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实质性内蕴

二、文化的实质性内蕴

随着时代的进步,随着人类创制的文化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展拓,“文化”这一概念所包藏的内容也愈益丰富。但无论文化的外延怎样广阔,也始终是其本质的显现。因此,我们在努力穷尽文化广延度的同时,更需要把握文化的本质属性。西方各文化学派虽然在文化研究上各有建树,但似乎未能提出一个明朗的、论证充分的关于文化本质的定义。究其缘故,可能与近代学术存在的一个弱点有关。对于这一弱点,恩格斯作过精辟的剖析:

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5](https://www.daowen.com)

恩格斯19世纪70年代提出的这一问题,科学界和哲学界在以后的岁月中有所解决,但将思想与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相割裂的情形,仍然存在。这一弱点在文化学领域里的表现便是,各学派在研究文化,进而给文化下定义时,或者只注意到外在的文化创造物,忽视了文化创造者的能动作用和自身的再造过程;或者虽然注意到文化的主体——人,却抽掉了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注意到创造文化的过程,却忽视对文化成品的研究。这两种倾向,或者“见物不见人”,或者“见人不见物”,都导致文化研究中内化过程和外化过程的割裂、主体和客体的脱节,因此无法深刻而实在地把握文化的本质。事实上,在人类从事社会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6],而文化便是人与自然、主体和客体在实践中相统一的产物。因此,文化的出发点即是从事改造自然(进而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人。有了人,就开始有了历史;有了人,也就开始有了文化。人创造了文化,同样文化也创造了人自身。“有意识的生产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7]所以,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的文化产品的创制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简言之,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产品,都属于广义的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生产整个自然界”[8],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践)改造了自然,使其获得人类的灵气,一块天然的岩石不具备文化意蕴,但经过人工打磨,便注入了人的价值观念,进入“文化”范畴。人打磨石器的过程,人在打磨石器过程中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在打磨石器中人与人结成的相互关系,以及最后成就的这件包蕴着人的价值取向的石器,都是文化现象,都属于文化学研究的范围。与“自然”相对称的“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具有区别于动物本能的人类性,由不同的民族生活、语言、心理而决定的民族性,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性等属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种观点只强调人类的主体活动,而将主体活动的客观条件——自然和社会排斥在文化生成机制之外,从而把文化看作一种主观随意的产物。事实上,自然界是文化产生的基石,劳动本身也是自然力的表现,社会是文化得以运动的须臾不可脱离的环境。人类的劳动与劳动的对象和环境共同提供了文化产生和发展的源泉。文化创造是人类的劳动与自然及社会交相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不仅改变外部世界,使之适应人类的需要,而且也不断改造人类自身的性质、自身的内在世界,诸如观念、情感、思想、能力等等。总之,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统一,正是历史唯物主义文化观的理论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