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融合为先导,传播主体多元化

一、意识融合为先导,传播主体多元化

传播主体作为传递信息与传播内容的引发者,是跨文化传播活动中的首要环节,不仅决定了传播活动的“存在与发展”,更直接控制了跨文化传播中信息和内容的“流量与流向”(刘虹,2013)。一种文化只有主动地走向世界介绍自己,才能在现代世界各种文化整合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在越剧跨文化传播中,传播者的主体意识很重要。随着媒介融合的加强,催生出更多新的文化形态,对传播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指引下,个人、民间团体、政府文化部门等作为传播主体,要互相取长补短,做到传播意识上的融合。政府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交流中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作用。越剧民间团体和个人要利用自身的灵活性特点,主动深入到交流的微观层面,互相配合,充分利用新媒体,共同积聚力量,对外宣传越剧文化,要百花齐放,开展多样性的越剧文化传播活动。在越剧对外传播过程中,要利用政策导向,扩大海外演出市场。在文化“走出去”战略框架的引导下,上至国家,下至地方政府、民间机构对文化交流与传播都非常重视。政府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投入力度,积极搭建“文化走出去”服务平台,这将极大改善剧团“民间”交流的生态,为中国戏曲的海外交流演出提供更多便利和条件支持。为此,我国戏曲界、各戏曲院团,都应该善用国家文化政策,积极拓展在海外演出交流的层次与空间,让中国戏曲登上更宽广的世界舞台。(邹文兵,2019)

遍布海外的孔子学院项目作为传播中国文化的窗口,或许能够给我们提供思路。为了培养“中国文化+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戏曲文化的海外传播也应当从培养“戏曲文化+跨文化交际+外语”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方面着手,使中国戏曲文化的供求双方得以对等、顺畅地沟通。除此之外,复合型专业人才是文化海外传播的保障。如何培养懂戏曲、懂外语、懂跨文化传播的综合型人才,不仅是文艺界面临的挑战,也是值得高等院校外语教育思考的问题。成功的文化对外传播活动,往往都有一个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制作推广团队,因为他们熟悉目的国语言,更了解目的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熟悉目的文化环境和国际市场营销运作方式。例如,19世纪中期,欧洲歌剧得到极为广泛的传播,正是由于有一支优秀的经纪人团队。“无论欧洲殖民者的脚步走到哪里,商业性的歌剧演出经纪人就会在哪里出现,欧洲歌剧的传播已形成了风行世界的歌剧工业”(李继超,2012)。又比如,梅兰芳的京剧海外巡演,以及白先勇青春版《牡丹亭》在美国获得的极大成功,也得益于他们背后的专业的翻译和跨文化推广团队(Daphne P.Lei,2011)。这几个成功的艺术文化传播实践,为越剧的跨文化传播提供了有益启示:越剧要更有效地走出国门,不仅要培养越剧艺术名人,更需要培养一批通越剧、懂外语、具有跨文化素质、熟练现代传播技巧、掌握国际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越剧跨文化传播推动者。其次,在翻译人才与资源上,越剧团可和中外高校合作共同做好越剧海外演出以及网络视频宣传资料和字幕的翻译工作,从而解决越剧团翻译人才和资源不足的问题。此外,成功的文化艺术对外传播活动,往往都有一个了解目的受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制作营销团队。

越剧的海外传播,还要发挥海外华人和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兴趣的海外受众的传播力量。蔡曙鹏曾经在第31届世界戏剧大会上指出:“移民群体(如华人移民)往往会发展出他们自己的机制来展示他们的文化身份,同时丰富了移民国家的文化。”(蔡曙鹏,2008)华人遍布世界各地,具有双语的背景和优势,越剧的传播要充分发挥孔子学院、海外华人社团和剧团优势,重视海外戏曲同行、留学生、研究汉学的学者师生的传播作用,共同合作翻译和传播越剧文化,通过目的地文化国家的华人和同行的接受来影响和带动其他受众的理解、欣赏和接受,慢慢地使“受众”身份向“主体”身份转变,从而使得越剧跨文化传播主体越来越呈现多元文化特征,从圈内开始,再到圈外,滚雪球般实现越剧文化的渐进式渗透。这也是提升越剧跨文化传播有效性的有力途径。

此外,让越剧文化走出去,实际上就是让中国的传统文化艺术走出去,向国际社会传播和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用艺术的魅力让外国友人加深对中国的了解,同时加深外国人民与中国人民之间的了解,树立美好的国家形象。这也是文化外交的重要手段。当年日内瓦会议,周恩来总理把彩色越剧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带给各国政要和记者观看,这是展示中华民族魅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外文化交流史上的典范。这种通过艺术加强外交的手段,如今依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