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的基本特征

一、全媒体的基本特征

(一)全媒体的系统性

全媒体可以是多媒体融合发展的表现形式,也可以如传统媒体一样,呈现单一表现形式,在整合运用各媒体表现形式的同时,全媒体仍然很看重传统媒体的单一表现形式。传统媒体在全媒体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全媒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此外,全媒体的组合是系统有序的,强调对各种信息资源的统一发布,通过统一平台,实现一次性无缝采集所有信息资源。

(二)传播媒体形态的融合性、开放性

总体来讲,全媒体不是跨媒体时代的媒体间的简单连接,不是各种媒体的简单组合,而是共存互补、有机结合,强调的是各种媒体介质的融合。全媒体不仅将新闻领域的相关信息加以整合,同时将传播技术、传播形式和手段、营销方式等全方位整合。通过融合不同的媒介载体形式、内容形式以及技术平台,形成传播技术、内容、渠道、营销的集成体。

此外,全媒体传播的最终形态应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一方面需要全媒体内容数字化、渠道网络化,适应当下生活潮流;另一方面需要表现形式多样化和操作使用人性化,适应当下受众碎片化的趋势,针对受众个体提供超细分服务。总之,全媒体能用更经济的眼光看待媒体间综合运用,以求实现投入最小、传播最优、效果最大的目的。

由此可见,随着媒体之间的不断融合与渗透,全媒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点也更加突出,人们获取信息内容的渠道更多、选择性更强、速度更快。

(三)媒体传播与接收方式的多元性、可选择性

在全媒体背景下,媒体传播形态是多样化的,且随着全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所有的信息都可以通过包括手机、互联网或电视在内的多种媒介传播,人们也可以通过多种媒介接收或获取信息。同时,人们又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媒介传播方式获取信息和传播信息,其选择性明显增强。但是,也容易出现盲目性选择的问题。

(四)媒体传播内容的丰富性、大众化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全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所提供的信息源为海量内容,多种多样、纷繁复杂、开放性强,可供人们根据自己的需求与爱好自主选择。

由于全媒体提供多层次与多方式的媒体传播形态,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受众的细化需求,因此,媒体的传播特点呈现大众化趋势。受众不仅能够根据自己现有的条件、不受时空限制地参与媒体的传播活动,能够更加及时地获取视听等方面的媒体体验与快乐,而且受众会更广泛,并且受众也乐于接受,传播速度也非常快。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产生依赖心理。

(五)媒体传播的互动性、受众的自主与平等性

全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传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一主动与单一被动关系,使得传播的客体也具有了接收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与该传播的主体或其他传播的主客体进行交互信息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中的传播主体为传播者或信息发布者,传播客体为受众或信息接收者。当传播的客体在向他人发布信息的时候,该客体就变成了传播的主体,即传播者,而促进全媒体上述突破性变革的物质性条件就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借助于互联网技术,传播媒体形态的互动性功能不断增强。诸如,网上购物、QQ聊天、微信对话、电子邮件等都显现出互动性特点。同时,在互动过程中,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能够自主选择媒体信息内容、自主选择交流对象或传播客体、自主地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