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报之以李 先投之以桃
岁月长河的演进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历史机遇的呵护如春风吹拂大地。随着改革开放英明决策一声春雷,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春风化雨,地处西南沿海边陲的北海很快掀起开发热和建设热,并使之从昔日沉寂的小渔镇迅猛发展成为今日初具规模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同时被赋予特殊战略地位和历史重任:构筑西南出大海通道,充分发挥以北海为主要出海口的“跳板”作用,让大西南走向东南亚,走向世界,让世界走近大西南。
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振兴广西和北海经济,还需要大量建设资金。北海交通征稽军正是在这个时候组建而成,并逐步成长发展起来的,也决定了这支队伍从诞生伊始就被时代委以特殊历史使命(甚或是历史机遇的呵护)。正如国家和有关上级部门“钦定”他们的主要职能和职责是:依法征收养路费、车购费等七种交通规费(最初为4种),为广西和北海公路建设筹资,为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设筹资,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助推器”作用。
交通规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依法征收是职责,按章缴费是义务,征缴双方本是一种和谐的统一,然而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缴费意识淡薄、个人利益驱动等客观因素存在,自然也有征缴双方矛盾对立性一面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在我国进行新旧体制改革的转型时期,由于法制建设尚不够完善,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仅仅凭借行政手段不一定能奏效的实际问题,还需相关职能部门在实践工作中研究、探索相应的对策,找寻一把开启所罗门的“金钥匙”。“欲报之以李,先投之以桃”,北海交通征稽人经过十年风风雨雨的磨砺逐步从“投桃报李”古训良言中尝试了一些体会,达成一种共识:在依法征费同时,致力于通过树立队伍自身良好社会形象,以文明优质服务、真诚服务感动“缴费上帝”,充分调动“上帝”的主动性、积极性,最终赢得“上帝”回报,掌握征费工作的主动权,保障征费工作顺利进展,不辱使命。
十年磨一剑,文明征费是关键。十年来贯穿该处征费工作整个过程的一条总则是:坚持征“费”中心,“咬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正如该处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李志强有这样一段精辟阐述和归结:征费工作再忙也不忘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强;经济收入再紧也不减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市场经济再难也不乱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