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与“尊君”
中国传统的宇宙论是围绕“天人之辨”展开的,讨论宇宙生成、终极关怀不离人文精神;而其政治论的人文倾向则表现为,关于国体和政体的理念是从人伦观念引申出来的,即由“亲亲”导向“尊尊”,由“孝亲”导向“忠君”,因而是一种“德治主义”的政治论,是以人为本位,以帝王为中心的政治论。由此而展开“君民之辨”、“君臣之辨”,形成“民本”和“尊君”这样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观念,它们共同构成中国古典政治学说以君权为本位的一体两翼。
民本思想兴起于周代,成于其时的《尚书》、《诗经》透现民本思想之处,数不在少。《尚书》载周武王的一个崭新命题:“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46],将“天意”归结为“民意”,这是一个巨大的思想飞跃,与殷统治者无视民众意愿,一味借“天意”肆行无忌的横暴态度大相径庭。
春秋年间编辑成集的《诗经》,也有力地显示了“民”的力量。《诗经》中多有反映民众疾苦的悲愤之作。特别是国风中的《北门》《伐檀》《硕鼠》诸篇,呼唤出劳苦大众的满腹怨愤,发出对统治者的严厉警告。这样的诗篇被采集,并被广为传播、援引,反映了春秋年间民众的呼声已被社会所注重。
纵观晚周诸典籍,我们可以发现,民本思想在春秋战国已形成一股声势浩大的潮流,诸子大都卷入。
老子思想的主流是自然主义,“法自然”[47]是老子认定的最高境界,但老子在政治论方面又力主以民为本位。众所周知,老子有浓厚的愚民思想,他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以难治,以其知多”[48]。这种返古愚民的思想,是老子克服“文化悖论”的一种设计。与此同时,老子又是一位深切同情民众的哲人,他提出“爱民”的命题,主张以“无为”的办法“爱民治国”,并认为统治者应该以民众的意愿为自己的意愿——“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49];他谴责“以百姓为刍狗”的做法是“不仁”,严厉警告统治者,“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50]他还揭露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导致民众的饥困——“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51]。老子的出发点可能是复归质朴的上古,但上述言论确乎表明,这位深邃的哲人看到民众的苦难,也意识到民众的力量,并以为统治者万万不可撄其锋。他对统治者的告诫是“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这已大不同于殷商时统治者可以任意处理民众的生杀予夺的情形。老子的上述思想,是没落贵族采取的一种退守谋略。这种谋略正表明民众这一实体已被认识和重视。
儒家扬弃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将民本主义发展得更为鲜明。这在《论语》《孟子》中多有展示,已为人所熟知,此不赘语。(https://www.daowen.com)
至于代表“贱人”利益的墨家,则站在“农与工肆之人”的立场上,高喊出“民之三巨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愤怒谴责“今王公大人”的腐化堕落,力主非乐、非命、节用、节葬。墨子苦口婆心地劝诱当政者向“农与工肆之人”开放政权,不要搞贵族专政,“不党父兄,不偏富贵”[52],并希望统治者采取“役夫之道”,“与百姓均事业”、“共劳苦”。这当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墨子是真诚的,他对自己的学说身体力行,勤俭自饬,胼手茧足,摩顶放踵,利天下以为之。墨子是我国从庶众产生出来的第一个大思想家,其思想的优长与缺失,正反映了那一时代庶众的认识水平。
晚周民本思想与殷商盛行的神权思想相抗衡,展现了中国人文传统的特有风貌。战国以后,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民本思想与尊君论又彼此交织,互为表里,分别在不同层面上为两千余年的统治者所用。汉、唐建国初年的帝王在开创“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的局面时,便记取了孟轲“轻刑薄税”、“制民之产”一类训言。至于杜甫、白居易等现实主义作家在挥写揭露社会弊端的诗篇时,除了现实生活的启示外,晚周民本思想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名句里,可以发现《孟子》“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53]的余韵流风。
中国人文传统中的君民之辨是以君为本位的,其向左翼伸展,而为民本主义;向右翼伸展,则为尊君主义。两翼共属君主政治这一主体。这两大主义取“共生状态”,都是农业—宗法—专制社会的派生物。这种社会既需要民众(以农民为主体)安居乐业,从事生产和再生产,又需要在高度分散的小生产者组成的村落、城镇之上,有一个威权无限的专制帝王去统合政治、教化、军事、财政。于是,从农业—宗法—专制社会的主体伸展出民本论和尊君论这左右两翼,两翼齐飞,君本位便得以平稳翱翔,国泰民安(“文景之治”、“贞观之治”为其典范),如果一翼发生故障,君本位则有可能倾斜以致覆亡。
汉代以降的儒家大都力图综合“民本”、“尊君”两翼,但尊君论色彩较先秦原始儒家更浓厚。董仲舒便赋予尊君论以神学色彩。他说:“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54]又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55]把君描述成天与人之间的媒介,君的职责是代天宣化,臣民则应当像顺从天那样顺从君。不过,董仲舒仍以“天”制约“君”,君权仍然不是无限制的;唐代韩愈进一步设计君、臣、民三者的社会使命:“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56]大倡尊君抑民之说。此后,二程、朱熹等宋代理学家以更加富于思辨性的理论体系为“君权神圣”作论证,将“君为臣纲”归结为“天理”。但理学家以“帝师”自命,企图以“道”教君,故其尊君论也不是绝对的。
如果说,尊君论在先秦时代与民本论相互渗透,浑然一体,那么,自战国后期开始,特别是秦汉以后,随着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政治的愈益强化,尊君论与民本论相统合虽然没有中止,但二者分道扬镳则是主要倾向。随着尊君论与民本论对立性的发展,尊君论自秦汉以降,特别是明清两代更发展为绝对君权主义,民本论日益受到尊君论的排斥与压抑。君本位的两翼失衡,已渐成大势,而处于“在野”地位的民本主义逐步演为君主专制政治的反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