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廉租房为钦州市低收入家庭园住房梦的调研与思考

安得广厦千万间——廉租房为钦州市低收入家庭园住房梦的调研与思考

一、首批廉租房让贫困家庭重获生活的力量

“居家过日子”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然而,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及大多数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的今天,仍还有部分贫困家庭因为种种原因,吃穿问题还不能靠自己解决,更不要说面对突飞猛进的房价解决住房问题了。为了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难问题,让低收入家庭也能住上新居,钦州市按党中央、自治区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启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尤其是廉租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走在全区前列。2007年、2008年两年市本级共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0多万元,有1000多户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到2008年底新建成廉租房家兴苑一区,市城区首批低收入家庭入住260户,受到困难户群众热烈欢迎和好评,让低收入家庭看到了住房保障的曙光。到目前为止,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市累计共3924户12018人。其中,本级解决2980户9225人,灵山县解决800户2400人,浦北县解决144户393人。

入住廉租房,按照目前钦州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每平方米1.18元,即在每人15方米以内,享受每平方米1.18元的租金,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3元的价格计收。这样,入住廉租房的贫困家庭,每月只要交上70~80元钱就可以了。而同样的两室一厅的住房,在市场上的出租价至少要500元。

当我们走进水东家兴苑一期小区时,立即被这里的小环境给迷住了:崭新的七幢大楼,楼与楼之间留下了近40米的空间,且都已经种上了树木和绿化草坪,小区内管理有序。

4栋402房的住户梁玉艳家有6口人,上有老,下有小,住的是三房一厅的80平米的廉租房,每个月只要交大约100多元房租。梁玉艳说,她早年得了甲亢病,做不了工,就靠在家做点手工活赚点零花钱。丈夫也没有工作,靠打零工维持一家的开支。家里年迈的家公家婆,都已经瘫痪在床十多年了。原来一家人在大路街住,房子只有30多平米且很破烂,一遇上下雨天四处漏雨,没法睡觉。当时一个小孩在读小学,一个小孩读初中,生活十分艰苦。

改善住房条件是她一家人多年来的梦想。但是,仅靠他们两口子的收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最大的愿望就是把孩子送出来。然而,真正令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去年年底市房管部门给他们一家分配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梁玉艳的老公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能有这么大的一套房子住,现在我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7栋301房的黄振秀家住的也是三房一厅的廉租房,与梁玉艳家差不多,只是家里显得更寒酸些。记者进去的时候,黄振秀的3个孩子正在读书,看到有客人来访,都好奇地跑了出来。

黄振秀告诉我们,她的老公是踩三轮车的,就靠他一个人挣钱养家,自己有头晕的毛病,一出门就不行了,所以什么都干不了,自从几年前从福利公司下岗后,便呆在家中。现在家中的沙发、床铺,都是好心的亲戚朋友送的。3个孩子中,老大聂青青读高三了,考上的是市二中,但因为没有钱上就上了市三中;老二聂双老三聂孪是一对双胞胎姐妹,都在七中念初一。

扬帆三娘湾(周少南 摄)

问及过去的居住情况,黄振秀略带伤感地说:“以前我们在市三马路租了一间小房子住,一家5口人,住在只有十几平米的小屋里,吃饭、睡觉都挤在一块。家中像样的家具一件都没有,因为根本没有地方摆。”

这时,黄振秀的大儿子聂青青说话了:“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家里解决了住房困难的问题,使我们也能住上这么宽敞明亮的楼房。这是我们一家人过去做梦也不敢想的。我的最大的感受就是有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了,现在我们兄妹3人的学习成绩都很好,我还当了班长。所以我一定会珍惜机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好大学,将来回报社会!”

一个廉租房,改变的不仅仅是一家人的生活,更是改变了一代人的人生命运。在调查快要结束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在这个小区里居住的每一个家庭都有讲不完的故事。

二、提出三年内让贫困户都有“安乐窝”的目标任务

钦州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廉租房建设,并把它列为2009年为民办十件工程之一。市政府重新修订出台了《钦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确定了2009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认定标准,并有条不紊地开展集中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同时还在逐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在廉租房申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予逐年放宽。

根据有关规定,钦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且连续达6个月以上;无房户或家庭成员拥有私房或承租公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米的;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按照以上条件,钦州市中心城区目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有3300多户。2009年度市本级计划分两次集中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第一次为7月8日至8月8日止,第二次为10月8日至11月8日止。

为此,钦州市政府提出力争用三到四年时间,解决钦州市中心城区3300户贫困人口的住房困难,即从2009年至2011年的3年间每年新建廉租房1000套,到2011年,基本解决目前的3300户贫困人口的住房难题。2009年8月6日,市委领导在调研市廉租住房建设推进情况时强调指出:要以创新举措持续推进廉租房建设,努力让每一个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钦州市廉租房第二期工程是2008年11月底开工的,标志着我市2009年廉租房建设提前启动,这一期工程包括建设857套廉租房,建筑面积46800平方米。而第一批425套住房必须在今年年底前交付使用。同时,第三期的征地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规划中。

8月初秋,我们来到廉租住房北城小区建设现场,据项目承建施工单位负责人贺冬荣介绍,总投资6100多万元的廉租住房北城小区项目,自去年年底破土动工建设以来,项目进展不断加快,目前已完成投资2500万元。当天在建的12幢楼中正好有一幢楼“封顶大吉”,施工建设方特意宰杀了3头肥猪犒劳日夜赶工期的建筑工人们,并向全体工人发出了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动员令。

廉租房北城小区项目作为钦州市继水东廉租房项目兴苑小区之后的又一个“安居工程”,在“政府组织、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下,市建规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拆迁办等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职能范围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形成共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程的强大合力。与此同时,市房管所作为主抓该项目的业主单位,还与有关部门一道在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从为民、便民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廉租房的设施功能,努力把廉租房建设成百姓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三、老城区让人揪心的危旧房状况

在北部湾大开发新的历史机遇的呵护下,钦州市城市建设正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新街区高楼林立、新开发商品房售价及房屋出租租金节节攀升之际,祖上几代生活在老城区中山路168号的住户徐明冬,再也按捺不住迫切希望改变严重落后居住条件的复杂心情,鼓足勇气通过短信的形式把自家住房难的问题向钦州市委书记进行了反映。

正是这名普通市民所发的短信引发了钦州市危旧房改造的风暴,拉开了全市性旧城区改造的序幕。这一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发生在2009年春夏之交。

正当而立之年的徐明冬眼瞅着父母的年纪一天天变得老弱,还有一弟一妹均己成年,全家5口人却都无固定职业,只靠帮别人打工维持生活。而其父母所住的中山路166号(在168号隔壁),属徐家祖业私有房产,由于该房屋涉及的产权人数多达24人,大家对共同出资维修房屋的意见不一致,导致中山路166号房屋因年久失修,三楼崩塌,二楼也部分崩塌,形成了危房。

父母长期住危旧房,他和弟妹都是在外打工投宿。作为一家长子的徐明冬倍感生活的无奈,他和弟妹不仅有家不能住,而且每当刮风下雨,他总是担心家中父母的安全。于是徐明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市委书记发了一条短信求助,当初他也不知道能否引起百忙之中的领导的重视,徐明冬说他的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没想到几天后的2009年5月24日,由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及钦州市房产管理所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真的来到了徐明冬家,调查小组正是受市委书记委托而来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的。徐明冬一家激动了,而他的邻居们闻讯也纷纷反映情况。

中山路168号属于徐明冬公公(爷爷)遗留给其父亲和其伯父共有的房产,166号、168号楼房均建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砖木结构,共有三层房屋,面积共约437平方米(166号、168号各占一半)。由于徐明冬家人和其伯父常对168号楼房进行共同维修加固,因此比166号楼房稍好些。

针对徐明冬家人住房的实情,为了保障其家人人身财产安全,市房管所及时作出了相关安排,一是敦促徐明冬父母先搬回与其伯父共有的168号楼房相对安全的二楼居住,二是指导徐明冬按程序申请廉租房(如符合条件可考虑在廉租房北城小区建成后给予安排)。

徐明冬一条短信惊动了市委书记,引来了有关部门的调查关注,虽然他家的住房困难问题暂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但是与他家类似的一组“危旧房调查情况数据”以及“对城区旧城改造问题的建议和设想”同步被市建规委汇报到了市委领导的办公桌上。2009年6月8日,市委书记当即作出批示:“要加快我市廉租房建设力度,要确保旧城区旧房居住群众的人身安全。”

对此,徐明冬感到莫大的欣慰,因为他的一条短信引发了将给全市人民带来福音的思想火花的碰撞。

据了解,近几年钦州市房地产发展较快,但由于种种原因,老城区的危房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形成了新城区高楼林立与老城区成片危房并存的现象。我们专程深入到中山路一带进行调查走访时,居民们普遍反映说他们所居住的老城区公共配套设施相当落后,道路拥挤不堪,所住房屋大多破旧,潮湿狭窄,加上年久失修不少已成为危房。据市房管所负责人叶坚介绍,类似中山路166号、168号这种危房主要集中在一至五马路及城内街南北区域、胜利路东西区域及新兴西路北面区域。据2007年对一至五马路(人民路以东)片区拆迁调查数据显示,该片区房屋建筑面积86483平方米,其中残旧房屋及危房大约占70%。据市房管所最新统计,全市城区国有直管公房有70000多平方米,其中危旧公房就占了90%达60000平方米,主要位于一至五马路。

四、加速旧城区改造,推进危旧房换新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因此,在继续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的同时,钦州市还应把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上议事日程,以加速推进解决旧城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并通过旧城改造使钦州市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布局更加合理,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这无疑又将是我市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重大举措,这一为普通老百姓谋福祉的民心工程必将惠及千家万户。

据有关部门透露,钦州市旧城区改造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正在抓紧制定中,其设想和思路主要有:

一是借鉴我国沿海发达城市旧城改造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旧城区改造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房屋建筑密度大的旧城区(如一至五马路片区),以更具体、更优惠政策对旧城改造进行扶持,以降低拆迁成本,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旧城改造。

二是遵循以点带面,由片至区,逐步改造的原则,统一规划,分区分阶段实施,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渐对旧城区进行改造。先选择相对集中的国有直管公房进行改造,作为一至五马路旧城改造工作的切入点,尝试以点带面,逐渐从公房改造扩大至片区改造范围。

五、让中低收入家庭早日圆住房梦的思考

每当刮风下雨,最让住无定所的人员烦忧难受;每当暴风雨来袭,更让住在危旧房里的居民心惊胆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日盼夜盼,月盼年盼,一辈子盼,他们多么希望通过艰辛劳作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可以遮风所挡丽的房屋,从而有一个安宁、温馨的家。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代诗圣杜甫“秋风破茅屋”之忧伤吟唱至今已有二千多年。然而当举国上下在享受着改革开放30周年辉煌成果之时,在城市中,由于商品住房价格远远超过了低收入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这些家庭难以完全通过自身努力解决住房问题,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得不继续期待着一场更猛烈的惠民“政策风暴”的来临。因此,在低收入人群无力购房的现实面前,在以市场决定住房资源配置的同时,国家还要出台各种举措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满足其基本的住房需求。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让他们人人“住有所居”。

可喜的是,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建设比重,加快危旧房改造步伐等,早已引起党和国家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纳入了国家重大民生工程之一,正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钦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创新举措持续推进廉租房建设,努力让每一个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坚定目标,同时还在逐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在廉租房申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予逐年放宽。

“住有所居”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目标,政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在调查中有群众向我们反映,除了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能得到优先照顾外,还有诸如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打工者)和暂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市民(中低收入人群又称“夹心层”)等都应能享受到廉租房或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这就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高度,来实施作这一利民、惠民政策,更需要各级政府部们不断采取创新举措,如借鉴香港等地每年的都通过新建、改建公屋等措施,满足居民租房的需求,让他们“住有所居”。

实现“住有所居”该走什么样的路?有专家认为,各级政府应从让中低收入人群买房的窠臼走出来。应让买得起房的人买房,让买不起房(或是不想买房的人)的租住“公产权房”。让租赁房(并非只设计准入要求很严格的廉租房)在住房体系扮演重要角色,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改变老百姓“买房方能安身”的观念。

“住有所居”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和庞大工程,除了各级政府要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不是政府一家之责,政府廉租房更不应该成为解决难题的“独木桥”;二是在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政企联手进行旧城改造的过程中,企业一方也应担负起让利于民的责任,而广大被拆迁户也应顾全城市建设需要大局,自觉服从政府拆迁安置,不要动不动就制造“钉子户”或“上访户”的新闻:三是国家提倡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应再在个别唯利是图的房地产开发商关卡上“难产”或“踢皮球”;四是各单位也要多为住房困难职工及新就业无房人员想法子,不要轻易把矛盾推给政府推向社会;五是一些“先富”者及有富余房的出租户不要只图自家安逸享受,不要随意抬高房屋出租价,超出低收入租房人群的承受能力,要自觉规范房屋出租市场,要有“先致富后帮带”的仁爱之心;六是当下困难户要坚定信念,勤俭持家,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不懈努力,争取靠自己尽快圆住房梦。

众人拾柴火焰高,安居乐业和谐畅。只要我们务实为民,共担责任,创新进取,深信人人“住有所居”的目标一定会早日梦想成真。

(原载2009年《钦州社会科学》杂志第4期总第15期,同年12月荣获钦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暨撤地设市十五周年征文活动”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