础
(一)现象学
福克斯和米勒是通过引用梅洛-庞蒂和胡塞尔的理论来说明现象学。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以知觉为起点,“对于梅洛-庞蒂来说,现象学还原是指要回到直觉的首要性或原初性,而不是像胡塞尔那样要求回到先验主观性。”[12]梅洛-庞蒂强调知觉是我们意识和行为产生的基础,通过身体的知觉的感知和体验使我们产生了个人对世界的看法。他指出:人们应摒弃套用某种理智的模式,而应让自身保持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为知觉是一切行为得以展开的基础,是行为的前提。我们想要返回到世界的原初状态,就需要以知觉作为人的行为的基础,建立形式和结构的图式,而“重返事物本身,就是重返认识始终在谈论的、在认识之前的这个世界,关于世界的一切科学规定都是抽象的、符号的、相依相存的,就像地理学关于我们已经先知道什么是树林、草原或小河的景象规定。”[13]
意向性常常被认为是现象学的主要论题,也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胡塞尔的意向学认为,一切意识的活动都是以对象化的意识活动为基础。同时,胡塞尔认为,对对象的认识和对意识行为的认识是两种不同方式的认识,例如,当我听音乐的时候,我不仅意识到音乐的声音,而且意识到听。这种反观自照的行为就是现象学对意识结构分析的基础。然而,胡塞尔否定自在之物的存在,他的观点是偏向于唯心主义的。梅洛-庞蒂将建基于“知觉”基础之上的人的身心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与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不同,梅洛-庞蒂的哲学理论试图打破传统意义上的精神和物质、主体和客体、身体和心灵之间的二元对立。他认为身体和精神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他还认为,任何事物所呈现给人们的都只是其中某个侧面,如果想要真正、全面的了解其意义,就必须不断对自身的视角和判断进行调整。运用现象学中的论述,即是不断调整自身的定势和重新配置自身的判断,让实物以及其意义真实的呈现,以有利于我们真实的、全方位的理解世界。例如,当我们只能看到立方体的三面时,既定事实使得我们能够想象一个立方体的存在。而这种对于立方体的初次体验源于我们的生活经历,这种体验有利于我们在下次遇到一个立方体时形成一种框架性的概念。而在这种不断地“调试”和“配置”中,身体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和中介。因此,梅洛-庞蒂强调身体在感知、认识中的重要性,“知觉不是随处产生的,而只来自于身体的深处。”[14]
梅洛-庞蒂赋予肉身的在世基础以主体性,并将身体灵性化与心灵肉身化融合在一起,最终提出所谓“肉”的概念。“身心统一最终实现在身体中,而不是在精神之中。”[15]这说明身体与其他一切东西都具有相同的性质。“身体、思想、语言、他人及物质,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世界之肉’的绽裂。在这样的观点中,世界成了我的身体的作用场,甚至是‘我的身体的延伸’”。[16] 在梅洛-庞蒂看来,是身体,或者说是主动性的身体,才能使我们与世界做出关联。可见,他将“身体”从意识哲学中解放出来,并还“身体”以主体地位。
(二)构成主义
福克斯和米勒认为“对于日常生活的社会世界来说,构成主义的主要观点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人类既要认识现实社会,同时也是社会现实的承载者。”[17]本体论作为研究者认识外部世界的出发点,它讨论的是“存在”的性质。即是否存在着一个独立于我们知识而“自在”的一个真实世界。而认识论是立足于本体论而产生的,它主要反映了我们理解世界的阈限以及我们理解世界所具体采用的方式。从本质上来说,构成主义的认识论和本体论都是唯名论。举例来说,通常人们给某个事物取名称的行为是随意和武断的,名称或者符号与其说是事物的名称,不如说是一种被人们所认同的一种短语或示意。人们之所以要给各种事物取名称,是为了方便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梅洛-庞蒂的哲学为意识找到了源头,提供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统一和融合的哲学基础,即:“在广义的主体性即在身体中给‘行动的意识’找到了一个立足点。”[18]
“生活世界”作为构成主义的一个基本术语,首先是由胡塞尔提出来的。“生活世界”指的是前科学地给予我们的日常的经验世界。我们理解“生活世界”这一构建是为了给已经物化的世界提供经验性的基础,而不仅仅为了超越。运用这种生活世界和物化的思维来理解官僚制,可以发现官僚制这一名称代表着生活的事件活动。但是,基于这种物化的理解就会忽视了从生活世界中出现的最明显的证据,“生活世界”的角度要求在每一个转折点上的理论构建都要关涉相互交叉的意向性和群体之中的身体——主体的谋划,因为他们每时每刻都存在着。
构成主义用意向性替代通常观点中的动机,这种意向性是个体自发产生的、活动的火花,这与我们通常定义的动机概念不同。通常意义上,动机是指刺激——反应的行为主义心理学,举例来说,当我们刺激动物,动物就会有相应的反应,由此得出对人的某种刺激,人也会有相应的反应。同理,对组织施以刺激也会产生专门的管理绩效。而意向性假设每一个具有自主选择权的主体,都有其目的性。在这种假设之下,“组织中的主体对于外部操纵,具有更为积极的可预期的反映,而实际上它是一种语言能力。”[19]
(三)结构化理论
福克斯和米勒在构建后现代公共行政的话语理论中,运用了吉登斯的结构化概念。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对以往的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和清理,进而重新定义了结构的概念。吉登斯的结构概念是指社会系统再生产过程中反复涉及到的规则和资源,“将结构这一概念可以被更一般的技术性方式使用,把它理解成规则与资源,反复体现在社会系统的再生产过程中,成为结构化理论的基础。”[20]可以发现,在行动的过程中,规则具有双重的意义。它一方面与行为者的行动融为一体,成为行为者行动过程意义交流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制约着行动者的行为。这体现了规则,或者说解构,具有促进和约束行为的双重性作用。这就说明在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中,规则是体现在行动者认知中的,而不再是被完全物化的规则。如果进一步阐述结构化理论,需要分析行动者在特定的行动情境里的情况。行动者在某些情境中的行动存在着某些未知的条件,而当他行动后又会产生一些意料之外的后果,而这些意料之外的后果必然会成为一种行动条件,参与到行动者的下一次行动之中。吉登斯用“结构二重性”概念来概括上述行动和结构间的辩证关系。组成结构的种种规则和资源会不断地被纳入行动者的行动过程中,对行动过程产生影响,并在循环往复中产生新的规则和资源。结构化理论以“结构二重性”为基础,意指结构与行动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同时也指出社会生活的循环往复特征。
福克斯和米勒强调结构化理论关于重复性的理解,因为尽管重复事件引导和约束这人的创造力,但它既不否认也不贬低人的能动性,反而为创造力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人们用语言表达这一行为就可以理解成一种重复性的实践。在表达这一实践中,人们要从大量的潜在表达中选用某些特定的词语,并按照语法规则将其组合起来。虽然特定的词库是有限的,但没有这个有限的词库,人们就无法表达。由此引申,规则像语言一样也是重复性的实践。
根据吉登斯的理论,制度是被资源配置和规则所维持的重复性实践。福克斯和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将公共行政理解为结构化的重复的社会实践。物化的制度和机关、公民代表小组、政策网络以及社会团体都是可以超越的,“这些新生的话语形式也会发展成为有足够稳定性的重复性社会实践,并具有制度化例证的特征(可以预计,我们寻求的知识话语实践的制度化)。”[21]这为日后对官僚制的结构提供了基本观点和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