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映滨海 文明之师当无愧

春暖花开映滨海 文明之师当无愧

为了进一步提高征费工作的社会透明度,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更好地维护车主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1998年初,该处从群众比较关注的“收费焦点入手,在当地率先通过新闻媒体及处辖各征费大厅全面公开了交通规费征收、处罚标准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项目、依据等,并考虑当前车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勒紧自身“裤带”,制定“减负”措施,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主动取消了一批经地方物价部门审核同意的收费项目。同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获得群众致好评,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给予了通报表彰。紧接着,又制定执法责任制,签订执法责任状,并逐步实行社会承诺制等等,系列重大举措相继推出,叫响了这支队伍特有的“文明程度”以及整个单位的“文明形象”都从“实质”上升到了一种全新的高度,决不是华丽“包装”的产品强推于社会,而是经过社会的全面监督,严格考验之后的公认:不愧是“滨海文明之师。”近日,在北海市创建文明单位及文明行业情况通报会上,听了该处创建工作经验介绍后,与会领导无不感慨地说:要是我们北海所有的单位都像交通征稽处这样如此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文明花开如此鲜艳,那么我们所处的这座滨海城市,将更赋有诱人的魅力。

既依法行政,又文明征费,真正做到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坚持两个成果都要好的方针,实现两个文明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北海交通征稽处走上了一条光明大道,取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辉煌成就。十年来,共征收交通规费6.95亿,为累计计划的110%,超收6499万元。该处先后多次被团中央、交通部、区人事厅、区交通厅和当地党委、政府评先嘉奖,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区交通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单位”、“北海市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1998年初还被自治区文明委确定为全区窗口行业示范点,最近还通过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十年改革十年春风,十年征稽十年文明,十份耕耘十份收获。面临改革攸关时期,该处有信心切实挑起改革与征费的双重重担,把一支还将继续创造辉煌业绩的“文明之师”带入灿烂的21世纪。

(原载1998年12月8日《沿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