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中华传统文化植根的经济土壤

第七讲 中华传统文化植根的经济土壤

古代中国有农耕与游牧两大经济类型,而农耕又占据优势,它是中华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

人类从狩猎者和捕鱼者变成农耕者,从“穴居而野处”[1]的游荡生活转为定居生活,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决定意义的变革。农耕经济的确立,使人类不再单靠自然赐予,而可以通过社会经济再生产过程同生物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结合来获得生活资料,从而奠定前所未有的,较为丰富、可靠的物质基石,开创了历史的新纪元。地球上的各个古老文明,如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印度文明、玛雅文明和印加文明,以及华夏—汉族文明,都是从定居农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https://www.daowen.com)

在近代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以前,世界各主要文明民族的生产方式,大体不外农业自然经济的两种形态,其一为土地国有或村社所有的、集体劳作的自然经济,如苏美尔的公社所有经济和神庙所有经济,埃及的法老—国家经济、印度的村社经济,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庄园经济;其二为土地由地主和自耕农占有的、个体劳作的自然经济,战国以后的中国是其代表。当然,前一形态的自然经济,在中国的商周及东汉、魏晋时期也曾不同程度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