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申办者应持续收集安全性资料。只有这样,在出现新药试验相关的安全性问题时,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例如,可以修改试验方案,若有严重安全性事件发生时,可以停止试验。在临床试验中后期,只有申办者才能全面了解药物的安全性资料,因为申办者有安全性数据库。申办者能见到“林”,研究者和IRB仅能“见树不见林”,因为研究者和IRB仅能看到他们所有医院受试者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及时并全面审视新药试验相关的安全性是申办者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