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的原则

三、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的原则

(一)循序渐进性原则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人们对事物本质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是一下就能实现的,它是一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从简单到复杂、从旧质到新质的不断变化和反复巩固、完善的过程。

语法教学也应该具有层次性,做到由简单到复杂,由一般到特殊,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合理安排教学的顺序。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其认知发展水平是不同的,学习语法的能力和特征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语法教学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此外,在语法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对处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确立不同的教学要求,确定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措施。

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语法知识后,教师就应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使语法教学有所跳跃,有所侧重,有所循环。事实上,语法层次和语法项目在纵向和横向上都有许多延伸。因此,语法教学在纵向上,按照由易到难的教学顺序;在横向上,可依据学生对语法项目把握的实际程度决定教学的先后次序,从而提高学生英语的“编码”和“解码”能力。

语法教学要以语法理论知识的教学为先导,使学生具有在社会交际中运用语法理论来指导言语活动的自觉性。对于处在高级学习阶段的大学生来讲,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语法基础,初步掌握了语法的系统,单靠对语法知识的补充和复习对于他们交际能力的提高没有太大帮助。这就要采用新的办法,突出语言的运用,在运用的过程中强化已有的语法知识。

一个语法项目包括很多内容、规定和例外。因此,语法教学要分清主次,不要指望学生一次就把某一现象的所有应用都学会,要循序渐进,多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一些特殊用法。

(二)交际性原则

社会语言学认为,语言的功能是交际。交际能力包括语言能力,语言能力是交际能力的基础,没有一定的语言知识,语言运用就无从谈起。真正的语言能力是在交际活动中培养出来的,因此在语法教学中应体现出交际的成分。

只有通过对一门语言的使用才能真正地掌握这门语言。语言是在使用中获得的,不宜将语言的使用和语言的学习割裂开来。语言学习者必须得多练,在不同的情境中反复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语法结构不是在真正的交流中使用,或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交际意图,学生就无法获得最后的成功。

(三)对比性原则

对比性原则就是在英语语法教学中,要注意英语和汉语之间的对比。中国学生学习英语语法必然会受到母语的影响,而英语语法和汉语语法之间的差别较大,概括地说,英语多长句,汉语多短句;英语重结构,汉语重语义。王力先生曾经说过:“就句子的结构而论,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正因为英语是“法治”的,因而结构上只要没有出现错误,许多意思可以放在一个长句中表达,而汉语则刚好相反,语义是通过字词直接表达,不同的意思往往通过不同的短句表达出来。因此,英语语法教学必须尊重这一事实,注重英汉语法的对比性原则。

(四)系统性原则

语言本来就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语法则是这个系统的体现,所以语法教学应遵循系统性原则。

语法教学既要依据教材中的语法系统,又要符合语法发展的规律,语法内容的选择应该符合现代交际的原则,力求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以满足交际的需要。同时避免那些交际中很少使用的语法。

一个语法项目有着诸多内容,也有很多例外,教师不能一股脑全部教给学生。根据系统论可知,一个严密合理的系统,其整体功能肯定大于部分之和。如果没有对整体的综合感知,也就无法分析部分。而目前大部分英语教材中的语法现象都是分散的,所以教师要善于对学生已经接触过的语法现象进行归纳,由点到面,建立系统,使学生能够从总体上把握语法结构。

(五)情境性原则

生硬地讲解语法规则会使学生感到困惑、茫然,不知如何应用。情境性原则要求教师打破传统的语法教学模式,讲解语法时联系生活中的素材。另外,语法点的设计要尽可能地建立在学生喜闻乐见的情境下,用生动活泼的语言示范语法规则,将时事、新闻、生活等素材作为讲解或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开展交互活动的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