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 投资控制
(1)协同投资监理单位审核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交的设计概算及总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
(2)协同投资监理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总计划和分阶段(年度、季度、月度)使用计划。
(3)对设计施工承包商提出的进度款付款申请附件中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支付意见。
(4)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的计量与计价的谈判,组织对工程量的计量和确认工作,提出计价原则的初步意见。
(5)组织做好工程现场的签证工作。
(6)组织对不同技术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比较,提出最优性价比的建议。
(7)协助投资监理进行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的比较分析并提出投资控制的合理化建议。
(8)组织与投资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