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能量场
福克斯和米勒对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批判,主要是针对传统环式民主模式及其替代方案——宪政主义和社群主义。同时,福克斯和米勒阐述了对于制度的新的理解,在解构和批判传统官僚制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能量场的概念。他们描述了话语正当性标准,并认为建立在这种正当性标准上的话语才是真正的话语。
公共能量场是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理论的核心概念。福克斯和米勒从物理学科的概念及理论出发,构建公共能量场的概念。
解读公共能量场,首先需要了解其一些基本概念。公共能量场中“公共”一词来自于汉娜·阿伦特和尤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能量”在字典中的定义为一种内在的力量,一种作用力,而“场”在物理学中指的是一种对物体产生作用的复合的力。这种场力会因为不同的情境而发生变化,将场的概念和能量的概念相结合,能够更加鲜明的表现出各种能量在某一情境下叠加、复合作用所产生的现象。能量场不仅指某种在场,同时也描述了时空的某一时刻,这种广延性是能量场最明显的特征。那么,不断变化的人们的情感、目的、意图和动机不断积淀聚集,也能够形成了能量场。
通过能量场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福克斯和米勒在承认系统的边界是开放性的基础上,更强调能量场的相互依赖性和渗透性。这种开放性的观念可以使环境中的组织和行为者更具有自由性,由他们的动机及相互活动产生的能量就可以更加自由的进入场内。可以发现,能量场并没有为官僚制从上至下的命令或者执行提供通道。举例来说,总统的职位作为各种意向性的聚集点,对于社会和政治的流通动向具有着重要的控制作用。这些动向在流动中,能量场会对各个方向矢量产生影响。诸如各个行政单位、各个部门、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每个接收器,会更新或者取消能量流。作为中心转换点的总统职位,如果有能力收集并转换这些能量,就可以形成影响力,反之没有这种能力就会失去影响力。
在对传统治理模式、主流改革及后现代背景下的各种替代性方案进行了评估与扬弃之后,泰·米勒试图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话语理论。话语理论核心概念是“公共能力场”。在推导出公共能量场概念之前,福克斯和米勒先对其基础理论——现象学、构成主义和结构化理论——进行了一番梳理。他们阐释了“身体-主体”、“意向性”、“谋划”等概念,并对吉登斯的“重复实践”的“制度化”理论进行了深刻的透视。吉登斯最杰出之处在于,他所提出的结构化理论将制度放在了社会关系的不断建构过程中,跳出了传统结构主义对制度“外在性”和“超越性”的死板期待。根据吉登斯的观点,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征。社会系统作为被“再生产出来的社会实践”,并不具备什么“结构”,只不过体现着“结构性特征”。同时,“作为时空在场的结构只是以具体的方式出现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并作为记忆痕迹,导引着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的行为”。而制度则是“在这些总体中时空伸延程度最大的那些实践活动”。福克斯和米勒称之为“被资源配置和规则所维持的重复性实践”[29]。由此可知,所谓结构、制度并不是超越于个体实践的客观实在,它们内化于个体实践之中。福克斯和米勒在对现象学、建构主义、结构化理论的转述过程中表达了其坚定的唯名论立场,这种立场在他们对斯蒂弗斯观点的高度评价中得到了进一步验证。
正是在唯名论的指导下,福克斯和米勒解构了由“合并性集合”物化而生的“官僚制”概念,并提出了受意图、情感、目的、动机的相互关联和渗透影响的公共政策议程的“公共能量场”概念。“公共能量场”概念是现代物理学的场理论和现象学的方法相互修正的结果。“场”是作用于情境的力的复合,场的结构并不遵循固定的公式,而是取决于生活世界正在发生的事。而“能量”这一概念则意味着:场中有足够的目标和意图,这些目标和意图使人被吸引、被激动、被改变[30]。将场与能量的概念合二为一意味着一种时空的广延性,能量在其中潜在地或能动地表现着。公共政策就是这样一个能量场,强调各种意向性通过谋划、博弈、渗透而达到的一种综合。这个概念包含了个人与社会、事实与情境的连续统一,而福克斯和米勒更偏向的是人际互动与情境的重要性。对情境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者福莱特,她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情境定律——权威起源于正在执行的任务,来源于特定的情境。在福莱特那里,情境对人的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而与她不同的是,福克斯和米勒虽重视环境,却跳出了情境决定论,他们借助建构主义思维方式,揭示了情境与其主体的双向影响过程。由于能量场概念强调情境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因此,它也为公民的实质性参与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托。
总的来说,福克斯和米勒试图建立一种可能性,为公共行政管理设想一种新模式。能量场作为一个场所,民主的、多元的话语形态可以聚集,并控制其他流通方向。公共能量场以现象学、构成主义和结构化理论为基础,因此被视为话语理论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