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视域下的译介行为

二、传播学视域下的译介行为

在传播学领域,诸多学者采用建构模式的方法对传播过程的结构和性质进行分析,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提出的“拉斯韦尔程式”。这个模式第一次将传播活动表述为由五个环节和要素构成的过程,即“谁(Who)→说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向谁说(to Whom)→有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s)”,为人们研究传播过程的特性提供了具体的出发点。对外传播离不开译介,翻译是跨文化传播的一个组成部分,将译介放到传播学的框架中同样包含拉斯韦尔传播模式五大基本要素:“谁”即译介主体;“说什么”即译介内容,指译者选择的翻译内容以及要采用的翻译策略;“通过何种渠道”即译介途径;“对谁”即译介受众;“取得什么效果”即译介效果,指译介信息在受众中的接受、传播与评判等。各部分关系密切、相互制约,系统性强,翻译的价值在传播和接受的过程中得以彰显,具有整体性和动态性特征。此外,拉斯韦尔还提出了传播的三大基本社会功能:环境监视功能(surveillance of the environment)、社会协调功能(correlation of the parts of society)和社会遗产传承功能(transmission of social heritage)。译介的本质是传播,传播的社会功能也体现在译介过程中。首先,译介的环境监视功能主要体现在作品中展现出的社会人文环境及发展变化,译者能否了解和把握并适应这些内外环境的变化来选择所译介的作品并在翻译中体现这些发展变化等。社会协调功能体现在译介方面指译介行为适应环境的变化,起到联络、沟通和协调的作用,让不同文化、语言环境的人通过译介作品感受到相似的情感体验从而更好地相互了解。社会遗产继承功能主要体现在传承和创新的基础上带给人们丰富的精神体验,文化经典作品通过译介让世界人民共享各民族的珍贵遗产,这也是文学经典译介的一项重要功能。

传播视角下的译介行为侧重翻译的媒介性,关注点不仅是语言文字层面的表达,而更注重的是认知、阐释、翻译、传播、接受等全过程,是一种特殊的阐释和传播行为。谢天振认为“通过翻译将中国文化传播出去不是简单的文字转换而是文化译介,译是基础,介(即传播)是关键。翻译只是传播的开始,在它之前还有选择译什么的问题,在它之后还有‘交流、影响、接受、传播等问题’”。也就是说,译介行为要考察的“不仅是所翻译的文本是否符合目标语语言要求、内容是否符合目标语主流意识形态和诗学,更要看文本传播的各环节是否有效”。中国戏曲文本译介从本质上说,也是文学译介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具有文学译介的共性特征,同时还具有戏曲作为舞台艺术的独特特性。从当前文化“走出去”背景来说,中国戏曲文本的译介同时多少还具有一些外宣翻译的性质,不是单纯的语言转化,是一种用外语进行“再创造”的跨文化传播实践活动,把悠久灿烂的中国戏曲文化推向世界,让世界听到中国戏曲里的好声音,了解一个具有东方异域特色的真实中国,是“一个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黄有义,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