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学的定义
(一)文化的定义
语言的本质差异就是文化差异,要了解和掌握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首先要从文化谈起。因此,首先探讨文化的定义。
关于文化的定义,人们有诸多不同的观点,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到目前为止,关于文化的定义已经有200多种,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对文化定义问题“绕道而行”。要研究文化教育,要进行有效的文化教学,就有必要对文化定义进行梳理和分析。我们不妨从众多定义中抽取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来认识“文化”一词的定义。
在西方,“文化”一词最初源于拉丁文cultura,是动词colere的分词形式,其意义是“垦殖、耕种、居住、崇拜、保护”。在英语中,“文化”(culture)曾经被用来指“犁”(ploughs),不过这往往是指一个过程,而并非一个工具。最初,这一个过程是指农耕,即耕地,后来被引用为培养人的技能、品质。后来,这个单词进一步转义,由活动转喻为物体,从过程转喻为资源、产品、模式。直到18世纪,“文化”这一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才首次获得重要转义,被解释为“心灵的普遍状态和习惯”“整个社会里知识发展的普遍状态”“各种艺术的普遍状态”。
目前,学术界一致认为,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要影响的人。1871年,他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这一定义不仅列举了文化的重要内容,而且把文化看作一个多层面的整体,对文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泰勒对文化的定义是经典性的,成为文化定义的起源。不过,后人对这个定义褒贬不一,并不断提出新的观点。下文将介绍一些后来学者所提出的文化定义。
美国社会学家伊恩·罗伯逊(Ian Robertson)认为,“对于社会学家而言,文化包括大家享有的全部人类社会产品。这些产品可以分为基本的两大类:物质的和非物质的。物质文化包括一切由人类创造出来的并赋予它意义的人工制品或物体——轮子、衣服、学校、工厂、书籍、宇宙飞船、图腾柱。非物质文化则由比较抽象的创造物组成——语言、思想、信仰、风俗、神话、技能、家庭模式、政治态度。”
从事交际研究的萨姆瓦(Larry A.Samovar)等人(1997)认为,文化是指经过若干个世纪个人与集团的努力,被大多数人所继承的知识、经验、信念、价值观、态度、意义、阶级、宗教、时间观念、角色分工、空间的运用、世界观、物质财富等的总体。文化表现在居住于特定社会的人们的日常行为中;表现在作为交际形态的行为方式中;还表现在所使用的语言当中。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时间观念”“空间的运用”“行为方式”等交际中的重要内容。
美国学者恩伯夫妇(C.Ember & M.Ember)认为,“文化可以定义为被一个集团所普遍享有的,通过学习得来的观念、价值观和行为。”
莫兰(Moran,2004)提出了文化产品、文化实践、文化观念、文化个体、文化社群五个文化要素。其中,文化产品属于文化物理层面的内容,是由文化社群以及文化个体创造或采纳的文化实体;文化实践指文化社群中文化个体之间的交际行为,包括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以及与社群和产品使用有关的所有行为;文化观念反映人们的认识、信念、价值和态度,左右人们的文化交际行为和文化产品的创造;文化个体的所有文化实践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社群中发生的;文化社群包括社会环境和群体,从广义的民族文化、语言、宗教到具体的社会团体、家庭等。在提出五个文化要素的基础上,莫兰将文化定义为:文化是人类群体不断演进的生活方式,包含一套共有的生活实践体系,这一体系与一系列共有的文化产品相关,以一套共有的世界观念为基础,并置于特定的社会情境之中。
“文化”一词最初在古汉语中出现时,它还没有获得今天我们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在汉语中,“文化”一词最初见于汉代的《说苑·指武》。该文中说道:“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化”与“武功”相对,有文治教化的意义,表达的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方法和主张。
钱穆先生说文化即是人类生活之大整体,汇集起人类生活之全体即是文化。
张岱年和方克立认为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张岱年和程宜山给文化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文化是人类在处理人与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
综合以上中外学者对文化所下的众多定义,我们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两大类。
(1)指人类创造活动的一切,即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一切成果,那就是广义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实质上是一种“人化”,是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代表的是人类独有的不同于动物的生活方式。
(2)指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那就是狭义的文化。比如,美国《哥伦比亚百科全书》这样定义“文化”:在社会中习得的一整套价值观、信念和行为规则,它们规定了一定社团中可接受的行为范围。
我国权威辞书《辞海》在对“文化”一词释义时,综合了以上两种说法,即:就广义而言,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以及精神财富的总和。就狭义来说,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以及组织机构。
(二)文化教学的内涵
外语教学中的文化教学是指在外语教学中将语言教学与该国的国情、文化知识及语言所包含的文化背景知识融为一体的教学形式与方法。文化教学不仅指与人们交际或与外语教学有关的文化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研究两种语言文化的相同之处和差异之处,培养学生对文化差异较高层次的敏感性,并将其用于实际的跨文化交际中,从而实现交际能力的提高。
我国的《高职高专英语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要拓宽学生的文化视野,发展学生的跨文化交际意识和基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可见,文化意识得到了国家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不但被列入英语教学的内容标准和目标要求,而且在目标描述和内容标准中详细描述了文化意识的具体内容。
文化意识是指学习者对目标语文化的社会规约、价值观、信念等的知晓。根据人们对文化的知晓程度,文化意识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在第一层次,学习者对于明显的文化特征虽然有所了解,但认为它奇特不可理解。在第二个层次,通过文化冲突,学习者了解到与自己文化明显不同的某些有意义、微妙的文化特征,但是,仍然不理解。在第三个层次,学习者通过理性的分析,了解那些微妙、有意义的文化特征,并从认知的角度认为可以理解。在第四个层次,学习者通过深入体验所学语言的文化,学会设身处地地从目标语文化的视角看问题,达到视其所视、感其所感的理解。
根据文化意识所划分的四个层次,文化教学应该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1)文化知识。文化知识是指学习者需要了解的有关语言文化的知识。包括衣食住行、风俗习惯、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等知识,具体如教材或其他学习资源中出现的人物、历史、地理、文学、风俗、艺术等知识。文化涉及的内容很广,因此文化知识也纷繁复杂。学生的文化知识,简单来说,就是对某种文化现象的知晓。
(2)文化理解。20世纪90年代,外语教学界在提出了文化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对外语教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文化理解。文化理解是指学生对中外文化及其差异的理解过程或理解能力(陈琳等,2003),它主要指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的、个别的文化知识或文化现象进行理解,了解文化知识或文化现象的背景、渊源、文化含义、宗教含义等,并了解该文化知识或现象所反映或所代表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等。
二是把文化看成是一种客观存在。文化没有好坏之分,但是在每一种文化中精华与糟粕并存。我们没有必要去对文化评头论足,但是可以并且有必要有选择地传授文化知识。一方面,我们要采取一种客观的、宽容的态度对待异国文化,避免拒绝任何异国文化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态度,避免用我们自己的文化、道德、价值观作为标准去衡量、评判异国文化;另一方面,在学习异国文化的同时,还要坚持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避免盲目地追随、模仿异国文化,还要比较两种文化的异同,使自己在跨文化交际中能恰当地、得体地进行交际。
通过以上两方面文化理解的问题可以得知,在文化教学的过程中,一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外国文化现象、文化知识,即既把外国文化视为与本国文化相平等的主体,又要承认两者之间的差异,同时要认识到对文化的理解没有绝对的答案,学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另一方面,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本国的文化知识是理解外国文化的基础,如果学生对本国文化缺乏认识,就很难在英语文化教学中做到文化理解。有的人认为,只有正确理解外国文化,才能理解外语并恰当地、得体地使用外语,因而学习外语与本国文化没有关系。实际上,在文化教学中,能否正确理解外语并恰当、得体地使用外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本国文化与外国文化的差异的了解程度。因为了解本国文化不但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外国文化,提高对外国文化的鉴赏能力,而且可以使我们更准确、深刻地认识两者的异同,最终达到提高对外国文化的敏感度的目的。
综上所述,文化理解是指在文化学习的过程中理解其内涵,然后转化成自己的行为举止,建立起文化意识。所以,掌握文化知识仅仅是学习文化的开始。文化教学应该以提高学习者的交际能力为目标,从掌握文化知识开始,培养文化意识,最终达到文化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