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地导师职业伦理问题的处理原则
当发生职业伦理问题时,营地导师应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营地导师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客观如实汇报职业伦理问题事件;有权利反映在职业伦理问题事件中,个人秉持的态度和观点。
·营地导师有义务尊重学员的观点和感受,不得与学员发生冲撞或私下和解;有权利向上级领导表达个人对职业伦理问题的评价。
·营地导师有义务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职业伦理问题,并执行处理结果;当营地导师对职业伦理问题处理结果不服时,有权利进行申诉。
·营地导师有权利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职业伦理问题的处理结果;但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