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制度主义
在批判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理论之前,首先概述自由制度主义的思想是很重要的。这一学派已经努力为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出一个能够“囊括”现实主义思想的概念性框架。[52]制度主义者效仿伊姆雷·拉卡托斯,旨在解释所有现实主义理论能够解释的现象,例如国家行为、国家对安全利益与生存的追求,甚至解释更多的现象。“更多的现象”主要关注国家决策优先考虑的事项,这大大地超出了安全议题,包括国家与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多维度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相互依存”议题。[53]制度主义者力图肯定国家的中心地位,与此同时拓宽国际关系的研究范畴,包括各种各样的利益,而不仅仅只是那些狭义上与安全相关的利益,并且限制古典现实主义者与新现实主义者所预测的冲突将螺旋式下降的趋势。
制度主义理论更宽泛的研究范畴为理论发展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通过拓宽国家利益的范围来解释国家行为,制度主义者必须纳入更多数量的行为体以及更多影响国家决策的要素。他们还必须增加分析层次,这超出了现实主义者与新现实主义者所提出的国家间与体系层次。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增加的分析层次包括跨国政治分析层次与国内政治分析层次。跨国行为体(跨国公司、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与国内政权及行为体(利益集团、官僚机构、政治党派与媒体等等)随即被纳入理论关注的范畴。在解释国家行为时,为考虑各种相关联的要素以及更多的特殊性,他们牺牲了简约原则,而这正是传统现实主义者尤其是新现实主义理论的一个核心特征。制度主义者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国家与其他行为体在特定的环境或者约束条件下如何进行互动以及它们如何决策与行为。制度主义思维日益扩大且深化的效应,正是现实主义者在发展其国际关系理论与安全研究中所拒绝的。自由制度主义者试图通过接受现实主义理论的几个核心假定来回应这一批判,但坚持认为一个研究议程确定了国家在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的条件与动机下如何行为。
国家在制度主义者的理论中仍然是核心的行为体。一旦诉诸军事力量,那么它将成为国家间关系结构的最终决定要素。国家及其领导人被视为理性的行为体。他们不会不审慎地做出决策或者采取行动,为自己招致损失或者不可承受的风险。国家,像个人一样,也被假定为自私的利己主义者。它们在无政府状态下追求其利益,而无政府状态的特征就是它们的行为后果导致巨大的不确定性;换言之,它们对如何行为缺乏必要的信息,即它们无法精确且可靠地预测它们与其他行为体共同的偶然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关于无政府状态的问题,制度主义者与新现实主义者不同,却类似于英国学派现实主义者。国家在不同的政策领域内拥有一系列宽泛的选择,无论是合作还是背叛。它们并不一定被迫只能或者主要依赖武力和威胁来引导它们共同面对偶然性事件。[54]
制度主义者像现实主义者一样,把国家描述为受困于博弈论者所说的囚徒困境博弈。囚徒困境是指两个囚徒被警察隔离开来审讯他们所参与的犯罪。在这一隐喻性博弈中,假定主权国家在彼此之间的交易中陷入了囚徒困境。在囚徒博弈条件下,如果他们都不告发其同伙,那么双方都能获得自由。但是,如果两名囚徒中的一个“背叛”了同伙,那么在该博弈中他将获得自由,而他那“易受骗的”同伙将被判十年牢狱。在该博弈中,如果双方都“背叛”对方,那么双方都将获得更轻的判刑,但是他们都不能获得自由;换言之,每个人都将在监狱中服刑三年。
图4.1展示了这一博弈的一个简单版本,以模仿自治的国家在一个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中面临不同选择的情景。在无政府状态下,相互不信任与不确定性普遍存在于彼此对对方动机的预期以及它们将做出的危及其利益的可能的选择中。显然,如果它们选择表格A,那么囚徒都将获益最多。但是,考虑这一博弈的动机是,双方能否信任对方,即相信参与犯罪的同伙将不会背叛和告发自己。通过背叛,一个囚徒将获得自由,而易受骗的同伙将被判10年牢狱。如果双方都背叛对方,那么它们都将服刑3年牢狱。考虑到信任与信息的匮乏,基于这些信任与信息,囚徒可能协调他们的偏好从而获得最优的收益(警察把囚徒隔离开来),每个罪犯都有一种明显且令人信服的动机去告发同伙,而不是冒险承担10年牢狱这一最坏的结果。由于每个囚徒都不知道他的同伙将如何做出选择,那么3年牢狱也好过10年。对两名囚徒而言,这明显不是最优的结果,因为表格A的选择对双方而言都是最优的结果。缺乏信任与信息,每个囚徒都无法自信地依赖于他的伙伴将保持沉默这一预期。虽然结果不利于双方,但是不会比保持沉默而沦为一名受骗者更糟。双方都有一个强大的动机去背叛其同伙。
图4.1 囚徒困境
国家,基于霍布斯式理性自私自利者的假定,被选择来扮演相互竞争的囚徒角色。如果它们进行合作,那么它们能够改善其安全,并获得积极的收益。但是,它们之间缺乏信息、可靠的协调制度和基本的信任。按照现实主义者与制度主义者的假定,国家毕竟是自私自利的。当它们能够以牺牲其他国家为代价来获得收益时,它们有动机去背叛合作。当安全追求不一致,并且安全迫使国家交易时,它们有了另一个理由去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武力来迫使其他国家进行合作,无论是对手、盟友还是中立国。
在分析这一至关重要的节点时,自由制度主义者加入了讨论。他们认可现实主义者的所有假定,即克服国家的自私倾向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尤其是国家垄断了暴力的使用权。他们认为,如果国家进行合作,那么合作的收益是不证自明的。但是,单凭该假定并不能忽视这一问题,即国家不能依赖善意或者利他主义、理想主义的宣言。由于其他的国家和行为体可能欺骗自己,国家总是不得不担心它们将处于不利地位。这一担忧内嵌在所有的国家间关系之中。而制度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在这一点上再次达成一致。制度主义者同大多数的现实主义者不同,认为国家互动中的信息与协调限制要素能够通过制度而加以缓和,甚至被克服。制度是为了国家共同重视的收益而创立的。把收益分配给合作的自私自利者,就如同沉默的囚徒获得自由,这将有效地且公正地使得收益最大化,从而超过了每个国家可能在以其他国家为代价的基础上通过单边行动和背叛所获得的收益。合作为所有的参与者提供了最优的收益。
制度主义者还坚持认为,他们将在一个“体系性视角”[55]下致力于实现对国家行为进行一种简约解释。但大多数现实主义者不同意该观点。自由制度主义者为实现理论简约而试图发展一种国际关系理论与国际行为理论。制度主义者在现实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同行的引导下,将其观察限定于外在或者表面的国家间关系以及主要的非国家行为体。他们考察更大范畴的国家与行为体间交易对国家行为与政策的影响。他们考察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互动,与此同时也考察国家同跨国层次与国内层次的其他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国家内嵌在一个更大且更复杂的网络,即政府间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相互依赖的互动。
一些制度主义者并不否认意识形态与心理等非物质性要素的影响,但认为非物质性因素从属于行为体的行为方式。[56]同现实主义理论一样,当非物质性要素符合制度主义者的宗旨时,制度主义者也跨越了这一界限,但是制度主义的发展动力仍然受到理论建设中“客观”视角的限制。[57]虽然观念与意识形态决定了行为体的选择与战略,但它对国家政策的影响从属于行为体的物质性利益——经济与安全——以及不断变化的权力关系。[58]其主要作用是为国家选择合作提供“焦点”(focal points)。他们坚信欧盟为参与国的经济合作与日益增多的福利提供了制度性基础,这一观点也证明了这一因果作用。这一信念的不断强化、同该信念被运用至国家政策与行为的相关规则与规范共同制度化了这些信念,并通过有利于所有参与者的方式组织了国家间互动的环境。[59]
在我们讨论自由制度主义者所界定的制度之前,描述他们对当今国家行为的政治情景的理解很重要。他们替代了现实主义者把国家互动视为台球游戏的认知,换上一幅多维、相互重叠的网络图景,行为体间关系贯穿了国家政策关注的全部范畴。国家深陷这些网络之中。不同的行为体在设计与决定国家权力与行为所面临的限制与机遇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这取决于被检验的政策领域,例如环境或者外国投资。在制度主义者看来,这一混乱的图景比现实主义理论更加现实地描述了世界政治。罗伯特·基欧汉与约瑟夫·奈提出了一个广为引用的制度主义模板。它声称把现实主义思想包含在一个更宽广的制度框架内。[60]他们把世界政治描述为一个“复合相互依赖”的体系;这一观点吸引了大量的追随者,并在国际关系研究与理论建设中享有一种主导性地位。
在自由制度主义者看来,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为谋取优势而通过这些网络进行持续的讨价还价,这些交易网络已经通过三种根本途径有目的地改变了国际关系。首先,这些互动同这些行为体多元的利益、目标以及权力建立了多种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它们能够实现其目的。国家并不是行为体实现其意愿的唯一渠道。为达到目的,甚至是处理同其他国家的关系,国家也可以使用其他的途径和依靠其他的行为体,而不只是依靠国家的力量。全球市场解决了国家的福利职能与义务,这也证明了这些机制的作用。[61]基欧汉与奈归纳总结了复杂相互依赖的不同维度,把他们的国际关系概念同现实主义区别开来,但是他们也试图把现实主义关于利己主义与无政府状态的假定纳入其理论范畴。他们不但超越了现实主义者关于国家间关系以及国家间互动的单一渠道的假定,而且确定了跨政府间分析层次以及跨国分析层次。他们总结为:“当我们放松现实主义者的假定时,即国家像单元一样协调一致地行动,那么我们就可以运用跨政府间分析层次(各国政治精英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并且同国内的同事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当我们放松国家是唯一的单元的假定时,那么我们也可以运用跨国分析层次。”[62]
复合相互依赖理论还假定,国家同时面临多个非连续但按顺序发生的议题。当这些议题出现时,国家并不能按照其设想的那样去解决这些议题。现实主义者假定的高级政治与低级政治的等级制划分被一个水平界定的议程所取代,这一议程包括了多个、相互冲突且相互关联的交易。除了明确且迫在眉睫的战争危险以及武装敌意冲突锁定了国家决策者的关注,就像一名被判刑的重罪犯面临着绞刑,国家通常面临多个不同的议题,并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做出两难抉择与权衡,评估一系列宽泛且不断演变的政策问题的得与失。军事安全经常同这些非安全性议题竞争关注度与优先性。这些政策领域包含了国家权力与决策。不同行为体组成的竞争性联盟在国内联合起来,包括其他国家跨国以及国内行动层次的各类联盟,迫切要求在某一特定议题上实现有利于他们的结果,这取决于议题的紧迫性。(https://www.daowen.com)
不同国家的国内政治被卷入这一不规则扩张且杂乱无章的讨价还价进程。国家同其他国家的关系看似处在国家间分析层次和体系分析层次,但是它们实质上通常由跨国与国内层次的非国家行为体所驱动,这取决于所检验的政策领域。因此,行为体、议题、权力结构与分析层次被纳入复合相互依赖与制度主义理论的范畴,这远远超出了现实主义研究的范畴。随后这些要素被过滤,并且集中关注国家的行为;因此他们肯定了体系性视角的主张,即便少量的行为体和要素被排除在更低分析层次的考虑范围之外。“简约”的主张变得模糊混乱且问题重重。
制度主义者假定,国家的优先事务是沿着一个不断变化的连续统一体展开的。在制度主义者的思维中,这二者之间没有清晰且明显的区别,即一方是安全与强制,而另一方是其他的国家目标与利益以及使用非强制性权力来实现国家目标与利益。许多现实主义者区分了高级政治与低级政治,好像高级政治与低级政治相互独立且几乎没有任何互动与相互依赖的领域;然而,这种区分被一系列国家利益的概念所取代。国家使用不同形式的国家权力——物质性权力或硬实力、非物质性权力或软实力——来实现这些利益。[63]在复合相互依赖的条件下,非强制性权力形式、同其他国家合作的倾向在解释国家日常决策与行为方面的优势并不低于军事实力。现实主义者与制度主义者在使用不同变量解释国家行为这一点上存在尖锐的分歧。
国家不仅面临其他国家的权力,还面临其他行为体的权力,例如政府间组织——这是国家所建立的行为体。政府间组织,例如联合国、北约、世界贸易组织,都被赋予权力来限制国家,并凭借其自身的势力而拥有自身特定的利益。它们确定、限制或者扩大了国家成员国的权力与利益。这些政府间组织还得到了数千个非政府组织的补充。这些非政府组织影响国家以及政府间组织的政策与行为。全球市场,尤其是跨国公司以及全球市场的主导行为体,进一步限制或者扩大了国家的权力,这取决于其所属的政策领域,例如环境、健康、劳工与贸易议题。有权势的个人也能够影响国家安全以及非安全性利益。他们可能是有影响力的市场参与者,例如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他通过投机货币汇率的浮动而赚取了数百万美元;或者坚定的改革者,例如乔迪·威廉姆斯(Jody Williams),她说服许多国家禁止使用地雷。令人绝望的是,私人行为体可能是恐怖分子,例如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据报道,他成立的基地组织网络在60个国家有分支机构。
最后,自由制度主义者认为,在这些其他的议题关注以及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使用权力去影响预期结果之前,军事权力与安全的主导地位已经遭到了侵蚀。物质性权力与武力的贬值为通过其他的利益和不同的权力形式来解释与决定国家间关系开辟了一条道路。他们把经济、环境与生态议题界定为国家需要关注的特别重要的领域。这些议题的重要性并不亚于现实主义者对武力与威胁的关注。同国家强制性权力的主张相比,其他形式的合作与权力对这些集体行动问题的解决方案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例如,当敌对国家寻求为本国民众增加物质性福利时,他们使用武力迫使他国做出让步来换取某种特权的行为将受到限制。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中,武力或者威胁对双方而言都会产生反作用力。日益增加的经济活动意味着法治与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不受国家的干预。
这些跨政策领域利益交换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国家不仅对绝对收益感兴趣,而且它们也对自身相对于其他国家所处的相对权力地位感兴趣。然而,现实主义者坚持认为,国家时时刻刻、无处不在地担忧其他国家的相对收益。制度主义者把注意力转向条件性情景,在该情景中国家评估本国与其他国家关系之间所获得的相对收益与绝对收益。[64]他们假定国家是理性的行为体,能够对本国与其他行为体的交往进行评估,评定其他国家所获得的收益——换言之,它的军事能力或者技术与经济能力——对本国利益的伤害或者损害程度。如果他国获得的收益不会伤害或者损害本国的利益,随后,制度主义者将提供证据证明一国收益的相对增加并不一定要被视为一种威胁。例如,作为美国的盟国,英国、法国、以色列虽然拥有可怕的核力量,但是它们并没有被美国视为严重的安全威胁;然而,诸如伊朗、伊拉克和朝鲜追求发展核武器的国家,它们则被美国视为严重的安全威胁。
这也存在从一个潜在威胁变成一个明确且紧迫威胁的问题。国家可能打算使用本国在物质能力方面的相对收益去伤害其他国家,但是诸多因素又阻止它去执行其意图。还有数据表明,囚徒困境的零和博弈倾向于夸大国家的相对收益,强调最坏的情形。[65]制度主义者认为一国的绝对收益比国家对相对权力地位的关注更加重要。[66]这些绝对收益包括从更多的贸易与投资中获得的收益,或者从与其他国家更大的合作中获得收益。通过协调相互重叠、共同的利益,对手甚至也能够获得共同受益的收益,例如各方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制度主义者坚持认为,国家将更加重视为本国民众及国家谋取更多财富与福利的绝对收益,即便从一种相对的视角来看,其他国家,包括现在或者潜在的对手,实质上获得了更多的物质性收益。放弃这些收益将削弱国家的实力,这也波及国家所服务的诸多选民。它也将放弃同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以及增加它们共同的权力去解决共同紧迫议题的机会,这包括它们的安全及其在追求非安全性目标时进行协调的努力。
这一丰富而复杂的图景就是国际关系的背景。在这一背景下,制度主义者试图解释国家间出现合作的原因,这与现实主义长期冲突与背叛的预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国家在严格的安全议题与其他目标和利益之间进行权衡。正如本书对安全的定义,安全意图提出了使用或者不使用武力这一问题。这些安全议题的显著性与紧迫性时起时落,并同其他非安全性问题竞争关注与资源。在复合相互依赖安全/非安全议题的连续统一体中,这些议题分布在不同的节点。虽然自治国家在潜在的无政府状态下的位置框定了国家间的讨价还价,但是制度主义者认为仅凭承认这一条件告诉我们的少量相关的信息,即鉴于合作、背叛、使用武力或者控制使用武力所面临的竞争性动机,国家将真正使用那些权力与说服机制。无政府状态的假定同样告诉我们少量有关哪种权力形式是实现所追求目标的最合适手段的信息。在自由制度主义者看来,军事力量可能与这些追求相关或者无关。
在同其他行为体的关系中,国家对新旧议题领域的关注促进了规则、规范与行为准则的创建。国家依赖这些机制来预期其他国家的行为,并指引国家间的互动。国家遵守这些机制,把这些行为模式以及行为体的共同预期转变成正式的制度。通过共同认可的方式,国家能够依赖这些制度来稳定和控制其所处的政治环境。这些制度逐渐变成了机制。他们还假定国家拥有物质性力量去背叛这些安排,并被引诱去欺骗其他国家;当从背叛中获得收益超过了边际成本时,国家将面临做出合作或者不合作的决定。他们能够忽视或者违反已建立的行为模式以及广为认可的规则、规范与行动准则。然而,背叛面临着严厉的代价,对各方而言在长期损失中面临潜在的高代价。制度主义者宣称,由于跨越国家所有重要领域的利益的相互依赖在范畴和数量方面扩大了,国家背叛的成本与风险将逐渐增加。制度凭借其自身的力量成为国家至关重要的价值观与利益。制度一旦形成,国家将越来越多地把维持与推广这些制度界定为国家利益,而不是说国家利益界定了制度;在此,他们认为利益与权力最大化的动机推动了制度的发展。[67]制度能够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尤其是国家进行合作的倾向,这取决于国家所考虑的议题领域。
但是,制度如何来证明这一主张?在制度主义者看来,制度发挥了几种促进合作的功能性作用。共享的规则意味着互惠。如同阿克塞尔罗德的一报还一报博弈模型,制度向行为体,包括对手,传达了合作的收益以及冲突与背叛的成本与风险。如果国家违反了一项规则,它们将面临来自其他国家做出对抗性且代价高昂的回应,这潜在地损害了它们的利益。这些举措可能采取某种形式的制裁,例如一个严厉且令人尴尬的批判、一项经济抵制、对选择性产品提高关税。这些举措以及反举措可能升级至关闭边境,甚至袭击一国的军事基地或者人员。在一个特定交易中违反某种预期的行为可能损害制度结构本身。
为了共同平等的利益——即便利益并不必然是共同平等的——制度还为每个行为体提供信息,帮助协调它们共同的偶然性行为。这一重要的信息维度正是囚徒困境博弈所匮乏的东西。他们声称,建立在一国历经时间考验的行为模式基础之上的知识,能够洞察围绕国家交易所掩护的秘密与错误认知。更大的透明度增强了决策者对合作将不会被利用的信心。框定国家行为的制度包含了监督遵循规则的标准以及惩罚背叛者的制裁措施。
组织,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北约、欧盟,就是这些不断演变的制度结构与决策进程的具体体现。经由这些组织达成的多边决策,拥有庞大的资源、特权地位以及范围,从而能够衡量证明这些制度重要的证据。证明制度重要的另一个证据就是“二战”以来政府间组织的增长,如今它们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000个。这些组织,例如国际市场上的公司,降低了同政府做生意的交易成本以及国家之间为收益而讨价还价的交易成本。制度主义者极力主张,在没有一个利维坦或者霸权的条件下,这些讨价还价的关系以及从中衍生出来的合作能够得以实现。[68]通过理性自我主义者之间自愿的合作来规制国家行为,这些动机,包括更大的透明度、共同且互惠的绝对收益、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使得制度变得有吸引力,也变得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