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施工总承包模式与EPC模式的比较分析

6.1.1 施工总承包模式与EPC模式的比较分析

1.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1)项目管理的技术基础是按照线性顺序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管理,因建设周期长而导致投资成本容易失控。

(2)由于承包商无法参与设计工作,设计的“可施工性”差,设计变更频繁,导致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协调关系复杂,同时导致索赔频发而增加项目成本。

2. 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1)以发包人要求为核心管理要素。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该要求。该发包人的要求为发包工程的基本指标,一般包括功能、时间、质量标准等基本,并非详细的技术规范。各投标的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在验证所有有关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后,结合自己的人员、设备和经验情况提出初步的方案,业主通过比较评估,选定中标的EPC总承包商,并签订合同。

(2)以总承包商为履约核心。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与采购施工一体化的策划,并对发包人提供的全部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和论证,设计、生产(制造)及生产产品所需物资的采购、调配和EPC项目的试运行管理,直至符合并满足业主在合同中规定的性能标准。

总承包商在此合同项下的风险较施工总承包合同要大很多,包括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后程序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数据信息,总承包人均需要复核,发包人对此类文件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不承担责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属于总承包人无法复核的情况。业主对工程项目的工作控制是有限的,一般不得干涉承包商的工作,但可对其工作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根据实际项目需要,扩展合同范围。合同实施完毕时,业主获得一个可投产或者运行的工程设施。有时,在EPC总承包模式中承包商还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工作。EPC总承包如果加入了项目运营期间的管理或维修,还可以扩展为EPC加维修运营(EPCM)模式。

3.施工总承包模式与EPC模式的比较分析(表6-1)

表6-1 施工总承包模式与EPC模式的比较

(续表)