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观现实主义

悲观现实主义

第二章提及的三位理论家构成了古典现实主义流派。现实主义历经多年的发展,尤其是“二战”后至1948年汉斯·摩根索发表开创性著作《国家间政治》,传统理论的假定已经进行了大量的重构。冷战期间尤其是冷战后世界政治发生的重大变化引发了对这些假定的修正。权力发生根本性转移以及新的、有影响力的行为体在世界舞台上兴起,是欧洲帝国崩溃、民族国家扩张(从而能够容纳所有的民族,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一个由多元且分裂的民族所构成的世界社会)、资本主义市场持续的发展与扩张、技术快速扩散、世界范围内即时通信、民主化的进步性发展以及世界各地各民族日益增长的需求(对他们的政府、公民自由的保护与基本人权有更大的发言权)的产物。[1]

随着国际关系发生变化,现实主义虽然也试图与“现实”保持同步,但是仍然宣称其相关核心概念是永恒的、正确的。这一思想流派包括了大量的学者,虽然他们之间通常也存在尖锐且严重的分歧,但通过共享国际关系与安全的一些核心假定,他们松散地团结在一起,并与其他的思想流派区别开来。本章试图总结他们对理论的趋同理解与研究方法,同时指出他们之间的核心分歧,以便尽可能地呈现以现实主义名义归类各种隐晦观点的全景图。以现实主义自称的学者展示出对不断变化的安全议题的卓越适应能力。无论他们遭到了多少来自其他思想流派的攻击,也无论他们之间如何相互攻击,相对公正地说,他们仍然构成了当今国际关系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流派,他们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国际关系学者群体,他们积极发文著书。[2]

在讨论现实主义内部分歧之前,让我们首先确定把他们团结起来的要素。在进行这项工作时,我们首先需要依靠三位理论家的指引。从最纯粹的形式上看,无论是把国家作为自然状态下无政府性(霍布斯)的一种解决方案,还是把国家作为各民族与国家间关系的主导力量(克劳塞维茨和修昔底德),不同派系的现实主义者都把国家认定为国际关系的核心行为体。国家之所以具有这一特权地位,基于如下理由。

第一,如前文所述,国家历经几个世纪的演变,已经战胜了所有其他形式的政治组织,如城邦国家、封建君主国、帝国等,成为世界民族政治组织的一个重要单元。

第二点同霍布斯式思维紧密相关,国家享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世界上各民族,虽然他们之间可能因为民族、种族出身、语言、宗教、文化而存在分歧,但是他们已经选择了国家——或者国家迫使他们做出选择——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执。他们还依赖国家来保卫他们的利益免受其他国家与国际行为体的掠夺。

第三,在过去几百年间出现了大量的认可国家行使其内外安全职能与道德权威的国际法。国家,作为行为体,虽然在物质性权力、群体构成或者政权类型上大相径庭,但通常相互承认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平等的。它们彼此承认各自对其领土和人口拥有主权,国家进而被确立为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正因如此,像中东的巴勒斯坦人和库尔德人、斯里兰卡的泰米尔猛虎组织(Tamil Tigers)等群体,也想寻求建立国家来实现他们的民族目标,从而获得更大的政治权力与独立。对现实主义者来说,国际关系理论就是在国家间关系中创建一种国家行为的理论。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拥有物质性权力来履行其维护内外安全的职能。有些国家因种种原因虽能控制军队与官僚机构,却无法对付那些反抗民族或其他强大势力。该国可能遭受了长期的已经发生的或者正在酝酿的内战。一国内部存在的社会、种族与语言结构等缺陷,可能导致国家孱弱无力,例如阿富汗、黎巴嫩、苏丹、索马里。这些所谓的失败国家无法提供基本的秩序与安全,而这正是一个主权国家的主要特征。或者说,该国可能沦为邻国掠夺者的猎物。国家自身的安全与生存可能危如累卵。例如1990年伊拉克试图吞并科威特,普鲁士、奥地利与俄国在18世纪末期瓜分波兰。

对古典现实主义者而言,虽然一些国家的弱势和失败与对一个国家的法律与道德定义不匹配,或者与对国家为自身及其民众提供安全的预期能力不相符,但是这并不会排除把国家作为国际关系中主要行为体的这一选项。现实情况正好同相关论断相反。其他的社会组织单元无法成功地夺走国家对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一个国家的生存与灭亡,取决于它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也只有国家才能够行使这一职责。对现实主义者而言,无法适应一个民族国家体系强加的外部性与环境性权力规则。换言之,一个由互动、强大且相互依存的国家构成的体系,正好证明国家是国际关系与全球安全的中心。现实主义者认为,无法适应这些权力规则的单元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将被淘汰。对国家而言,至今仍缺乏一个能胜任的替代者,来承担其政治与安全角色;在现实主义者看来,无论国家如何不牢靠,它仍是国际关系中默认的主要行为体以及国际安全的根基。[3]

对现实主义者而言,驱动国家行为的核心变量或者要素是权力,权力的主要形式是武力或者军事实力。该观点基于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所有国家间暴力能力的整体分布。现实主义者认为,军事实力这一不断变化但固有的不平等分布是全球秩序的主要结构。他们假定,国家间不断变化的物质性权力分布,尤其是国家的军事能力,是一种直接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不明晰且相互竞争的关系,并且是国家之间相互冲突的需求的结果。[4]

第二个理由是,一国的物质能力构成了国家能力,这不仅决定性地影响了其他国家的行为,还影响该体系或者国家间盛行的权力平衡。现实主义者认为,其他的权力形式或者影响力,包括科学、技术与经济权力,从属于并且服务于国家使用武力或者威胁使用武力的能力。[5]他们还认为,国家的物质性权力及其使用暴力把偏好的结果强加给其他行为体的能力将最终战胜如民主政府、公民自由与人权理念等所谓的软实力。现实主义者并不否认其他权力形式的存在与影响。他们也乐于承认它们能通过许多重要的方式来决定国家间关系的结果。

传统现实主义否认这一观点,即非暴力的物质性权力形式与非物质性权力形式能够最终战胜国家使用武力与暴力的强制性逻辑。与时俱进的古典现实主义者谨记这一点。现实主义认为,其他的权力形式在最后的紧要关头,要么为建立更强大且有效的强制性权力提供支持,要么受到主导国家间关系的武力与强制性威胁逻辑的控制。第一要务是,所有国家都必须关注它们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权力位置。这一规则源于两个条件:一是民族国家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每个国家必须在无政府状态下追求其目标;二是每个国家必须照此行事,也就是说,国家的偏好从根本上说是相互冲突且无法相容的,尤其在确保国家安全这一问题上。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深陷无政府状态,为了生存以及把自身意志强加于其他国家与国际行为体,国家有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武力的强大动机。(https://www.daowen.com)

一国军事实力的增长客观上会迫使别的国家去评估这一变化对自身生存、安全与利益的影响。现实主义者依据国家的物质性权力及其国际地位来界定国家利益。国家只有无休止地追逐权力,才不会将其至关重要的利益置于风险之中。因此,国家必须发展军事力量,采取军事战略、联盟与武装的政策,来维持和改善其竞争性地位。财富、宗教、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或者国内政治等其他因素都必然从属于高级政治,要想达到目的就要使用武力或者威胁使用武力,或者说,对其他国家与行为体发起虚拟或者真实的战争。要保护和推广这些价值观就需要实现良好的秩序。那么,国际政治就是围绕战争与和平这一根本性问题展开的,因为战争是一国向其他国家和国际行为体提出要求的最终裁决者。

现实主义者借用微观经济学理论,把国家以及那些掌控国家资源的行为体描述成为理性的行为体。他们提出了这样一个假定,即国家所宣称的最重要关切是最大化本国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权力,暂且不说它们可能有其他目的。他们认为所有的国家与政治家都受此约束。从国家间交往的结果将增强或者削弱它们在国家体系中的相对权力与地位这一视角来看,这一假定导致国家去算计每一步行动以及同其他国家的每一场交往。国家关注的是权力,而不是利益、目的与价值观。因为无论后者包含哪些目标,实现这些目标都依赖于使用权力去迫使其他行为体屈服于国家的意志,具体也表现为国家所能支配的暴力能力。

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将依据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成本与风险来选择如何行事。国家间物质性权力分布发生根本改变,会使一国担心其他国家的军事实力及其所构成的威胁。权力的转移将影响国家的利益。因此,国家从未停止对权力转移进行评估并做出回应。现实主义者预测,所有国家会努力最大化国家的权力,这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这一观点为理论化国家预期行为提供了基础,国家的政权或者意识形态取向是无须考虑的。“我们假定,”摩根索说,“政治家是依据权力所界定的利益来思考和行事,而且历史也证实了这一假定。”[6]摩根索重复了其他观察者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的观点,即所有国家无论政权如何不同,其安全行为都是相似的。[7]基于这一点,霍布斯与摩根索是一致的。根据现实主义学说,如果国家是理性的,那么一个主权君主(利维坦)与一个人民主权(人民的意志作为利维坦)必须制衡对抗性权力,并对其他国家构成的潜在威胁做出回应。

现实主义者与新现实主义者一致认为,国家遵循追逐权力的规则。这是国家外生的、超出了其能克服的能力的范畴。国家无法改变这一体系条件。国家被迫适应其他国家不断变化的权力形式以及紧急的意外事件。这一权力规则是一个强加于国家的限制。它们竞相在无政府状态下实现目的,并宣称是主权和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迫使它们如此行事。表现为国家掌控使用暴力能力的权力分散化导致了无政府状态,进而迫使所有国家都面临一种安全困境。如果国家过度武装备战,将刺激其他国家进行甚至超越自身军事能力的军备竞赛。这将不利于它们做出更好的判断,甚至可能引发一种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将可能导致战争以及国家灭亡。如果国家忽略这一安全规则并忽视对权力的追逐,那么潜在代价是自身的安全与利益。这一权力规则的棘手之处在于,国家被认为将在这一无休止的竞赛中获胜,且不会产生任何抵消它们努力的对抗性权力,最终导致它们在追逐权力的过程中承受的成本与风险超过预期收益。

国家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或者同其他国家结盟来增加权力。结盟能加强盟友国家的物质基础。米洛斯人的对话表明,联盟是有用的机制,能够防止盟友变成对手与潜在敌人。联盟还有助于控制其他国家;这些国家可能希望在违背其意愿与偏好的权力斗争中保持中立。例如,北约的欧洲成员国在“二战”后为了避免美国对欧洲实行孤立政策,寻求同美国结盟。许多人对结盟寄予厚望,希望能够保证美国进驻,赶走苏联,并压制德国。然而,冷战后,一些欧洲国家,尤其是法国与德国,就推翻伊拉克的萨达姆·侯赛因政权的问题,同美国的关系破裂了。究其原因,在美苏对峙的冷战时期一些欧洲国家害怕强大的美国会抛弃它们;而在美国单极权力主导下的后冷战时期,它们则担心如果同美国无条件地进行结盟,将可能连累自身的安全利益。[8]

从逻辑上说,争夺权力与盟友将导致国家追求主导地位与霸权。这一逻辑是寻求通过武力消灭或者控制其他行为体的政治性补充。换言之,这也是克劳塞维茨所假定的纯粹战争模型,或者霍布斯所说的终极博弈。对于经济行为体而言,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在自由市场这一初始环境下有着追求垄断的动机,而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也卷入到对权力无休止的争夺之中,国家的这种行为同经济行为体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也有一种成为垄断者的强烈动机,通过消灭或者控制竞争者,来定义所处的环境,逃离或者减少无政府状态带来的不确定性。现实主义者预言,国家无休止的追求权力最终将是徒劳无用的。为阻止出现一个崛起的霸权国,国家被迫去制衡其他国家,甚至不得不建立或者适应不断变化的均势。

在现实主义者看来,追求建立一种均势是国家体系的一种根本的永恒属性。为支持这一观点,传统现实主义者与新现实主义者重构国际关系史为一种制衡博弈的历史。他们认为欧洲的民族国家在四百年间深陷制衡与战争之中;这一历史始于15世纪欧洲现代国家的兴起,通常还可追溯到1495年法国国王查理七世入侵意大利城邦国家。首先,西班牙与葡萄牙通过扩张至美洲并掠夺财富的方式而崛起为大国。16世纪末期,它们的权力遭到了崛起的海上强国——英国与荷兰——的挑战。与此同时,在欧洲大陆,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Treaty of Westphalia)的签署标志着宗教战争终结,法国与奥地利争夺主导权的斗争日益推动着欧洲政治的发展。至18世纪,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霸权争夺中,包括了英国、法国、奥地利、普鲁士与俄国。在这一百年间,这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与安全需求而不断变换其盟友,盟友的可靠性取决于其平衡该国权力及敌国权力的预期,即便这些预期一直无法准确计算。

现实主义者认为,权力逻辑影响到意识形态和履约问题。国家间合作取决于权力竞争。所有的联盟都是由不断变化的环境以及国家间力量对比关系而定。冲突与背叛是可预期的行为模式,对此刻的对手和临时的盟友而言都是如此。国际法律原则是指必须履行条约或者协议[又称为有约必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国际法律原则最终将向这一对抗性规则低头,即国际环境的根本性变革为改变条约义务[又称为情势变迁原则(Rebus sic stantibus)],甚至为放弃条约义务进行辩护。虽然各国一致认可了法律与道德这类临时性限制,但是最终服从于为争夺权力而出现的紧急情势,如同修昔底德对米洛斯人对话的叙述。本书第二章也讨论过这一观点。

新兴而虚弱的国家通过隐藏实力并置身欧洲大国博弈之外的方式参与了这一博弈,例如美国。[9]1793年,美国宣布放弃履行与君主制法国于1788年所签订的条约义务,即便法国的援助是美国从英国控制下实现独立所不可或缺的力量。感激屈从于必要性。华盛顿政府明白帮助法兰西共和国镇压保皇派反对势力,将面临与法国敌人开战的风险,而这将危及美国的生存。联盟义务之所以被取消,是因为履行条约义务将面临危及一国生存的风险,而一国的存在才使得履约成为可能。[10]基于此,法国如今是一个在华盛顿决策中毫无分量的共和国。对生存的担忧超过了对一个共和国政权盟友的支持。

现实主义者引用欧洲大陆保守的大国(奥地利、普鲁士与俄国)与自由的大英(帝国)结盟抗衡革命性法国的例子,并把它进一步作为权力平衡在制衡一个崛起大国扩张中发挥作用的例子,这种情况即便是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相互冲突的意识形态也将如此。1815年维也纳会议到1914年“一战”爆发,大国之间维持了百年和平。这可以归因于均势的灵活性,以及英国作为牵制俄国和德国的权力平衡者的核心角色。[11]1854年克里米亚战争让法国和英国这两个死对头共同合作来制止俄罗斯对土耳其的权力欲望。随着普鲁士军队在对丹麦(1864)、奥地利(1866)与法国(1870)的战争中获得胜利,遏制德意志帝国的军事主导权成为大陆均势与英国海洋权力制衡的目标。20世纪初,德国与奥地利以及英国、法国与俄国的结盟,涵盖了欧洲这一权力平衡的演变过程。这一竞争超出了欧洲大陆的范畴,并把世界各地遭受欧洲殖民统治的民众卷入进来。[12]对欧洲权力的争夺最终延伸至东部的日本以及大西洋彼岸的美国,而它们以前都处于欧洲权力平衡体系的边缘。这些国家随后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行为体,并参与了大国对世界霸权的争夺。随着1945年德国的崩溃与日本的投降,对欧洲与世界霸权长达一个世纪的争夺,从欧洲帝国转移至美国与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