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天道”契合

一、“人文”与“天道”契合

“人文”作为一个汉语词汇,最早出现于《周易》的贲卦的彖辞。贲卦(图示下离上艮)讲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通过刚柔互相文饰的命题加以论证。其卦辞经文和彖传文字为: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彖传通过天象和人事两方面论证刚柔互相文饰的关系。天的本质不可见,而日月一往一来,交互错杂,文饰于天上,通过这种现象就可以认识天的本质。就人而言,有质(思想品质)与文(文明礼仪)的关系问题,通过文明礼仪可以反映人的思想品质,故“文明以止,人文也”——人的文明礼仪能止其所当止,如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间的关系,能守其礼仪上的分寸而不逾越,便达到了“人文”境界。彖传用“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总结全句,意谓观视天文日月刚柔交错的现象,就能察知四时寒暑相代谢的规律;观视人的文明礼仪各止其分的现象,就可以教化天下,使人人能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

综上所述,《周易》中首出的“人文”一词,意指人际相互关系的准则,它的确立是仿效刚柔交错的“天文”的结果,却并非人格神的授意,同希伯来《旧约》中上帝耶和华向摩西宣示的神与人的约法大不一样。如果把《旧约》的法则称之“神文法则”,那么,《周易》的法则便是“人文法则”。自周代以降,中国便确立了与天道自然相贯通的人文传统,形成一种“尊天、远神、重人”的文化取向,并深刻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性格。

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天道”与“人文”不是截然两分的,而是彼此契合的。

第一,人文以天道自然为起点。

《周易》以六十四卦模拟万物,而阐明这六十四卦的编排次序及诸卦前后相承意义的《序卦传》,开宗明义第一句话便是:“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以后又展开论述说: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这就将人间秩序(人文)的开端归之于天地自然。

第二,人文法则出于对天道自然的仿效。(https://www.daowen.com)

《周易·系辞下》论述八卦的制作过程说: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这里虽然讲的是八卦的创作,其实可以泛解为人类文明的产生仰赖于对天道自然的仿效。当这种仿效达到“极深而研几”的程度时,人类的创造便“与天地参”[6],“与天地同流”[7]。对于人文仿效天道,老子归结为四个级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周易》乾卦的《象传》则说得更为简易,直接沟通天与人,强调人文对天道的效法: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认为“天”刚健强壮运行不止,“君子”观此象发愤自强,奋斗不息,以效法乾天之象。《周易》坤卦的《象传》又说: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认为“地”深厚柔顺,“君子”观此象增厚品德,承载重任,孕育万物,以效法坤地之象。这是《周易》中最重要的两段人文效法天道的名言。20世纪20年代、60年代、80年代,梁启超、唐君毅、张岱年等学者均用这两语概括中国文化的精髓。[9]

第三,以人为天地中心,“人文”是研究的重点。

中华文化系统以天道为人文的起点,又认为人文仿效天道而成,其讨论的展开部,并非天道而是人文。综观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观天文以察时变”并未得到充分发育;“观人文以化成天下”则展开成发达的政治学、伦理学和教育学,演为中国文化的主体和展开部,《礼记·大传》说:“圣人南面而治天下也,必自人道始矣。”便指明“人道中心论”的个中奥秘,而“文化”二字是“人文教化”的缩写,更集中表现此种格局。

中华文化精神的“尚人文”,极少论及人的个体价值,对群体人或社会人却给予高度估计,以整体人与天地并立,是宇宙三才之一。《周易》的《系辞传》将人道与天道、地道并称[10],老子称人为“域中四大”之一[11],《礼记·礼运》则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以后,董仲舒更极言道:“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12]这都是肯定具有理性的人在无限广袤的宇宙间卓然而立的地位,有了人方有文化的世界,“人文”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思索的中心。

总之,中华文化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走的是一条“循天道,尚人文”的路线。这一概括似较“一天人”或“天人合一”更周全些。因为,中国古代固然有发达的“一天人”或“天人合一”思想,同时也有相当雄辩的“天人相分”论者涌现,从春秋时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到战国时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肯定天是无意志的自然物,与人世间的兴亡治乱各不相与。[13]故而单以“天人合一”总括中国古代的天人关系论,显然并不全面。然而,“循天道,尚人文”则是大多数思想家和典籍所共同遵循的运思路径,《论语》、《孟子》及《易传》、《中庸》、《大学》系统自不必说,即使力主“明于天人之分”的荀子,也既重视“天道”的探索,更强调研习人伦和制度,他说:“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14]至于老、庄系统,其发达的“道论”突破以人格之“天”为最高主宰的世界观,又克服用具体物质(如金、木、水、火、土)解释宇宙本体的局限,提出“道”这个最高范畴,而“道”本身便兼及“天道”与“人道”两个侧面。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15],此言如果指庄子只讲消极顺应自然,忽视人的能动作用,是准确的;如果指庄子把人道排除在视野之外,则不符合实际。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6]的“齐物论”,便是强调人道与天道的最高统一性,并不意味着对人道的弃置不顾。人所共知,老子有“绝圣弃智”[17]的反文化观念,庄子有“逃虚空”的出世倾向,但他们对人生世务的关切,仍然透现于《老子》五千言和《庄子》内外篇的字里行间。老子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18]表现出对人和社会事物何等深切的关怀;“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19],又流露出何等宽大的胸襟和真诚的救世真心。至于庄子在“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的困境中,仍然发出呼唤:“迷阳迷阳,无伤吾行!却曲却曲,无伤吾足!”[20]则显示了何等坚韧顽强的求索精神。所以,与“天道”契合的人文精神,不仅存于儒、法、墨诸家,在道家那里也潜运默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