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化史撰述,是二十世纪才得以展开的,近百年出版了几十部文化通史和断代史[1]。中国文化史的研究在三个时期较为热烈:一是二十世纪初,二是三四十年代,三是八十年代至今。由于对“文化”的界定和“文化史”所应描述的内涵外延理解各异,各个时期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对中国文化史的总体把握也各有差别,不同时期各个学者对中国文化史的分期问题,亦即如何描述中国文化发生、演化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存在着不小分歧。

尽管迄今为止很少有学者对中国文化史分期正面提出讨论,但综观各家史著,都分别自有体系,逐段叙述,其分期主张是不言自明的。

夏曾佑在1902年出版的《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1933年商务重版时改名为《中国古代史》)中,将中国历史分作三大阶段:上古世,草昧传疑时代至于周末(春秋战国):中古世,秦汉的极盛时代至于唐代;近古世,宋至于当今(本世纪初)。夏氏所作的中国史分期,实为现代中国人中国文化史分期之嚆矢。

民国初年梁启超曾发表《中国史叙论》,作为中国通史的纲领,在此文中他把中国史划分为上世史、中世史和近世史三段。上世史自黄帝至于秦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发达自争竞自团结之时代”,“实汉族自经营其内部之事务,当时所涉者,惟苗种诸族类而已”,为“中国之中国”时期;中世史,自秦统一至清代乾隆末年,是“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颐竞争最烈之时代”,这一阶段“自形质上观之,汉种常失败,自精神上观之,汉种常制胜”,为“亚洲之中国”时期;近世史,自乾隆末以至于今日(辛亥革命初),是“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为“世界之中国”时期,是“将来史之楔子”[2]。众所周知,任公曾经拟定《中国文化史目录》,包括种族、政制、法律、教育、交通、服饰、学术等二十八篇,可见他对中国史的阶段划分,实际上也就是对中国文化史的阶段划分。

或许受到夏曾佑、梁启超的影响,或许是相互影响,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内藤假说”也提出中国史三分法,他在一系列文章中对此作了完整的表述:上古时期,从盘古迁殷到东汉中期,是中国文化形成并向四方扩展的时期,是中国文化史的幼年,喜欢接受新的挑战,极富创造性:中古时期,东晋开始至于唐朝末年(公元4世纪初至10世纪初),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青壮年时期,建功立业,不避烦难,勇往直前;近世时期,宋、元、明、清四大王朝,宋元为近世前期,明清为近世后期,君主独裁政治建立,与之相对应的中国官僚群体最后形成,庶民(平民)出现并与君主独裁政治对立,中国文化进入老年时期。内藤在上述三个时期中还加入了两个过渡时期。

在内藤湖南等人的影响下,日本史学界主要是京都学派当中,基本奠定了中国史三分法(上古、中古、近世)的构架。尽管后来以前田直典等人为代表的东京学派对此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宇都宫清吉、西嵨定生等人对此也作了大量的修正,但三分法仍然深刻地影响着日本的史学界。他们大多以整个东亚文化圈为背景,来考虑中国文化的作用力度和演进过程[3]

柳诒徵在1924年出版的《中国文化史》中,也将中国文化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期,邃古至两汉,是“吾国民族本其创造之力,由部落建设国家,构成独立文化之时期”;第二期,东汉迄于明季,是“印度文化输入吾国,与吾国固有文化牴牾而融合之时期”;第三期,自明季迄于今日(民国),“是为中印两种文化均已就衰,而远西之学术、思想、宗教政法以次输入,相激相荡而卒相合之时期”。此种三段论的划分显见得受到梁启超等人的影响。同一时期陈登原、陈安仁、夏光南等人的文化史著作也基本沿用了这一思路。

在三段论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分期方法,例如1928年出版的常乃德著《中国文化小史》(上海书局,“新文化丛书”),就将中国文化史分为八个时期:一是自太古至西周的宗法社会时期:二是自春秋战国时代的宗法社会破裂后文化自由发展的时期;三是秦汉两代统一安定向外发展的时期;四是魏晋六朝民族移徙、印度新文化输入的时期;五是隋唐两代民族间同化成功、新文化出现的时期;六是晚唐五代宋朝民族能力萎缩、保守思想成熟的时期;七是元明清与西方文化接触逐渐脱新的时期;八是晚清以至民国大革新的时期。此类分期方法没有摆脱按朝代更替来进行叙述的窠臼,为后来一般的通史所习见。(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历史分期的基本思路是,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五阶段论与中国之具体史实进行对接工作;众所周知,有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争论,曾长期成为历史学界的主要课题。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三十年间少有文化史方面的专著问世,也没有就中国文化史的分期问题展开讨论,人们思考中国文化史的阶段划分当然也就没有脱离这种主流分析方法的影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文化热”,实际上是从“文化史热”开始的。但是也没有正式就中国文化史的分期问题展开讨论,不过从这十多年间出版的若干文化史专著中,可以窥见学界对中国文化史分期问题的思考。以下略举几部著作中的分期观点。

李宗桂的《中国文化概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把中国文化史分作五期:一是孕育期,殷周时期;二是雏形期,春秋战国;三是定型期,秦汉;四是强化期,魏晋至明;五是转型期和衰落期,清代到“五四”。

徐仪明等《中国文化论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将中国文化史分作四个时期:一是萌芽期,上古至西周;二是奠基期,春秋战国;三是成熟期,秦至明末;四是转化期,明末至“五四”。

张凯的《中国文化史》(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出版),将中国文化史分作三阶段:一是上古文化,殷商至秦朝;二是中古文化,西汉至清;三是近代文化,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

胡世庆的《中国文化通史》(浙江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将中国文化史划分为七个阶段:夏代到西周、春秋战国、秦暨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北宋至明初、明中叶到清代鸦片战争爆发。

近年翻译出版的《东亚文明:五个阶段的对话》,使我们可以看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汉学家狄百瑞从东亚文明的视角对中国文化史所作的四个阶段的划分:“(一)形成阶段(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2世纪),这时古典的中国发展了她的基本观念和体制,它们后来成为其他东亚民族古典遗产的一部分;(二)佛教时期(公元3世纪至10世纪),其间在东亚占统治地位并到处弥漫着的文化力量是大乘佛教,而各种本土的传统则存活在基层之中;(三)新儒学时期(公元11世纪至19世纪),其中新儒学在新的社会与文化活动中占有领导地位,而佛教则在当时的群体基层中奋力以求生存;(四)近代,这一时期,扩张中的西方文明冲击着东亚的沿岸,冲刷着这些古老的岩石。”狄百瑞认为,在每一个阶段都存在着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分享或思想交流”,即所谓“对话”。第一阶段的对话,主要在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之间;第二阶段则是在佛家和其他东亚国家的本土传统之间;第三阶段,是在新儒家与佛家之间;第四阶段,主要是在新儒家与西方文明之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