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政话语传播体系构建概述
传播,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互动,既是信息的共享,也是图景的构建;既是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也是社会关系的体现。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传播都是指“社会信息的传递或社会信息系统的运行”。广义上讲,传播体系是由传播主体、传播客体、传播媒介、传播场域共同构成的有机系统。新媒体语境下思政教育话语传播体系是从狭义角度而言的,仅指思政教育话语的新媒体传播媒介,即连接传播主体之间的信息渠道与信息平台。作为人体器官的延伸,新媒体早已超出技术层面,成为公众普遍认同的传播方式与社会普遍依赖的生存方式。凸显个体力量的新媒体从边缘走向中心宣告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媒体语境下思政教育话语传播体系的建构,既要借鉴传统媒体时代的成功经验与有益探索,也要尊重新媒体的传播特点与传播机制。
我国的思政教育话语研究起步较晚,当前国内思政教育学者对于思政教育话语的界定尚未统一。邱仁富的概念界定:“所谓的思政教育话语是在遵循一定的语言规范、规则和规律,在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支配下,在特定的语境里,教育主客体用来在思政教育活动过程中进行交往、宣传、灌输、说服,建构教育主客体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表征及教育内容的言语符号系统。”从这一概念中我们不难发现,思政教育话语同时具备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的双重属性。思政教育话语主要由两大模块构成:一是思政教育话语的内核,包括宣传、灌输、说服以及激励等话语;二是思政教育的外围,包括道德、心理、哲学以及政治等话语。其中,宣传和正面灌输是思政教育话语最为基本和重要的作用。思政教育话语的好坏直接决定了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成效。
高校思政课话语权指的是在意识形态话语中所包含的权利,主要包括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权利。其中,外在权利指的是外部因素所赋予意识形态的权利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在话语传播方式与内容方面是固定的,高校无法进行自主选择,而内在权利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意识形态通过利用诸如感化、劝导、说服等方式让大学生进行自我的内化教育,从而对大学生信仰、理想等的树立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